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港区石化科技众创园(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221.2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21.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0595-879772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6
公告正文

泉港区石化科技众创园(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3 08: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港区石化科技众创园(一期)项目已由泉州市泉港区发展和改革局泉港发改审【2019】1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按区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港区驿峰西路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概算为2610.978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实施泉港区石化科技众创园(一期)项目,主要包括建设内容有:1、拟对现有的7212.99平方米办公楼进行室内及外立面装修,3468.92平方米宿舍楼(含一楼食堂)室内装修及外立面粉刷,7476.37平方米2#车间标准厂房进行外立面粉刷。2、新建主入口大门(含传达室)面积54.71平方米和180平方米配电房办公楼及宿舍楼对应的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网)及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拟对现有的7212.99平方米办公楼进行室内及外立面装修,3468.92平方米宿舍楼(含一楼食堂)室内装修及外立面粉刷,7476.37平方米2#车间标准厂房进行外立面粉刷。2、新建主入口大门(含传达室)面积54.71平方米和180平方米配电房办公楼及宿舍楼对应的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网)及智能化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1、拟对现有的7212.99平方米办公楼进行室内及外立面装修,3468.92平方米宿舍楼(含一楼食堂)室内装修及外立面粉刷,7476.37平方米2#车间标准厂房进行外立面粉刷。2、新建主入口大门(含传达室)面积54.71平方米和180平方米配电房办公楼及宿舍楼对应的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景观设计、室外综合管网)及智能化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21243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3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 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 要求执行,其中:

1)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与有效的纸质证书等效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同时失效;

2)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的,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应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泉建筑[2018]11号文件要求,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规定。

3.10. 根据闽建〔2016〕5 号、 闽建筑〔2018〕38 号等文件的要求,本工程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的,在“黑名单”有效期内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0623080000秒至 2020 06

28173000秒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下方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安装包)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拾肆万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并按要求上传《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 071610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标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 签到、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5.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响应《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电子招标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暂停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第(二) 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项目经理等应到场开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应予拒绝。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应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摄像留存”的规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泉港高新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 ,邮编: 362801

电子邮箱: /

电话: 郭先生 ,传真: /

联系人:1815057116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源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埭沙路飞达商业街C幢206室 ,邮编: 362802

电子邮箱: fjyxzbb@163.com

电话: 0595-87977288或18359516163 ,传真: /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5-68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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