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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信-竞争性磋商-CX2023-201自动气象站维保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自动气象站维保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https://www.xmzpg.com/)申请账号并获取采购文件。(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前往平台网站→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平台客服电话:0592-207007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2023-201

项目名称:自动气象站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952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952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服务期

最高限价(元)

自动气象站维保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

989,525.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要求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的材料:(一)一般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需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有效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响应。(二)特定资格条件(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资格承诺函;①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 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一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本采购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②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招拍挂资源市场化配置交易平台(https://www.xmzpg.com/)申请账号并获取采购文件。(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前往平台网站→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平台客服电话:0592-2070077)。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1号楼6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服务商开具发票,咨询电话:0592-2070077。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气象台路85号        

联系方式:陈工 0592-57229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采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6楼            

联系方式:严志兴 13860188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志兴

电 话:  1386018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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