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编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光大路(原工业新村),19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705mb2c9315x23050817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为【编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光大路(原工业新村),19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8
2023-05-11 09:0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公开选取土地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业主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事项的土地估价报告【江门市新会区大鳌镇光大路(原工业新村),19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
中介服务事项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5MB2C9315X2305081753
项目规模
平方米(198.0平方米)
所需服务 土地评估
服务内容 完成土地评估,向采购方提交一式两份经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书》(含《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执业(职业)人员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有土地价格评估资质。
查看资质等级树
执业(职业)人员总数 2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中介机构需至少具备2名拥有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证的人员。
备案要求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六条 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7]9号)第四条 规范开展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在广东省内注册的土地评估机构由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备案。
其他要求说明: 无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土地评估
待定级
土地评估
服务时限说明 中选确认评估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因业主原因延迟则期限相应延长)。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金额说明 估价服务费=该项评估工作的基准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30%(估价服务费按补缴土地评估值作计算依据,折后估价服务费不足1千元的,按1千元计算)(含税全包价)。按项目结算,在中标人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后原则上1个季度内办理支付手续,具体到账日期以采购人办理时间为准。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一选一随机抽取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3-05-10 17:30
选取中介时间 2023-05-11 09:0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暂无附件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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