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口岸检查装备前台检查装备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指纹面相采集仪指纹采集仪数码夜视望远镜出入境自助打印机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智能双屏翻译机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故障检测节能产品监理培训调试加电调试现场技术服务售后维护维修软件免费升级技术培训操作流程产品使用培训方案维护操作试运行音频处理测试维护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防粗暴装卸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补足提供服务新零件部件货物修补缺陷部分nRFID阅读智能卡阅读内置证照样本参照库显示指引控制器触摸显示屏指纹采集模块四连指有效图像人脸采集模块可见光摄像头数码夜望远镜n1080P录像像素n2MP拍照像素视频输出nUSB接口wifi数据传输数据储存集成摄像头打印模块证件阅读机nOCR模块玻璃窗口nRFID读写模块打印纸字符打印命令打印机内置宋体字库点图打印命令边检梅沙系统非接触卡指纹图像采集指纹比对核验问题播报一键链接人员译员充电器环境标志产品环保产品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服务指南伴随服务技术资料专有技术权故障问题监督保养组装工具安装启动修理更换件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软件系统配件替代产品备用产品维修或更换服务结算审计
金额
176.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z2022-081
预算金额180.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雨桐024-23382836
中标公司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6.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CZ2022-081(招标文件编号:GCZ2022-081)
二、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才堂水清木华园 2 楼 405 号
中标(成交)金额:176.7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诺君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 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2、指纹面相采集仪3、指纹采集仪4、数码夜视望远镜5、出入境自助打印机6、身份证阅读器7、智能双屏翻译机 | 1、 诺君安2、盛视3、盛视4、三川纵横科5、盛视6、神思7、珠海欣瑞 | 1、 I600-G 2、MV8027 3、MV1088 4、ROLES NVS-650WIFI 5、MV1025 6、SS628 7、XINRUI-1035 | 1、20 2、10 3、60 4、30 5、5 6、12 7、80 | 1、46,000.00 2、20,000.00 3、3,400.00 4、3,000.00 5、27,000.00 6、1,500.00 7、2,5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振宇(教高)、赵喜贤(高经)、马跃(研究员)、黄会生(高工)、郭永涛(高工)、杨广明(教授)、张艳宏(高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室
联系方式:徐雨桐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雨桐
电 话: 024-23382836、024-23372321
项目编号:LNZB02-GCZ2022-081-03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货物类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6招标公告3目录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2第四章评标方法55第三章货物需求44
采购需求:口岸检查装备前台检查装备采购项目(01包):最高限价金额:01包:人民币1,804,080.00元;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1,804,080.00元;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边检设备)采购项目(01包前台检查装备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ZB02-GCZ2022-081-03一、项目基本情况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是否为核心产品\n | \n单位\n | \n数量\n | \n产地\n |
\n1\n | \n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n | \n否\n | \n台\n | \n20\n | \n中国\n |
\n1\n | \n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n | \n否\n | \n台\n | \n20\n | \n中国\n |
\n1\n | \n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n | \n否\n | \n台\n | \n20\n | \n中国\n |
\n2\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n | \n是\n | \n台\n | \n10\n | \n中国\n |
\n2\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n | \n是\n | \n台\n | \n10\n | \n中国\n |
\n2\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n | \n是\n | \n台\n | \n10\n | \n中国\n |
\n3\n | \n指纹采集仪\n | \n否\n | \n台\n | \n60\n | \n中国\n |
\n3\n | \n指纹采集仪\n | \n否\n | \n台\n | \n60\n | \n中国\n |
\n3\n | \n指纹采集仪\n | \n否\n | \n台\n | \n60\n | \n中国\n |
\n4\n | \n数码夜视望远镜\n | \n否\n | \n台\n | \n30\n | \n中国\n |
\n4\n | \n数码夜视望远镜\n | \n否\n | \n台\n | \n30\n | \n中国\n |
\n4\n | \n数码夜视望远镜\n | \n否\n | \n台\n | \n30\n | \n中国\n |
\n5\n | \n出入境自助打印机\n | \n否\n | \n台\n | \n5\n | \n中国\n |
\n5\n | \n出入境自助打印机\n | \n否\n | \n台\n | \n5\n | \n中国\n |
\n5\n | \n出入境自助打印机\n | \n否\n | \n台\n | \n5\n | \n中国\n |
\n6\n | \n身份证阅读器\n | \n否\n | \n台\n | \n12\n | \n中国\n |
\n7\n | \n智能双屏翻译机\n | \n否\n | \n台\n | \n80\n | \n中国\n |
\n7\n | \n智能双屏翻译机\n | \n否\n | \n台\n | \n80\n | \n中国\n |
\n7\n | \n智能双屏翻译机\n | \n否\n | \n台\n | \n80\n | \n中国\n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毕,完成培训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zbgs220@163.com,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无需现场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
(1)项目性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时间:2022年6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本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9)监督举报电话账号:06135601040003330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8)收款信息:
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08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项目联系人:徐雨桐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徐雨桐024-23382836、024-23372321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节能环保要求和信息安全要求仅适用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类别产品,若本项目所招的非节能环保要求和信息安全要求的产品,则相应的“*”项目无需提供。注:1、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项未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24-23382836、024-23372321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条款号\n | \n项 目\n | \n内 容\n | ||
\n1.1\n | \n采购人\n | \n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n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n联系人:刘助理\n电 话:024-86501111-7108\n | ||
\n1.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n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室\n联系人:徐雨桐\n电 话:024-23382836、024-23372321\n | ||
\n1.3.4\n | \n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n | \n同招标公告\n | ||
\n1.3.5\n | \n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n | \n□是\n☑否\n | ||
\n1.3.6\n | \n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n | \n☑是\n□否\n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n | ||
\n1.3.7\n | \n节能环保要求\n | \n*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n | ||
\n1.4\n | \n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n | \n□是\n☑否\n | ||
\n1.4.8\n | \n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n | \n无\n | ||
\n2.2\n | \n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n | \n预算金额:1,804,080.00元\n最高限价:1,804,080.00元\n | ||
\n4\n | \n计量单位\n | \n☑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n□其他: \n | ||
\n6.1\n | \n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n | \n☑不组织\n□组织,时 间: \n地 点: \n联系人: \n电 话: \n□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n | ||
\n10.3\n | \n核心产品\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n | ||
\n11.3\n | \n样品或演示\n | \n☑不需要提供样品\n□需要提供样品\n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n递交样品地点: \n递交样品联系人: \n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n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n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n(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n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n \n☑不需要提供演示\n□需要提供演示\n 1、演示时间: \n 演示地点: \n 演示顺序: \n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n | ||
\n12.1\n | \n投标报价货币要求\n | \n☑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n□其它: \n | ||
\n13.1\n | \n投标保证金\n | \n1、投标保证金金额:0元\n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n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n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n开 户 名:\n开 户 行:\n账 号:\n4、保证金退还方式:\n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n6、其它:\n | ||
\n15.1\n | \n投标有效期\n | \n 90 日历日\n | ||
\n16.1\n | \n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n | \n正本 1 份,副本 6 份\n电子文档 1 份(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电子文档)\n | ||
\n18.1\n | \n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n | \n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n | ||
\n20.1\n | \n开标时间、地点\n | \n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n | ||
\n21\n | \n评标委员会组成\n | \n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0人,评审专家 7 人组成,共 7 人。 \n | ||
\n25.1\n | \n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n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n | \n□样品:\n1、样品评审方法: \n2、样品评审标准: \n□演示:\n1、演示评审方法: \n2、演示评审标准: \n | ||
\n27.2\n | \n评标办法\n | \n☑综合评分法\n□最低评标价法 \n | ||
\n29.2\n | \n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n | \n3 \n | ||
\n31\n | \n确定中标人的方式\n | \n中标人数量: 1 \n☑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n□采购人确定中标人\n | ||
\n35.1\n | \n履约保证金\n | \n☑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n□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n履约保证金金额: \n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n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n账户信息:\n开 户 名: \n开 户 行: \n账 号: \n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n | ||
\n36\n | \n采购代理服务费\n | \n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n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下浮20%,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n支付形式:电汇。\n支付时间: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步。\n | ||
\n39.3\n | \n质疑\n | \n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n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n联系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n联 系 人:徐雨桐\n联系电话:024-23382836、024-23372321\n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室\n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n3、监督举报电话\n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n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n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n | \n | \n联系电话:024-23382836、024-23372321\n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室\n |
\n | \n联系电话:024-23382836、024-23372321\n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室\n | |||
\n其他\n | \n信息安全要求\n | \n*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n |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二、总则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如下: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5.投标有效期(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21.组建评标委员会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比较与评价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确定中标人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格式\n |
\n1\n | \n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n | \n1\n |
\n2\n | \n投标文件的封皮\n | \n2\n |
\n3\n | \n投标文件的目录\n | \n3\n |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资格证明材料\n | \n格式\n |
\n1\n | \n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2\n | \n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3\n | \n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4\n | \n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n | \n4\n |
\n5\n | \n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n | \n5\n |
\n6\n | \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n | \n6\n |
\n7\n | \n开标时间前十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n(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8\n | \n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9\n | \n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n | \n7\n |
\n10\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8\n |
\n11\n | \n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适用)\n | \n9\n |
\n12\n | \n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13\n | \n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n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n | \n |
\n14\n | \n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n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n | \n |
\n15\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16\n |
\n16\n | \n……\n | \n |
\n序号\n | \n符合性证明材料\n | \n格式\n |
\n1\n | \n投标函\n | \n10\n |
\n2\n | \n开标一览表\n | \n11\n |
\n3\n | \n分项报价表\n | \n12\n |
\n4\n | \n技术规格偏离表\n | \n13\n |
\n5\n | \n商务条款偏离表\n | \n14\n |
\n6\n | \n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n | \n15\n |
\n7\n | \n《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n | \n |
\n8\n | \n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n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n | \n |
\n9\n | \n……\n | \n |
\n序号\n | \n其他材料\n | \n格式\n |
\n1\n | \n《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n | \n |
\n2\n | \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n | \n |
\n3\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n | \n17\n |
\n4\n | \n......\n | \n |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
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
\n\n\n\n\n投标文件/电子文档\n所投包号:第 包\n项目名称:\n项目编号:\n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n |
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格式2封口格式:
\n\n\n\n\n——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n |
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n\n\n\n\n(※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n |
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
\n\n\n\n\n(※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n |
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1.一、联合体成员: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
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包号: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
\n\n\n\n\n\n\n\n\n\n\n\n\n\n\n\n\n\n货物名称\n | \n投标总价\n | \n投标保证金\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交货地点\n | \n备注\n |
\n | \n小写:\n大写:\n | \n0元\n | \n | \n | \n |
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全部费用的报价。包号:报价单位: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品牌\n | \n型号规格\n | \n数量\n | \n制造商名称\n | \n单价\n | \n总价\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总价\n | \n |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包号/序号:\n产品名称:\n数量:\n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n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n | ||||
\n招标文件要求\n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n | \n投标文件\n响应内容\n | \n偏离程度\n | \n偏离说明\n | \n证明材料\n |
\n按采购需求填写\n | \n | \n | \n | \n |
\n其它\n | \n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n | \n | \n | \n |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包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n(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n | \n投标文件响应内容\n | \n偏离程度\n | \n偏离说明\n |
\n1\n | \n★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毕,完成培训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n | \n | \n | \n |
\n2\n | \n★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n | \n | \n | \n |
\n3\n | \n★付款方式及条件:1、首付款:签订合同15日内,付款至总合同金额30%预付款;2、第一期款: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加电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至总合同金额的80%;3、第二期款:采购人委托审计部门完成结算审计,经双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采购人付款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n★审计条款:\n送审造价需按实上报,不得虚报。当项目结算审减额在5%(含)以内,采购人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当项目结算审减额在5%—10%(含)以内,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的50%;当项目结算审减额超过10%,中标人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审计费按照采购人与地方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n | \n | \n | \n |
\n4\n | \n售后服务要求:\n(1)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n★(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如故障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产品替换。\n★(3)投标人承诺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n | \n | \n | \n |
\n5\n | \n质保及保修要求:\n★(1)所投产品质保期一年(自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对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以及软件免费升级服务。\n★(2)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外增加的保修期(投标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产品损坏不收取维修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且中标后所有产品的配件(含易损件)按成本价长期供应。\n | \n | \n | \n |
\n6\n | \n培训要求:\n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操作流程、使用以及维护操作,对一般性的故障问题可以自主解决,可以独立进行管理、运行、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n培训方案须包括:培训日程、培训内容、负责培训的人员安排等内容,须提供培训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 | \n | \n |
\n7\n | \n★包装要求:\n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n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包装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n | \n | \n | \n |
\n8\n | \n★验收要求\n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工作,采购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须以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响应的承诺为标准;检验样品数量、随机抽样方法、技术指标选定范围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检验所需的样品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若检测的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费用由供应商承担。\n | \n | \n | \n |
\n9\n | \n★违约责任\n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n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n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n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n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同时赔偿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n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n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n | \n | \n | \n |
\n | \n其它\n | \n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n | \n | \n |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丿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其中提供中标金额%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7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品 名\n | \n数量\n | \n规格\n型号\n | \n生产\n厂家\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n |
本技术需求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技术要求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①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指标。★代表最关键指标,#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二、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2)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完毕,完成培训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一、采购产品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是否为核心产品\n | \n单位\n | \n数量\n | \n产地\n |
\n1\n | \n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n | \n否\n | \n台\n | \n20\n | \n中国\n |
\n1\n | \n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n | \n否\n | \n台\n | \n20\n | \n中国\n |
\n1\n | \n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n | \n否\n | \n台\n | \n20\n | \n中国\n |
\n2\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n | \n是\n | \n台\n | \n10\n | \n中国\n |
\n2\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n | \n是\n | \n台\n | \n10\n | \n中国\n |
\n2\n | \n指纹面相采集仪\n | \n是\n | \n台\n | \n10\n | \n中国\n |
\n3\n | \n指纹采集仪\n | \n否\n | \n台\n | \n60\n | \n中国\n |
\n3\n | \n指纹采集仪\n | \n否\n | \n台\n | \n60\n | \n中国\n |
\n3\n | \n指纹采集仪\n | \n否\n | \n台\n | \n60\n | \n中国\n |
\n4\n | \n数码夜视望远镜\n | \n否\n | \n台\n | \n30\n | \n中国\n |
\n4\n | \n数码夜视望远镜\n | \n否\n | \n台\n | \n30\n | \n中国\n |
\n4\n | \n数码夜视望远镜\n | \n否\n | \n台\n | \n30\n | \n中国\n |
\n5\n | \n出入境自助打印机\n | \n否\n | \n台\n | \n5\n | \n中国\n |
\n5\n | \n出入境自助打印机\n | \n否\n | \n台\n | \n5\n | \n中国\n |
\n5\n | \n出入境自助打印机\n | \n否\n | \n台\n | \n5\n | \n中国\n |
\n6\n | \n身份证阅读器\n | \n否\n | \n台\n | \n12\n | \n中国\n |
\n7\n | \n智能双屏翻译机\n | \n否\n | \n台\n | \n80\n | \n中国\n |
\n7\n | \n智能双屏翻译机\n | \n否\n | \n台\n | \n80\n | \n中国\n |
\n7\n | \n智能双屏翻译机\n | \n否\n | \n台\n | \n80\n | \n中国\n |
3.指纹采集仪2.指纹面相采集仪1.证件阅读辨伪一体机②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可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或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等原厂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能够在读取旅客证件信息的同时,对证件真伪进行辅助鉴别,打击利用伪造、变造证件非法出入境活动。\n | \n否\n |
\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探测到证件后自动扫描,采集并处理证件资料页图像,消除全息图像或图层的眩光,扫描结果自动裁剪需要的证件图像,MRZ检测及识别,识别1D和2D条形码,自动识别图像类型,处理图像区域。\n | \n否\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光学读取白光(430-700nm,+/-5%)、红外(B900-890nm,+/-5%)、紫外(365nm,+/-2%)、同轴白光。\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RFID阅读、智能卡阅读。\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USB供电电压。\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通过OCR技术获取证照MRZ信息,根据ICAO标准对证照MRZ信息进行真伪查验。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内置证照样本参照库,实现查验证照与样本库的比对。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可读机器读取区域、文件可视区域的文本信息,在各种光源下,通过分析文本,图像及其他不可视信息,验证文件及其数据的真伪。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支持与梅沙系统的数据互通。\n | \n是\n |
\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1\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采集人脸、指纹信息。\n | \n否\n |
\n2\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为满足口岸出入境检查通道开展生物特征采集工作的需要,整合指纹采集、可见光人脸抓拍、显示指引、控制器、音频处理等硬件模块,同时集成相应功能的软件部件于一体,实现旅客的人脸、指纹生物特征采集。\n | \n是\n |
\n3\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带触摸屏功能的显示屏—10.1寸电容式触摸显示一体屏,显示比例16:9,分辨率1280*800。 \n | \n是\n |
\n4\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可视角度80/80/80/80,LVDS接口,USB2.0。\n | \n是\n |
\n5\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指纹采集模块-采集窗口尺寸:≤91.2mm * 80.1mm。\n | \n是\n |
\n6\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四连指有效图像尺寸:≤81.2mm*76.2mm。\n | \n是\n |
\n7\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单指指纹像素数:640像素点*640像素点。\n | \n是\n |
\n8\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四连指,平面左右手指纹像素数:1600像素点*1500像素点。\n | \n是\n |
\n9\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采集方式:程序控制或自动。\n | \n是\n |
\n10\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采集格式:单手指滚动,单手指平面捺印,四手指平面采集,两大拇指平面采集。\n | \n是\n |
\n11\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设备尺寸不大于135mm*160mm*120mm,重量不大于1.25kg。\n | \n是\n |
\n12\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人脸采集模块—适用人群身高范围:1.4米至1.9米。\n | \n是\n |
\n13\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光照强度:终端确保人脸的光照强度在300lx~500lx的范围内。\n | \n是\n |
\n14\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物理覆盖空间:旅客离可见光摄像头水平距离0.4米-5米开始进行抓拍。\n | \n是\n |
\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1\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通过采集比对指纹,精准判断人证是否相符,有效打击冒用他人证件行为。\n | \n否\n |
\n2\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采集方式由程序控制自动完成,可单手指滚动、单手指捺印、四手指平面采集、两大拇指平面采集,可在前台、后台进行人证一致性核验,通过现场采集的旅客指纹,与旅客备案指纹进行比对,确保人证合一。\n | \n否\n |
\n3\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支持一次多指扫描采集和一次单指扫描采集; \n | \n是\n |
\n4\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支持平面捺印和三面滚印; \n | \n是\n |
\n5\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可从单张四连指图像或单张双手拇指的图像中,自动分割每一个独立的指纹图像; \n | \n是\n |
\n6\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自动区分出是左手还是右手,并自动判断所采集的手指指纹; \n | \n是\n |
\n7\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可检查所采集到的每一个手指的指纹图像进行质量判定,并进行反馈; \n | \n是\n |
\n8\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具备可见的电源指示和工作状态指示; \n | \n是\n |
\n9\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支持开启和关闭手指自动检测功能,开启该功能后,手指按到采集窗时可自动开始指纹采集; \n | \n是\n |
\n10\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自动清除前次指纹采集后遗留的指纹; \n | \n是\n |
\n11\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清除在采集过程中由于手指潮湿而引起的光圈影响; \n | \n是\n |
\n12\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支持与梅沙系统的数据互通。\n | \n是\n |
6.身份证阅读器5.出入境自助打印机4.数码夜望远镜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1\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远距离观察目标。\n | \n否\n |
\n2\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黑暗条件下,有效侦查远距离目标,掌握目标动向。\n | \n否\n |
\n3\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6-30X放大倍率;\n | \n是\n |
\n4\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50mm透镜直径;\n | \n是\n |
\n5\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15mm目镜距离\n | \n是\n |
\n6\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805nm / 40mW激光波长;\n | \n是\n |
\n7\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1080P录像像素;\n | \n是\n |
\n8\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2MP拍照像素;\n | \n是\n |
\n9\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APL/NTSC视频输出;\n | \n是\n |
\n10\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USB/802.11 b/g/n/wifi数据传输/通讯;\n | \n是\n |
\n11\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128G数据储存;\n | \n是\n |
\n12\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不低于300m观测距离;\n | \n是\n |
\n13\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700g产品重量。\n | \n是\n |
\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方便出入境旅客在检查现场自助通关后即取得纸质出境或入境记录。\n | \n否\n |
\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集成摄像头、触摸显示屏、打印模块、证件阅读机等设备,固定安装在终端操作平台,为旅客提供自行打印本人最近一次自该口岸出境或入境的记录凭证的服务,该凭证与中国边检机关出入境验讫章具备同等效力。\n | \n否\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CPU:处理能力I5 2.0GHz及以上;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内存:DDR3及以上,不小于4G;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尺寸要求:长≤300mm;宽≤170mm;高≤300mm(可结合自助打印设备硬件框架尺寸进行适当调整);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显示屏:19寸及以上触摸屏;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透光率:>85%;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触摸方式:多点触摸;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OCR模块玻璃窗口尺寸:不小于125mmX90mm;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窗口玻璃:厚度不小于3mm\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OCR识别:可识别符合ICAO9303文件规定的机读证件;包括:护照、签证、卡式证件;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其它识别功能:一维、二维条码,参照标准code39、code128、QR、pdf417;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RFID读写模块要求:支持ISO/IEC14443-1/2/3/4;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打印方式:直接行式热敏打印;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打印纸宽:(80-102)±0.5mm ;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有效打印宽度:72-96 mm;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打印纸厚度:0.056 mm-0.15 mm;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打印密度:8点/ mm;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打印速度:不低于150 mm/s(max);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切刀幅宽支持50mm以下宽度切纸;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字符打印命令:支持ANK字符、自定义字符和汉字字符的倍宽、倍高打印,可调整字符行间距;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字体:打印机内置宋体字库;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点图打印命令:支持不同密度点图及下载图形打印;内置条码打印类型:一维码 UPC-A、UPC-E 、EAN-13、EAN-8、Code 39、ITF25、Codabar、Code 93、Code128;二维码 PDF417、 QR Code、DATA Matrix; \n | \n是\n |
\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须能实现同边检梅沙系统对接。\n | \n是\n |
\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1\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能够快速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实现对身份证的读取及核验功能,有效进行人员身份管理。\n | \n否\n |
\n2\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身份信息及签发等内容,支持身份证指纹采集、指纹核验。\n | \n否\n |
\n3\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符合《GA450-2013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通用技术要求》; \n | \n是\n |
\n4\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符合中国第二代身份证验证安全控制模块标准; \n | \n是\n |
\n5\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USB接口,支持SDT部标协议或HID协议; \n | \n是\n |
\n6\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读卡距离0-4cm; \n | \n是\n |
\n7\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读卡响应≤1秒; \n | \n是\n |
\n8\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支持符合ISO14443 Type A、TypeB规范的非接触卡; \n | \n是\n |
\n9\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支持指纹图像采集、指纹比对核验; \n | \n是\n |
\n10\n | \n#\n | \n技术指标参数\n | \n通过公安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产品认证,并取得GA认证标志。\n | \n是\n |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如故障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产品替换。(1)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书面方案,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售后服务要求服务要求7.智能双屏翻译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重要性\n | \n指标项\n | \n指标要求\n | \n证明材料要求\n |
\n1\n | \n△\n | \n目的作用\n | \n目的作用:便于在服务性窗口的执勤人员与非汉语使用者间进行实时文字及语音交流,同时录制声音。\n | \n否\n |
\n2\n | \n△\n | \n主要功能\n | \n主要功能:用于与非汉语使用人员间的语言和文字交流,提高沟通效率;常见用语、问题播报;一键链接人员译员。\n | \n否\n |
\n3\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总重量≤1.5kg(含翻译机、充电器); \n | \n是\n |
\n4\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语言种类不少于30种,必须包括英、法、俄、德、西、葡、日、韩等语种; \n | \n是\n |
\n5\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英、法、俄、德、西、葡、日、韩等语音识别率不低于90%,其他语种不低于70%; \n | \n是\n |
\n6\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英、法、俄、德、西、葡、日、韩与中文互译准确率不低于80%,其他语种不低于60%; \n | \n是\n |
\n7\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待机时长不小于24小时; \n | \n是\n |
\n8\n | \n#\n | \n主要技术指标\n | \n连续录摄时长不小于4小时。\n | \n是\n |
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操作流程、使用以及维护操作,对一般性的故障问题可以自主解决,可以独立进行管理、运行、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培训要求★(2)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外增加的保修期(投标人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产品损坏不收取维修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且中标后所有产品的配件(含易损件)按成本价长期供应。★(1)所投产品质保期一年(自本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承诺对所投产品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售后维护维修服务以及软件免费升级服务。质保及保修要求★(3)投标人承诺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
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共同完成货物验收工作,采购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能力、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须以中标供应商对技术响应的承诺为标准;检验样品数量、随机抽样方法、技术指标选定范围及数量由采购人确定;检验所需的样品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供应商承诺配合采购人做好上述验收相关工作。若检测的产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要求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包装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包装要求:培训方案须包括:培训日程、培训内容、负责培训的人员安排等内容,须提供培训方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已支付的货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同时赔偿合同总金额30%违约金。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或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投标文件)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送审造价需按实上报,不得虚报。当项目结算审减额在5%(含)以内,采购人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当项目结算审减额在5%—10%(含)以内,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的50%;当项目结算审减额超过10%,中标人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审计费按照采购人与地方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条款:★付款方式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付款节点\n | \n付款条件\n | \n付款比例(或金额)\n | \n备注\n |
\n1\n | \n首付款\n | \n签订合同15日内\n | \n付款至总合同金额30%预付款\n | \n |
\n2\n | \n第一期款\n | \n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并加电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n | \n付款至总合同金额80%\n | \n |
\n3\n | \n第二期款\n | \n项目完成结算审计\n | \n采购人委托审计部门完成结算审计,经双方审核确认后30日内,采购人付款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n | \n |
(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相关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6-10%)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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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序号\n | \n审查项目\n | \n审查标准\n | \n | \n | \n |
\n1\n | \n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2\n | \n组织机构代码证\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3\n | \n税务登记证\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4\n | \n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n2.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5\n | \n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n2.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6\n | \n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n | \n1.信息完整\n2.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7\n | \n开标时间前十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8\n | \n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9\n | \n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n | \n1.信息完整\n2.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10\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n2.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11\n | \n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n2.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12\n | \n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13\n | \n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14\n | \n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n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n | \n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n | \n | \n | \n |
\n15\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结论\n | \n | \n | \n | \n |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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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序号\n | \n审查项目\n | \n审查标准\n | \n | \n | \n |
\n1\n | \n投标函\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n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3.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2\n | \n开标一览表\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n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3.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3\n | \n分项报价表\n | \n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n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3.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4\n | \n技术规格偏离表\n | \n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n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3.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5\n | \n商务条款偏离表\n | \n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n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3.按规定签章\n | \n | \n | \n |
\n6\n | \n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n | \n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n | \n | \n | \n |
\n7\n | \n《品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n | \n1.按要求提供\n2.合法有效\n | \n | \n | \n |
\n8\n | \n投标报价\n | \n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n | \n | \n | \n |
\n9\n | \n样品或演示(如适用)\n | \n符合投标须知表11.3及25.1所述全部要求\n | \n | \n | \n |
\n10\n | \n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n | \n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n | \n | \n | \n |
\n | \n结论\n | \n | \n | \n | \n |
(一)基本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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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价格部分(30分)\n | \n投标报价\n | \n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n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n所有投标报价均按投标人的评标价计入。\n | \n0-30 \n |
\n技术部分(54.6)\n | \n技术指标响应情况\n | \n★代表最关键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被拒绝;\n#代表重要指标,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0.65 分,共计 77 项,共计 50.05 分;\n△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得 0.35 分,共计 13 项,共计4.55 分。\n | \n0-54.6\n |
\n商务部分(6)\n | \n业绩\n | \n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的类似项目的(1)销售合同(含合同首页、货物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2)发票复印件或者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截屏。\n投标人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最低为0分。\n | \n0-3\n |
\n商务部分(6)\n | \n生产厂家、投标人、投标产品非强制资质要求\n | \n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或ISO 45001)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n投标人每提供一种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n | \n0-3\n |
\n服务部分(9.4分)\n | \n质保期限\n | \n投标人根据质保期要求承诺质保期,若承诺质保期高于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则每增加一年加1.7分,最高3.4分。(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n | \n0-3.4\n |
\n服务部分(9.4分)\n | \n产品使用培训方案\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n1、培训方案目标明确、方法科学、内容全面、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完善、详细,得3分;\n2、培训方案目标、方法、内容、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基础性架构合理,得2分;\n3、培训方案目标、方法、内容、培训时间和人员安排内容有缺失,得1分;\n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n | \n0-3\n |
\n服务部分(9.4分)\n | \n售后服务响应承诺\n | \n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分:\n1、售后服务方案充分考虑实际需求,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流程制度健全、服务人员安排完善、详细,得3分;\n2、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内容基础性架构合理,得2分;\n3、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制度、服务人员安排内容有缺失,得1分;\n4、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n | \n0-3\n |
\n合 计\n | \n-\n | \n | \n100\n |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二)加分项评分标准
\n\n\n\n\n\n\n\n\n\n\n\n\n\n加分\n因素\n | \n加分说明\n |
\n节能产品\n(非强制)\n | \n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2分。\n |
\n环保\n产品\n | \n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2分。\n |
一、采购合同标的及金额(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采购合同,共同信守。采购合同格式(货物类)签订地点:辽宁·沈阳乙方:××甲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品牌\n | \n型号\n | \n生产厂家\n | \n数量\n | \n单位\n | \n单价(元)\n | \n金额(元)\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n |
3.付款条件:××2.付款方式:××1.付款时间:××二、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合计金额为货物及其配套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换维修、供货配发、包装费、检测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仓储保险费、仓储费、财产及第三方损害赔偿保险、增值税发票税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有关的费用),甲方除此之外不再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乙方变更上述信息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的迟延付款等事项,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开户行:××账号:××乙方开户名称:××5.乙方同意甲方将相关款项支付到如下账户:4.审计条款:××
5.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交货地点,货物验收入库前的费用(包括运费、装卸费等)由乙方承担。4.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货物丢失、损坏等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发货前3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接收和验收货物的准备。乙方未提前通知的,甲方有权将接受、验收货物的工作相应后延,并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三、交货与交货方式
2.如果双方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1.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四、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6.联系方式:
4.包装费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2.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1.除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甲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五、包装要求3.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性能和数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以下简称“质保期”)内,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七、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4.出现以下情形的:一是采购人不定期进行货物质量抽样检查,抽检质量不合格率高于20%的或相关物品不符合国家质量及行业标准规定的;二是有使用人反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经送检,确定为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出退货并扣除质保金,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一批新的货物。如重新供货后,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3.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2.甲方或者甲方的最终用户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收取销售发票等文件,且甲乙双方在验收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或者甲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六、验收要求
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若有)。八、伴随服务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履行完毕、被解除、终止后持续有效。3.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甲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1.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诉讼,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赔付甲方遭受的损失。
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2.4在货物交付后,乙方应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设备的操作流程、使用以及维护操作,经过培训达到对一般性的故障问题可以自主解决,可以独立进行管理、运行、处理及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培训地点由甲方指定,培训时间双方协商确定。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在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十、补救措施和索赔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详见补救措施和索赔)。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自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质量保证期与国家规定或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对甲方有利的为准。九、质保期
1.保修期间乙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乙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十一、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3)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2)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退货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索赔请求。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延迟供货违约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保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保期。
6.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乙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采购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5.乙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乙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乙方仍须对因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4.乙方保证质保期外产品损坏不收取维修费,只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按配件(含易损件)成本价长期供应配件(含易损件)。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3.保修期内,乙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2.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售后服务电话()、电子邮件(邮件为:)。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电话、现场技术服务;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12小时内完成故障检测与排除;如故障不能在12小时内修复,免费提供同等型号的备用产品替换。
1.2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如果乙方未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乙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十二、违约责任8.如果乙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甲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甲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甲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赔付甲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7.如果乙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通知,乙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3.1乙方未按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5%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0%,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2.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要求中标人(即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4乙方同意退货,并按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甲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甲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6.如双方对产品验收结果或者产品质量等问题发生争议,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现场随机抽样送检,以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如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检测费用、不合格产品进行退货、免费换货,同时按该产品的10倍的价格赔偿给甲方。5.乙方一切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交通费、邮寄送达费,律师费)。甲方未按采购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支付货款的,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支付货款总值的0.1%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货款违约金,但不超过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4.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2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十四、争端的解决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在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2.乙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采购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采购合同义务。1.1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1.在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按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采购合同,通知到达乙方,即发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十五、违约终止采购合同3.因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本次采购中的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解释、相互补充。若上述文件与本合同相关约定有冲突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若相关内容优于本合同的以上述文件为准。十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及其他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或赔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十六、破产终止合同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货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类似货物替代乙方缺陷产品、未交付产品所形成的差价)。
2.本次招投标的文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十八、合同附件4.本采购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采购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按照合同约定的审核费用分摊原则,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的审核费用,供应商应当在结算审核结果确定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第三方审核机构。供应商未按期支付审计费用的,采购人不予结算项目尾款。3.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应当根据审核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结果在双方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最终结算事宜。2.供应商同意项目结算价格最终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负责审核确定。供应商应当在验收完成后30日内,根据采购人提前告知的结算审核资料内容完成项目结算资料编制整理并报送审核机构,除审核机构同意外,结算资料一经报送不得调整、更改。供应商在收到审核机构补充提供审核资料的书面通知后28日内未补充提供的,审核机构根据已有资料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供应商在收到审核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结果后7日内未予书面确认的,视为同意该审核报告并将其作为双方的结算依据。1.送审价格需按实上报,不得虚报。当项目结算审减额在5%(含)以内,采购人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当项目结算审减额在5%—10%(含)以内,采购人和中标人各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的50%;当项目结算审减额超过10%,中标人承担全部项目结算审计费。审计费按照采购人与地方审计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十九、结算审计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5.供应商应当书面授权委托己方人员配合审核机构开展结算审核,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结算审核过程及成果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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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定代表人: \n | \n法定代表人: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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