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其他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y202408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赫杨1839853212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先生183415306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JY20240802-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415306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凤城市通远堡镇西二道坊2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赫杨18398532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先生18341530639
代理机构地址: 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征集项目简介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凤城市通远堡高级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所需食材包组如下(所有包组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以下投标包组),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
包组
食材名称
入围供应商数量
服务期限
001
食用油类
入围2家
1年
002
鲜肉类
入围2家
1年
003
鸡蛋
入围2家
1年
004
速冻生鲜
入围2家
1年
005
蔬菜类
入围2家
1年
006
大米
入围2家
1年
007
调料干货类
入围2家
1年
008
调料调味品
入围2家
1年
009
面粉
入围2家
1年
010
特色小吃及调味品
入围2家
1年
011
速冻炸串
入围2家
1年
012
速冻半成品副食
入围2家
1年
013
速冻半成品主食
入围2家
1年
014
燃油
入围2家
1年

 
注:本项目按照价格折扣率进行报价,报价单位(%),供应商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100%)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1)投标报价包含食材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质量检测、日杂用品等所有费用。
(2)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预留比例为100%。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014包组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征集文件获取地点: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凤城市迎宾街8号凤城宾馆A座8楼801室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
4.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5.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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