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13 04: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企业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代建及设计) 项目登记号:临招2020316 监管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监管备案号:临建招备[2020]193号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单位(招标人):临海市银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头门港开发区疏港大道与北洋大道交汇西南角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821亩。拟建设地下室、住宅楼、沿街商业用房、物业用房、其他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约76000㎡,其中地下约18000㎡,地上约58000㎡。
招标范围:①代建服务:从前期报批工作(除已完成前期手续)开始至工程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配合完成最终工程结算审核、产权办理并交付招标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项目红线范围内拆迁工作除外)。
②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地质勘察、建筑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各阶段成果评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范围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基坑围护、水、电(含弱电)、人防、智能化(室内、室外)、消防、幕墙(如有)、暖通、钢结构(如有)、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亮化、室外及管线工程等规划部门标注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并承担设计成果汇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报批工作等后续服务。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914.80万元 计划工期:代建:项目总工期暂定30个月,自委托人下达开始代建管理书面通知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综合竣工验收为止。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配合结算审核、产权办理与交付,保修期代建服务也属代建工作内容,但不计入工期。
设计:签订设计合同至工程竣工验收为止,其中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批复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8日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0日 09:00时。 二、澄清 本次对潜在投标人就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企业人才公寓项目(全过程代建及设计)招标文件的提疑答复如下:
1、P1招标文件3.2.3:“代建管理费中不包含与第三方发生的费用(第三方发生的费用包括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费用、检验检测费、招投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法律服务等其他各类费用)”第三方发生的费用是否包括监理服务费?
答:包括监理服务费。
2、P4按招标文件要求是方案优化,是否已完成方案设计,并提供。
答:已完成,详见-附件。
3、P10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中“(1)投标通知书、(5)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中无该两部分内容,请明确。
答:明确无内容。
4、P15招标文件7.2.3中第三和第四行中“招标人和承包商(如有)。。。”此处的承包商是否指代建单位?
答:指代建单位。
5、P20代建项目拟派团队中的人员配置中,如建筑工程专业人员拟派为结构专业人员能否满足基本配置要求?
答:不能。
6、P21代建项目拟派团队中的人员配置中,如人员为园林景观专业能否做为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进行配置并得分?
答:能得分。
7、P31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中 “②3个月以内不支付延期费,超过3个月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可否修改为参照①方式计算增加代建费金额。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8、P49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勘察设计费的计算基数为76万平方米,该处的计算基数是否应为7.6万平方米?
答:以招标文件前附表建筑面积为准。
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勘察设计费的计算基数修改为76000平方米。
9、P56招标文件附件九:设计管理人员配置是否有要求,是否需附证书(如需附证书,请明确设计管理人员的需要附哪些证书)
答:设计管理人员配置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具体配置投标人自行考虑,无需提供证书。
10、请明确投标文件中的联合体协议书需要盖联合体成员的电子签章还是纸质盖章扫描件?建议采用纸质盖章扫描件。
答:联合体成员盖纸质章,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签章。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0月15日17时前提出。
三、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监管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办公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 监管电话:0576-85280098 招标单位(招标人): 临海市银厦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76-8936026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临海市江滨东路295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76-85302883
传真:0576-85302230 如有附件无法下载,请向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