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记》及《嘉州烟火图》活化利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8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38
预算金额29.83万元
招标公司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0833-230207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政合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833-2279358
中标公司四川华远文保科技有限公司29.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12024000238
二、项目名称:《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记》及《嘉州烟火图》活化利用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华远文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新光华街7号1栋25层7号 | 298,3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记》及《嘉州烟火图》活化利用项目):
服务类(四川华远文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16039900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记》及《嘉州烟火图》活化利用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天宇(采购人代表)、陈作越、熊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照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收取。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篦子街
联系方式:0833-2302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政合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425号16楼1号
联系方式:0833-2279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3-2279358
四川政合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相关附件:
《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记》及《嘉州烟火图》活化利用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情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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