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桥物业公司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采购项目已经五洲交通批准,招标人为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现对2022年金桥物业公司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2年金桥物业公司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QWYZB2022-02
三、招标项目的简要规格描述:
1、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为2022年金桥物业公司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采购。共需要采购“齐邦”品牌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1辆,具体品牌及技术参数详见下表。
垃圾车名称 |
垃圾车数量 |
单位 |
主要指标及技术指标 |
品牌 |
备注 |
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 |
1 |
辆 |
1. 箱体容积:≧3.5m3 2. 电机:免维护无刷电机3000W; 3. 电池:72V/180B水电或72V/100ah盐酸 4. 电控系统:72V36管双模智能控制器 5. 最高车速:≦35km/h 6. 最大爬坡:≧15° |
齐邦 |
2、项目地点: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金桥物业公司。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一次性交付)。
4、质量标准:合格。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条。
四、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5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销售或服务等内容。
(2)业绩要求:投标人考核期内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纳税信用等级2A以上,销售企业自有售后服务站,在人员、设备售后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投标人自2019年以来至少中标过3个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类似自卸垃圾清运车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2019年及以后包含类似电动自卸垃圾车项目合同超过2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至少包含双方盖章签字页及合同金额页。考核期为2019年1月1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
(3)诚信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5)其他要求:无。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4 月 25 日至2022年 4 月29日,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招标人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到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69号信息大楼一楼物业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均可)汇入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账户:
户 名: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5001604255050707739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2022年金桥物业公司翻桶自卸垃圾电动清运车采购项目文件费”。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5 月 6 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昆仑大道169号广西金桥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大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昆仑大道169号
联系人:樊女士
电话:0771-2533808
邮政编码:530000
招标人:南宁金桥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