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郎线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LD202116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郎线改造提升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发包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后同),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接石牛路,与桃碧线相交,起点桩号 K0+000。道路整体为东西走向, 路线利用现有石郎线公路自起点向西北布线,途径下赵村、上黄山村,在终点处设 T 型交叉与 S222 省道道路相连接,终点桩号 K3+042。路线全长 3.04km,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为34.5m,工程投资估算32844.55万元。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石郎线改造提升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市政给排水及管线、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征地拆迁图、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课题、专题报告(如有)等全部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初勘)15份;
(2)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提交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市政给排水及管线、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地质勘察报告(详勘)15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3)根据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设计人应在7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有)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有)最终稿各15份,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15份;
(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 天内完成;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设计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设计资质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和工可资料将于2021年12月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4.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象支行
银行账号:2010 0006 3651 788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保证金缴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3)保证金的退还:按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月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5.3招标人定于2022年月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其他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 》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公示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ssggzy.lishui.gov.cn/ldweb/)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碧湖镇环北路66号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3楼
邮 编:323600邮 编:323000
联系人:张群联系人:何仪、刘玲玲
电 话:13587196453电 话:0578-2028308 13757840020
公示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石郎线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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