北部水厂二期新建原水管及配水管项目(槎神大道段)(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202-440111-04-01-332171 | ||
投资项目名称 | 北部水厂二期新建原水管及配水 管项目(槎神大道段) | ||
招标项目名称 | 北部水厂二期新建原水管及配水管项目(槎神大道段)(二期)工程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北部水厂二期新建原水管及配水管项目(槎神大道段)(二期)工程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北部水厂二期新建原水管及配水管项目(槎神大道段)(二期),项目位于拟建槎神大道,建设内容为新建钢管DN2800原水管约770m,钢管DN2200配水管约1028m及附属设施。 | ||
招标内容 | 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410日历天,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371.150605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设计、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成员单位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标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满足其所承担工作所需的本公告规定的相应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则由其中一方提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或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如为香港人士,则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总承包经理的要求。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投标人应作出承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经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若被发现在其他工程中任职,则自愿接受被取消中标资格。在合同签订生效后,若被发现在其他工程中任职,则自愿接受招标人的违约扣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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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投标人具有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DN1800管径以上(含本数)的给水管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1)项目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业绩不限定工程类别或行业,规模以给水管道工程部分为准。 3)证明资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项目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9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9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9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20-87159014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六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叶工 | 联系电话 | 1382445127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