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440113-04-01-732256
预算金额154.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工020-8489222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宇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番鸿·宝湾物流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番鸿·宝湾物流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0113-04-01-732256

投资项目名称

番鸿·宝湾物流园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番鸿·宝湾物流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番鸿·宝湾物流园二期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自有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2.2.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2.1.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桩位每孔超前钻探、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管线竣工测量等)、工程物探(含全面准确的管线探测)、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岩土勘察等后续所有勘察现场服务工作。。
2.2.1.2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2.2.1.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含外水、外电)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配合解决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等。
2.2.1.2.2设计内容:按照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含其他专业报批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及文件格式要求需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验收通过);(2)项目全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
2.2.1.2.3 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发包人办理各其他专业报建及报批工作。
(4)在项目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取得主管部门各项批准、验收等工作。
(5)配合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有)。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等文件的有关约定。

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根据基础资料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2.2.1.1工程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桩位每孔超前钻探、工程测量(含四等水准测量、管线竣工测量等)、工程物探(含全面准确的管线探测)、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岩土勘察等后续所有勘察现场服务工作。。
2.2.1.2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2.2.1.2.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各相关专业(含外水、外电)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工程设计概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配合解决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等。
2.2.1.2.2设计内容:按照发包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后续所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含其他专业报批所需的所有设计文件及文件格式要求需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验收通过);(2)项目全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
2.2.1.2.3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参加每周的工地例会)。
(2)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3)协助发包人办理各其他专业报建及报批工作。
(4)在项目建设各阶段配合发包人取得主管部门各项批准、验收等工作。
(5)配合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的要求进行设计(如有)。


各阶段的勘察设计的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的项目勘察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等文件的有关约定。

工期(交货期)

项目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工程勘察工期:2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15411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5.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证书: ①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②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5.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5.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5.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1-14 14: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21 17: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2-11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5-02-11 10:00:00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番鸿物流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东龙大道56号

招标人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

1892217638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61号金鹰大厦十一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宇

联系电话

1862080654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84892221

发布责任人

黄穗宏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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