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784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土地开发设计咨询服务施工图审查服务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公共地下空间评审结构体系基坑支护道路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1-机电设备安装桥梁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工程勘察测量独立审核工程勘察设计外业验收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结构设计计算审查咨询服务解决方案和建议施工期间各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期运营管养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地基基础工程设计-4-咨询市政工程设计咨询建筑行业设计燃气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新的工艺设计管理策划设计进度进行把控服务咨询驻场服务施工阶段专家评审会施工技术交底招标项目规划施工图审查报告房产健身材料设备施工队伍有偿中介服务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国出境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工程咨询服务外业勘察代建监理项目管理办公用品差旅交通报告编写费专家评审费项目设计咨询试验检测仪器建筑构配件施工图审查方案资格审查资料房建设计市政设计咨询电气暖通维护保险设计成果创优申报专项技术应用勘察文件建筑设计九年一贯制学校48班小学技术咨询意见设计深度审核强条审核设计进度管理分解设计设计一级控制进度计划二级设计计划各专项设计过程动态检查定期协调会议编写会议纪录设计报批报审设计质量管理BIM咨询BIM模型设计模型碰撞报告碰撞检测移交施工图模型模型复审成果信息管理勘察大纲技术参数布孔位置试验检测方案可行性设计工艺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线综合技术评审装饰装修空调钢结构智能化供电消防建筑节能设计环保抗震卫生人防弱电防雷特种设备图纸会审施工前技术交底设计计算书进行审核设计人员技术月报施工图程序性审查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建筑装饰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深化设计图纸永久材料施工阶段咨询各专业设计变更BIM设计相应优化成果BIM应用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技术审查优化建议梳理施工界面地下空间开发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装配式预评价BIM模型审查横向接口参与各类技术相关会议设计接口外部景观接口接口管理设计界面建筑主体设计编制进度计划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模型咨询督促设计单位出具碰撞报告根据碰撞报告施工图调整设计巡查定期组织设计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完整性管线平衡详细勘测报告BIM审查咨询技术会议设计图纸调整产生的设计变更得到有效管理施工图文件重大施工方案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计划进行管控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7844
预算金额937.28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君020-390068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 项目编号:JG2022-1784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日 0时0分~2022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37.28
-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2022年12月2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3日 0时0分 - 2022年12月26日 10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招标代理:(主)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崔工
- 代理联系人:任君
- 联系方式:020-39006886
- 代理联系方式:1356014636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监督电话:020-3900688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发布)1.pdf招标公告(发布)1.pdf
- 9-1.首批教育合同.pdf9-1.首批教育合同.pdf
- 9-2.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pdf9-2.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pdf
- 8.招标文件-(发布).pdf8.招标文件-(发布).pdf
- 8.招标文件-(发布).docx8.招标文件-(发布).docx
- 7.招标公告(发布).docx7.招标公告(发布).docx
- 10-1.工作任务书:首批教育设施工程项目设计咨询-1122.pdf10-1.工作任务书:首批教育设施工程项目设计咨询-1122.pdf
- 10-2.工作任务书: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2设计咨询-1122.pdf10-2.工作任务书: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2设计咨询-1122.pdf
- SL202212010037-20221202171210.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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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 项目编号 | JG2022-17844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招标代理 | (主)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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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03 0:00:00 | 2022-12-26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03 0:00:00 | 2022-12-26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03 0:00:00 | 2022-12-26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03 0:00:00 | 2022-12-26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03 0:00:00 | 2022-12-08 10:00:00 | |
一阶段开标 | 2022-12-26 10:00:00 | 2022-12-26 11:00:00 | 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2-26 10:00:00 | 2022-12-26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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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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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
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
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
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招标公告
建设
程咨询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并发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推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
期2022年12月
日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
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
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
育设施工程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咨询(部分含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
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
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首批教育设施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包括54班九年一贯制学
校、48班小学2个学校,规划用地面积95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761平方米,其
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563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4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
筑面积6113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322平方米。48班小学,用地面积38763平
方米,总建筑面积47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162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15678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6534.73万元,包括工程建安费93713.45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52.67万元(建设用地费5893.96万元),预备费5268.61万元。
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分为子项目2北段、子项目2南段两个
子项,总建安费436673.09万元。其中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北段
包括市政道路长约1.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1.43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4.9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
-1-
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
面道路。概算总投资236076.97万元,建安费204035.81万元。子项目2南段包括市政
道路长约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2.58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2.24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及其
他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面道路。概算总投
资268844.08万元,建安费232637.28万元。(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
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根据明珠湾区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
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
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2.2.2.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
(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
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
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
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
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
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测量大纲的咨询
及审核,工程勘察及测量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编
写外业验收咨询报告;
(2)对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的进行复核、审核,对施
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咨询报告,并就设计文件是否可靠、合理、适用、安全、经济、
规范及科学等方面提出审查咨询意见;
(3)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
修改建议;
(4)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2-
(5)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
提出改进建议;
(6)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独立审核和咨询;对调整概算(如有)提供审查
咨询服务;
(7)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8)对施工期间各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期运营管养以及施
工过程中非常规的、重要的试验检测和出现的较大质量、技术、安全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9)组织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制定设计管理细则,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设计进
度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配合发包方组织实施;
(10)为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1)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一起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12)设计和施工期间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重大、较大技术方案、质量讨论会,在施
工期间,派人配合关键节点、关键时段的施工;
(13)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14)协助业主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
(15)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的内容。
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需提供书面成果资料的应
加盖企业公章。
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首批教育设施工程):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仅为本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
工图设计、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及最新的国家相关
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
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
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
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
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
-3-
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
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
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
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4)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
靠;
(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6)是否符合规划、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防洪堤、景观等有
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7)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
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9)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10)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
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1)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
的图章和签字;
(12)国家、省、市建设和水利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3)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14)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
管平台;
(15)参加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甲方认为有必
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具体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阶段)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详见合同、地下环路及公
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2)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书及首批教育设施工程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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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书。
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2.2.4本项最高投标限价为937.28万元,其中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费最高
限价150.54万元,施工图审查费117.37万元;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
目2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669.37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各分项
最高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招标公告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
标申请公函》。
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一)、(二)、(三)项资质:
(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
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
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
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3.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建筑或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
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
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须含2022
年6月至2022年11月)或以上的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
描件,并加盖公章。
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
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
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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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信用档案);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3.7.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 |
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
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
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须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 |
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
3.7.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
注:1.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
成为本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
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
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
(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
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12月3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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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
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
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
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
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
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020-3900688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
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13560146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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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3293607、13828450234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0688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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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
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
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
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
分包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
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
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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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投标申请公函
致:(招标人名称)
按照《,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
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
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
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10-
附件三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
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1-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
首批教育设施工程
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受托人(乙方):
重要提示
一、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低碳节能、绿色生态、智慧
城市、岭南水城”为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以“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精细化”为区
域建设标准,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为总体建设要求,全力推进粤港
澳大湾区中心建设。受托人应充分理解项目定位,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工程咨询服务
工作。
二、受托人应确保咨询服务人员投入到位,且专业技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三、受托人如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发生严重违约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在后续发包项
目中拒绝其参与,并将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使用说明:下划线“”部分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条件填充的内容;
标黄色的部分为根据说明进行填写或修改的内容;有标明“□”的内容为可选择项,签
订合同时按照项目实际进行选择,在相应的选项内打“√”;其他条款内容一般按本标
准版本执行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受托人(乙方):
经,确定受托人为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
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的中标单位(中标通知
书编号:)。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
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的工作,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
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
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五项所列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
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
2、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横沥岛尖
3、工程范围:
首批教育设施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包括54班九年一贯制学
校、48班小学2个学校,规划用地面积95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761平方米,其
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563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4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
筑面积6113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322平方米。48班小学,用地面积38763平方
米,总建筑面积47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162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78
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6534.73万元,包括工程建安费93713.45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17552.67万元(建设用地费5893.96万元),预备费5268.61万元。(具
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标准等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
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内容,
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动失效,受托人应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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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分理解此风险并不得向委托人索赔。
二、合同服务范围
1、本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
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2、本项目任务: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施工图设计阶
段)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对本项目涉及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包括技术
文件、地质勘察报告等)以及施工图阶段设计变更文件等进行审查(盖审查章),并以
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
业意见。
3、本项目服务费用:暂定万元。
4、设计咨询阶段:对本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
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阶段。
三、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期限
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
指导精神,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
程、标准等规定,和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
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作为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
设计过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
配合委托人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
2、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
对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的
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地质勘察报告等)以及设计变更文件等进行
审查(盖审查章),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2013住建部令第13号)及最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查意见或审查报告。在项目实施过
程中,委托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和决定合同价款是否
调整。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技术要求。针对项目情况进行分析,负责制定设计要求,协助制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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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建设计划。
(2)审核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涉及投资控制的造价文件、勘察测量、设计变
更等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咨询意见及建议。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是否满足编制完
整性及深度要求;2)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3)是
否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美观;4)是否符合“绿色生态、低碳节能、智慧城市、岭南
特色”的城市规划理念,“国际化、高端化、精细化、品质化”建设标准;5)针对关
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3)协助设计管理。协助建设方对设计进度进行把控,督促设计单位及其他服务
咨询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4)提供驻场服务。配合建设方组织设计工作会议,施工阶段专家评审会,设计
和施工技术交底,招标等工作。
(5)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6)具体工作内容按委托人的要求,并详见附件5《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任
务书》。
3、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
程竣工移交之日或其他符合合同终止情形之日止。
四、合同金额
1、本合同服务费暂定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其中90%为基本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费,10%为浮动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
务费。
本合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所投入的全部人工成本(含驻场人员及后台支持人员)、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审查工
作所有费用、技术资料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合同中所涉及的正
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除双方在商签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委托人不再向受托人支付任
何其他费用。如设计文件成果出现方案性的修改调整,受托人应就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成
果更新咨询报告,该项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咨询报告的成果费用中,委托人不另行计费。
2、本合同暂定价仅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最终以该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五、结算方式
施工图审查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审定的概算中基本设计费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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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算基数乘以6.5%并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
设计咨询费(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审定的概算总概算(除建设用地费、未委托部分
内容)为计算基数,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筑〔1999〕
313号)收费标准的下限(0.4%)计算并下浮5%,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再减去以
审定的概算中基本设计费为计算基数乘以6.5%计算的施工图审查费,最后再乘以施工图
设计阶段工作比例系数55%确定。最终结算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六、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
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七、委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委托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八、受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受托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依法向项
目所在地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因工程建设规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本合同无法
继续履行时,经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通知,本合同终止。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在工程建成移交并结清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合同双方均未
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后自然终止。
(三)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四)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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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份,委托人执份,受托人执份;副本壹式份,委托人执
份,受托人执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
以合同正本为准。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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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此页为签署页)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511466
电话:020-39006228
传真:020-84969123
受托人(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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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委托人:指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2)受托人:指投标书已为委托人所接受,并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
的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指由委托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4)合同:指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部
分合同条款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5)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6)工程: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工程。
(7)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
查工作报酬总金额。
(8)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
邮件。
(9)天:指日历天。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
序如下: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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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
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4通知和联系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
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5委托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委托人指定为委托人项目联系人,负表本项工作事项的联络沟通。若委托人
需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5.2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但受托人有义务对委托人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复
核。委托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及文件
(1)工作任务书;
(2)投资计划批文或项目的立项批文;
(3)项目规划相关资料;
(4)勘察设计相关资料;
(5)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但不免除受托人自行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责任,
由此产生的费用有受托人自行承担。必要时,委托人可派员协助受托人收集相关资料;
(6)委托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5.3委托人应按第10条规定按时支付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费。
5.4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的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受托人更
换不称职的人员,有权在受托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
5.5委托人应保护受托人的设计咨询成果,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交付的
设计咨询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受托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6.1为了履行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受托人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设
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期间的全面管理;另指定一名授权代表(电话)与委
托人的授权代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传递委托人通知,并对双方往来文件进行签收,
该授权代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前述行为,视同受托人的意思表示。若受托人需变更项
目联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若受托人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影响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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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业有关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勘测设计咨询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要求,深度满足相应设
计咨询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质量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并符合设计咨询规范要求,不
因设计咨询原因发生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
(3)进度控制目标:不发生1次设计咨询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延误;
(4)施工质量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且不发生1宗质量事故;
(5)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1宗安全事故;
(6)进度控制目标:不发生1次勘察设计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延误;
(7)变更控制目标:单项变更增减不超过50万元或累计变更造价变化不超过合同
价10%,不发生1次违规工程变更行为;
(8)因受托人原因违反以上目标,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18保密义务
受托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3年内,所有涉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小组人员及受托人内部有关人员)将严守委托人秘密,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负责保密,
不得公开发表和交流。受托人提交的设计咨询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报告的知识产权和
所有权归委托人享有,未经委托人书面允许,绝不将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
于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和编制的设计咨询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报告向第三方泄露、
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有违反,受托人保证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三部分附件
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受托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4.受托人投标报价文件
5.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6.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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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受托人(乙方):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工程
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
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包括下列行为:
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受托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
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辆、贵重物品
等;
2.2接受受托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3向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2.4向受托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受托人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
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服务;
2.6要求或者暗示受托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
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受托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
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包括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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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行为:
3.1同意或主动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
种消费凭证等。
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
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及其工
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人、受托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
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工程业
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单位
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6.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
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受托人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查证
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受托人应按
次向委托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
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委托人有权:(1)如受托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
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方解除主合同;(2)将受托人的履约评价
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委托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
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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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第七条监督举报
委托人、受托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严查
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
处理。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
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
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委托人、受托人仍应
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委托人执份,受托人执份;副本壹式份,委托人执份,
受托人执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之日起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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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委托人(公章):,受托人(公章):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30页共36页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附件2:中标通知书
第31页共36页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附件3:受托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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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附件4:受托人投标报价文件
第33页共36页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附件5: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第34页共36页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服务合同
附件6: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编号:
致: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下称“委托人”或“你方”)
鉴于(以下称中标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编号:)实施项目名称,又鉴
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中标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中标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元(¥:)的
责任,在收到你方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
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中标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中标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
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在合同履约完毕结束后的二十
八天起失效。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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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
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
设计咨询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受托人(乙方):
重要提示
一、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低碳节能、绿色生态、智慧
城市、岭南水城”为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以“国际化、高端化、品质化、精细化”为区
域建设标准,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品质”为总体建设要求,全力推进粤港
澳大湾区中心建设。受托人应充分理解项目定位,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工程咨询服务
工作。
二、受托人应确保咨询服务人员投入到位,且专业技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三、受托人如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发生严重违约责任的,委托人有权在后续发包项
目中拒绝其参与,并将违约行为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使用说明:下划线“”部分为根据项目的特点和条件填充的内容;
标黄色的部分为根据说明进行填写或修改的内容;有标明“□”的内容为可选择项,签
订合同时按照项目实际进行选择,在相应的选项内打“√”;其他条款内容一般按本标
准版本执行。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附件
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附件2:中标通知书
附件3:受托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附件4:受托人投标报价文件
附件5: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书
附件6: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受托人(乙方):
经,,确定受托人为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
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的中标单位(中
标通知书编号:,)。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
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等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恪守。
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五项所列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
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
2、项目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3、项目范围及概况: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分为子项目2北
段、子项目2南段两个子项,总建安费436673.09万元。其中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
(二期)子项目2北段包括市政道路长约1.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1.43公里,公共地
下空间二期面积约4.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给排
水、通风、照明、绿化、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附属等工程,本合同范围仅为地下环路及
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面道路。概算总投资270781.43万元,建安费204035.81万元。
子项目2南段包括市政道路长约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2.58公里,公共地下空
间二期面积约2.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桥梁、
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等工程。本合同范围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
间,不含地面道路。概算总投资335266.29万元,建安费232637.28万元。(具体建设
规模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根据本项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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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内容,投
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取消该全部工程,则本合同自动失效,受托人应充分
理解此风险并不得向委托人索赔。
二、设计咨询范围
1、设计咨询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
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
2、设计咨询项目任务:本次咨询工作的范围为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
(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包括公共
地下空间、地下环路。
3、设计咨询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约万元。
4、设计咨询阶段: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施工图
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阶段。
三、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期限
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
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
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
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
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等阶段提供设计咨
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
问题给出专业意见。具体服务内容以设计咨询任务书为准。
2、设计咨询服务期限: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移交业主之日或其他符合合
同终止情形之日止。
四、设计咨询服务酬金
1、本项目设计咨询费暂定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元),
含税。
2、该合同暂定价仅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最终以该合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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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3、如设计文件成果出现方案性的修改调整,受托人应就修改后的设计文件成果更新
咨询报告,该项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咨询报告的成果费用中,委托人不另行付费。
五、设计咨询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
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六、委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委托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七、受托人保证按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受托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八、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签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
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委托人执份,受托人执份;副本份,委托
人执份,受托人执份。合同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
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受托人为联合体单位时,合同正副本数量作相应增加。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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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511466
电话:020-39006322
传真:020-84969123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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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委托人:指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2)受托人:指投标书已为委托人所接受,并与委托人签订了合同,承担本工程
的项目设计咨询工作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指由委托人委托对本合同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4)合同:指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部
分合同条款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5)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6)工程: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进行设计咨询工作的工程。
(7)设计咨询费:指协议书中写明的进行设计咨询工作报酬总金额。
(8)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
邮件。
(9)天:指日历天。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
关部门的规章和广东省、广州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
序如下:
(1)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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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6)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
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4.通知和联系
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一般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
联系,事后应在48小时内补发书面通知。
5.委托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委托人指定为委托人项目联系人,负表本项工作事项的联络沟通。若委托
人需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5.2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但受托人有义务对委托人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复
核。委托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及文件
(1)工作任务书;
(2)投资计划批文或项目的立项批文;
(3)项目规划相关资料;
(4)勘察设计相关资料;
(5)工作范围内已有的技术资料,但不免除受托人自行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责任,由
此产生的费用有受托人自行承担。必要时,委托人可派员协助受托人收集相关资料;
(6)委托人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5.3委托人应按第10条规定按时支付设计咨询费。
5.4委托人有权对受托人的设计咨询工作进行检查,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人
员,有权在受托人严重违约时要求解除合同。
5.5委托人应保护受托人的设计咨询成果,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交付的
设计咨询文件不得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6受托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6.1为了履行设计咨询服务,受托人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设计咨询工作
期间的全面管理;另指定一名授权代表(电话,)与委托人的授权代
表建立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传递委托人通知,并对双方往来文件进行签收,该授权代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前述行为,视同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若受托人需变更项目联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若受托人未履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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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通知义务,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受托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向委托
人提交两份详细的设计咨询工作大纲和进度工作计划、设计咨询项目组成人员和设备设
施投入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委托人控制项目设计
咨询进度的依据。设计咨询项目组成人员和设备设施投入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或
入库承诺书的要求的,视为受托人违约。
6.3受托人应按合同、设计咨询大纲、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技术
标准开展设计咨询,严格掌握设计咨询标准,保证设计咨询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受托
人应积极尽责,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颁布的新规范、新规定、新标准等
要求,评估对项目的影响,并及时提出风险警示。
6.4受托人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设计咨询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
责制。
6.5受托人应按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咨询文件,对委托
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咨询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6.6受托人可以根据设计咨询进展情况和设计咨询工作量的大小,对受托人员进行合
理增加。但不得更换6.2经批准的人员,否则视为受托人违约。
6.7受托人不得将设计咨询转包给第三人,确有需要的,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对项
目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6.8受托人应按要求负责收集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所需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咨询费
中。
6.9受托人应按第9条规定参加设计咨询文件的审查。
6.10受托人应按第9条规定配合施工。
6.1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扩散、转让委托人提交的产品
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6.12受托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受托人
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外业勘察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
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受托人负责。
6.13受托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购买委托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
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
6.14受托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或恢复设计咨询范围内原有工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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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受托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4.受托人投标报价文件
5.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书
6.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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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附件1: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南沙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洁责任合同
发包人(委托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承包人(受托人):
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地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廉洁规定,深化廉洁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工程
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规定,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于南沙区政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公开
招标类建设工程项目,涵盖工程施工类及服务类合同。辖区范围内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
执行。
第二条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项目或职权为本人及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包括下列行为:
2.1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承包人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
礼金、好处费、回扣、各种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房产、车辆、贵重物品
等;
2.2接受承包人宴请(工作餐除外)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3向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自身承担、支付的费用;
2.4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设备,要求承包人购买指定的材料和设备;
2.5私自为建设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服务;
2.6要求或者暗示承包人为本人或亲属的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经商办企业、出
国出境、旅游、留学、探亲、定居等提供资助或便利;
2.7默许、纵容、授意亲属收受承包人财物,或从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材料和设
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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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2.8其他利用项目或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包括下列
行为:
3.1同意或主动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第二条约定的禁止性行为;
3.2向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等
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购物卡、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以及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
种消费凭证等。
3.3接受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代建、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咨询
等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4接受分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单位及其工
作人员的商业贿赂。
3.5其他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发包人、承包人及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或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
动,禁止串通投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廉洁风险防控机制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均有义务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梳理建设工程业
务流程及关键工作岗位涉及的廉洁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对单位
工作人员的廉洁教育,预警在先、防范在前,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位、责任落到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第六条廉洁违约责任
6.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相关责任人应受到相
应的党纪政务(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
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查证
属实或者经纪检监察机关认定违纪、经司法机关依法确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承包人应按
次向发包人支付廉洁违约金(施工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2%且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服
务类建设项目合同价款5%且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1)如承包人的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的履行
或者严重干扰市场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可单方解除主合同;(2)将承包人的履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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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评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与发包人负责实施项目的投标或摇珠;(3)将有关情况报相
关主管部门记录,作为企业诚信评分考核,建议给予通报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第七条监督举报
发包人、承包人均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可向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南沙区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鼓励实名举报,严查
诬告陷害,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对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
处理。
南沙区纪委监委举报方式:
来信举报: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一号南沙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511455;
电话举报:020-84986949,020-12388;
网络举报:http://guangdong.12388.gov.cn;
二维码举报: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作为双方所签署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项目涉及的
廉洁问题,不受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等原因影响,发包人、承包人仍应
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份,
承包人执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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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发包人(公章):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承包人(公章):
开发建设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或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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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附件2: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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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附件3:受托人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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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附件4:受托人投标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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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附件5: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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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目2设计咨询合同
附件6: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银行编号:
致: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下称“委托人”或“你方”)
鉴于,(以下称中标人)已保证按中标通知书(中
标通知书编号:)实施,项目名称,,又鉴
于你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按规定金额提交一份已经认可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
作履约担保,本行已同意为中标人出具保函。
本行作为保证人并代表中标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元(¥:)的
责任,在收到你方付款要求后,不挑剔、不争辩,并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理由,
即在上述担保金范围内向你方支付。
本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中标人索赔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利。
本行还同意,在你方和中标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发生补充或修改后,本行所承担保函
的责任不变,有关补充或修改亦无须通知本行。
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担保金额支付完毕,或在合同履约完毕结束后的二十
八天起失效。
担保银行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年月日
第33页共33页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
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
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
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T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京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
日期:
目录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三卷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
第一卷
-2-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另册)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联系人:崔工电话:020-3900688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13560146365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3293607、1382845023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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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信誉 |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与被咨询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的,或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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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入“建设工程”专区→进入“招标答疑提问”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建问题”→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2.3 | 报价方式 | 1.投标人以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自行下浮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937.28万元,其中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150.54万元,施工图审查费117.37万元;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669.37万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结算价按下述约定计取:施工图审查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审定的概算中基本设计费为计算基数乘以6.5%并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设计咨询费(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审定的概算总概算(除建设用地费、未委托部分内容)为计算基数,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筑〔1999〕313号)收费标准的下限(0.4%)计算并下浮5%,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再减去以审定的概算中基本设计费为计算基数乘以6.5%计算的施工图审查费,最后再乘以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比例系数55%确定。最终结算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定金额为准。上述费用包括承包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及阶段性驻场技术人员)、设备(含车辆、办公用品、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报告编写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所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最终结算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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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3、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4、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新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 ■不允许 |
-8-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方案 | □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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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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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保证金
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代收。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
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
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
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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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资料
序号 | 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1 | 《投标申请公函》 |
2 | 投标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4 |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资料 |
5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网页打印件 |
6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7 | 关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
8 |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
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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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声明(格式)
(格式见招标公告)
(3)联合体协议书
(格式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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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商务标部分
1、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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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 主要业绩名称 | 业绩简介 | 建筑面积 | 合同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注:1、业绩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是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对应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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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历 | 相关注册资格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 |
注:上述人员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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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证明材料
如: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
企业获奖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获奖奖项 | 获奖项目(成果)名称 | 获奖时间 | 证书颁发机构 | 备注 |
1、获奖证明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以上获奖情况是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对应的奖项。
-55-
六、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施工图审查方案
-56-
七、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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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2月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文件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3第一卷2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一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2第三卷41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0第二卷39
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联系人:崔工 电话:020-39006886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联 系 人:任工 联系电话:13560146365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联 系 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3293607、13828450234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 |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与被咨询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的,或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及时间: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进入“建设工程”专区→进入“招标答疑提问”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新建问题”→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投标人停止提出答疑问题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以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自行下浮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 937.28万元,其中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150.54万元,施工图审查费117.37万元;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669.37万元。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项目结算价按下述约定计取:施工图审查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审定的概算中基本设计费为计算基数乘以6.5%并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设计咨询费(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审定的概算总概算(除建设用地费、未委托部分内容)为计算基数,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筑〔1999〕313号)收费标准的下限(0.4%)计算并下浮5%,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再减去以审定的概算中基本设计费为计算基数乘以6.5%计算的施工图审查费,最后再乘以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比例系数55%确定。最终结算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上述费用包括承包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含技术人员及阶段性驻场技术人员)、设备(含车辆、办公用品、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报告编写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就餐、住宿、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保险等所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中所涉及的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费用。最终结算价以有审核权限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等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2、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 3、如采用非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相关文本原件,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文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审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其办理的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或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在网上予以公示。4、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新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时间及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本项目不适用。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4.2.2 (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不适用。 |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 |
5.2 | 开标程序 | 修改为: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开标前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期限: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人民币)10%。并增加7.6.3-7.6.5条内容。□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
10.1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
10.2 | 交易服务费 | 中标人按《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17〕811号)文件的规定,向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缴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
10.3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中标单位需安排1名工程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任务多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咨询服务单位增加合格的相关专业驻场人员,实际驻场人员需经业主单位审核面试确认为准)到业主单位阶段性驻场,协助业主开展项目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服务及业主安排的其它专业性工作,驻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具体以业主下达的指令为准,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10.4 | 投标文件公开 | 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 | |
10.5 | 其他 | 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送一正一副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一份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的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代理在招标项目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中标人收取,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最终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招标项目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基数并下浮20%进行计取。 |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
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相关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6)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方案(5)商务标部分;(4)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投标保证金应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退还。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
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
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7签订合同7.6.5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格式见合同履约保函格式)。7.6.4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6.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6.3中标(承包)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方式提交经建设管理单位和业主认可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函由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函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本表仅供参考,具体以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年月日
综合评分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版式为准)问题的澄清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标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标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盖章)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的要求。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招标公告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信用档案)。3)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要求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条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按《投标人声明》承诺评审)。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为准) |
2.2.1 | 权重分配及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标部分得分+技术标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得分采用百分制评分法,主要对投标人的以下方面进行评议:商务标部分:60分 技术标部分:30分 投标报价:1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0-1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家数N≥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位家数N<5时,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60分) | 企业业绩(12分) | (一)房建设计咨询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投资额≥8亿元(含)的建筑工程设计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得分以联合体中承担房建类设计咨询任务一方的业绩为准。(二)市政设计咨询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投资额≥8亿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咨询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得分以联合体中承担市政设计咨询的一方的业绩为准。(三)、施工图审查业绩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投资额≥8亿元(含)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业绩,每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联合体投标的,此项得分以联合体施工图审查方的业绩为准。 | |
2.2.4(1) | 资信业绩(60分) |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图审查负责人投入(20分) | 一、项目负责人(8分):(1)具备市政或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正高级或教授级的得3分;(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得2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须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员工。(3)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咨询负责人岗位承接过投资额≥8亿元(含)的建筑工程【或投资额≥8亿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咨询业绩,每项得3分,最多得3分,其他不得分。注: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工程投资额以提供的合同等证明文件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设计咨询负责人(8分):1、建筑工程设计咨询负责人:(1)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2、市政工程设计咨询负责人:(1)具有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或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备一级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三、施工图审查负责人(4分):(1)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建筑或结构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提供人员社保证明,须为施工图审查任务方的正式员工。 | |
2.2.4(1) | 资信业绩(60分) | 各专业负责人投入(5分) | 拟派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路、隧道专业负责人全部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3分;每具有一名正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再加0.5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评审项以联合体可合并计算。本项最高得5分。 | |
2.2.4(1) | 资信业绩(60分) | 企业信誉(13分) | 1、投标人提供最新年度的纳税信用级别被评为“A级”的(提供税务网站查询截图),得3分;无得0分。 2、投标人以主编单位身份参与过国家级相关行业标准编制的,每项得2分;省级(或副省级)相关行业标准编制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计分2项,本小项最高得4分。3、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4、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上述评审项以联合体主办单位为准。 | |
2.2.4(1) | 资信业绩(60分) | 企业业绩获奖(10分) | 设计或设计咨询获奖(10分)1、投标人作为独立申报单位或第一申报单位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或以上,每具有1项得4分;投标人作为独立申报单位或第一申报单位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每具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计分1项;最多得4分。2、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接的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获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行业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 0.5分。本项最多计分6项;本项最多得6分。注:①设计或勘察设计获奖业绩认定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准。奖项包括: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等;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等;省级(含副省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优秀勘察设计奖等。国家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行业级(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分值>省级(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副省级(市工程勘察设计奖)分值,各级奖项的一等(金)奖、二等(银)奖、三等(铜)奖具体分值可不再细分。同一项目奖项只计最高奖项得分。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获奖认定取自联合体主办单位。 | |
2.2.4(2) | 全过程设计咨询(含施工图审查)方案(30分) | 1、对项目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职责认识、理解,优秀:(5,6]分、良好:(4-5]分、一般:[3-4]分;2、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工作方案及服务,优秀:(5,6]分、良好:(4-5]分、一般:[3-4]分;3、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优秀:(5,6]分、良好:(4-5]分、一般:[3-4]分;4、项目组织协调工作方案: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要求目标明确、协调思路清晰、协调措施针对性强,优秀:(5,6]分、良好:(4-5]分、一般:[3-4]分;5、其他合理化建议,优秀:(5,6]分、良好:(4-5]分、一般:[3-4]分。 | ||
2.2.4(3) | 投标报价(1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每上偏1%扣1分,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0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采用四舍五入) |
1.评标方法评委签名:日期: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提供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连续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3、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如所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的,应明确所负责的内容,如未能证明所负责内容为本次投标相关的,该业绩无效。注:1、投标人所提供业绩,应附合格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的投资金额和认定时间以合同为准。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名作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商务标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标部分得分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2.3投标人的总得分=商务标部分得分+技术标部分得分+投标报价得分。3.2.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标准进行评分。各评分因素得分权重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但不得超出上述分值范围。同时,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每子项的具体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总得分。3.2详细评审(3)当本项目最高投标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与投标人报价不一致时,按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下浮率的乘积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卷(按相关规范及合同文件和招标人的要求执行)
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七、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六、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方案五、商务标部分;四、资格审查资料;
(4)资格审查资料;(3)投标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劳务、管理、交通、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审查、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服务工作。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6)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施工图审查方案(5)商务标部分;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按规定日期及金额(中标价的0.9‰)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费。(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
说明:投标下浮率及投标报价若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盖章) | |||
投标下浮率 | 下浮 %。 | ||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 ||
服务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姓 名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技术职称 |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 注册证号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 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3、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1、如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三、投标保证金
序号 | 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1 | 《投标申请公函》 |
2 | 投标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投标人资质证书 |
4 |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社保证明资料 |
5 | 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的网页打印件 |
6 |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
7 | 关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 |
8 | 其他投标人认为必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
(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公告)(2)投标人声明(格式)(格式见招标公告)(1)投标申请公函(格式)注:资格审查详细资料附于本表后,并标明页码。
2017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2、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招标公告)五、商务标部分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序号 | 主要业绩名称 | 业绩简介 | 建筑面积 | 合同额(万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4、其他证明材料注:上述人员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拟投入人员一览表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是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对应的业绩。注:1、业绩证明资料须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最高学历 | 相关注册资格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角色 |
2、以上获奖情况是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所对应的奖项。获奖证明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获奖情况一览表企业获奖情况如:其他证明企业资信实力、获奖证明资料等
序号 | 获奖奖项 | 获奖项目(成果)名称 | 获奖时间 | 证书颁发机构 | 备注 |
七、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六、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施工图审查方案
日期:2022年12月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招标公告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设计咨询(部分含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施工图阶段)招标公告
2.2招标范围:根据明珠湾区工程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分为子项目2北段、子项目2南段两个子项,总建安费436673.09万元。其中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北段包括市政道路长约1.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1.43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4.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面道路。概算总投资236076.97万元,建安费204035.81万元。子项目2南段包括市政道路长约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2.58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2.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及其他附属等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面道路。概算总投资268844.08万元,建安费232637.28万元。(具体项目以控规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首批教育设施工程位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包括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48班小学2个学校,规划用地面积951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761平方米,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563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4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113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5322平方米。48班小学,用地面积387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307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162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678平方米。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16534.73万元,包括工程建安费93713.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52.67万元(建设用地费5893.96万元),预备费5268.61万元。2.1.3工程建设规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
(3)对设计文件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提出修改建议;(2)对工程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的进行复核、审核,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出具审查咨询报告,并就设计文件是否可靠、合理、适用、安全、经济、规范及科学等方面提出审查咨询意见;(1)勘察报告审查: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勘察、测量大纲的咨询及审核,工程勘察及测量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编写外业验收咨询报告;2.2.2.1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设计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穗建技[1999]313号)的指导精神,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对标段范围内建设过程中全部工程(含专业工程)、设计过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阶段提供设计咨询服务,并以驻场服务的形式全面配合业主进行设计管理工作,对施工过程中所遇技术问题给出专业意见。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2.2.2招标内容: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9)组织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制定设计管理细则,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配合发包方组织实施;(8)对施工期间各标段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后期运营管养以及施工过程中非常规的、重要的试验检测和出现的较大质量、技术、安全问题提供咨询服务;(7)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6)对重大、较大设计变更进行独立审核和咨询;对调整概算(如有)提供审查咨询服务;(5)检查设计文件的深度、质量、进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满足工程建设需求,提出改进建议;(4)评审结构体系,复核结构设计计算;对不安全隐患或保守浪费提出修改建议;
(15)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工程建设计划的内容。(14)协助业主组织科研成果转化、组织设计成果创优申报;(13)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12)设计和施工期间参加发包人组织的重大、较大技术方案、质量讨论会,在施工期间,派人配合关键节点、关键时段的施工;(11)与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一起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10)为本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1)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对于工程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审查施工图设计中的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满足批复意见的要求。对工程勘察测量工作进行审查、验收,审查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及成果报告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图审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仅为本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的所有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包括施工图设计、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6号)及最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报告,以及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审核意见。2.2.2.2施工图审查内容(首批教育设施工程):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计咨询服务内容,按招标人要求需提供书面成果资料的应加盖企业公章。
(8)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7)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说明书进行详细的审查,并根据相关规范和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意见执行;(6)是否符合规划、道路、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防洪堤、景观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5)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4)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3)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14)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广州市统一的审批监管平台;(13)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12)国家、省、市建设和水利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11)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10)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9)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对设计单位正式提交的设计文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告;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各分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的各分项最高限价。2.2.4本项最高投标限价为937.28万元,其中首批教育设施工程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150.54万元,施工图审查费117.37万元;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子项目2设计咨询费最高限价669.37万元。2.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为止。具体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查阶段)和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详见合同、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2)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书及首批教育设施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书。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15)参加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甲方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3.3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一)、(二)、(三)项资质:3.2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按招标公告附件二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公函》。3.投标人资格要求
3.7.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3.7关于联合体投标: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信用档案);3.4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建筑或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须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或以上的投标人单位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有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业务范围含房屋建筑工程)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3.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及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联由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注:1.投标人与被咨询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投标人如已成为本项目的可研及勘察设计中标服务单位,将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7.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须含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为项目负责人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2年12月3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3日0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6.发布公告的媒介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5.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西7F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020-39006886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招标人: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7.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电话:020-39006886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020-83293607、1382845023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任工联系电话:13560146365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投标人声明附件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1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8楼
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业务。
致:(招标人名称)投标申请公函附件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此申请是(单位名称)以(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按照《招标公告》对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格审查的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的投标资格。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联合体协议书附件三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附授权委托书。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首批教育设施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和施工图审查工作任务书
第一部分总体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
土地开发项目-首批教育设施工程
(2)项目位置:项目位于横沥岛尖,分布于凤凰大道东西两侧,
共有两处独立用地,其中一处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一处48班小学
用地。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位于位于三多涌以东,三多路以南,大元
路以北;48班小学用地位于三多路以南,大元路以北,凤凰二桥以
东。
(3)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152㎡,总建筑面积为
133761㎡。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所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48班小学。
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面积56389㎡,总建筑面积86454㎡,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1132㎡,不计容建筑面积25322㎡。
48班小学,用地面积38763㎡,总建筑面积467307㎡,其中计
容建筑面积31629㎡,不计容建筑面积15678㎡。
二、建设条件
项目现状较为低洼,内部为蕉地和水塘,场地内无建构筑物,有
变压器及高压线路需要迁改,场地无名木古树及文物古迹。本项目场
址暂未开展地址勘察工作,参考横沥岛尖项目地质勘察资料,项目所
在区域构造基本稳定,土质较不均匀,存在软弱土层,地下水对工程
建设影响主要为腐蚀性及基坑开挖可能引起流砂现象,地面排水条件
良好。场地稳定性差,需采取一定措施消除不利的地质条件影响。场
址所在地的区域性交通运输条件、建筑材料的供应、水电通信等配套
设施良好,场地四周市政道路正在建设中,有临时施工道路通往厂区;
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较好,具备良好的建设条件。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
第二部分设计咨询工作
一、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1、总体工作内容
1.1协助发包人对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技术成果进行技
术咨询,完成设计深度审核、强条审核等工作。
1.2审核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设计单位实
施进度。
1.3协助发包人组织协调整个服务期间设计单位各标段的横向接
口,提出各设计标段的接口条件,避免重复设计。
1.4设计咨询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及业主要求的与设计咨询相关
的工作。
2、具体工作内容
2.1设计管理制度建设
制定项目设计管理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各阶段设计管理的工作目
标、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等。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例会制度
(2)成果审查制度
(3)设计信息管理制度
(4)设计接口管理制度
(5)设计考核制度
(6)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等
2.2设计接口管理
统筹本项目各项接口管理,接口管理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与
外部市政接口、各设计专业之间接口等,接口管理的内容包括:
2.2.1明确设计界面
保证项目建筑主体设计与专项设计等专业工作界面清晰,项目设
计成果完整。
2.2.2统一技术标准
制定各单位、各专业工作统一接口标准,促进各阶段设计成果的
延续性、符合性,提高设计成果品质。
2.2.3统筹工作时序
明确各单位、各专业配合时序,保证各专业工作配合效果,按时、
按质完成全专业设计成果。
3、设计进度管理
统筹项目整体设计进度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分解设计任务
对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内容、设计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形成
设计管理策划。
3.2编制进度计划
根据建设单位对项目总进度要求编制设计一级控制进度计划,明
确主要控制目标,并在此基础上,要求设计单位编制二级设计计划如:
施工图设计计划、各专项设计计划等。
3.3过程动态检查
在设计过程中,按控制节点检查设计单位实际工作进度,并与计
划进度进行比较,以确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当实际进度与计划
进度相比出现滞后时,及时组织设计及相关单位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
并督促设计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消除偏差,
要确保不因设计进度原因对工程进展产生延误。
3.4定期协调会议
定期组织设计例会,及设计相关会议,并编写会议纪录,组织各
设计单位之间、设计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收集、汇总设
计相关信息,如设计进度、设计中待解决的问题、设计协调事宜、设
计报批报审等,及时发现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各方及时解决。
4、设计质量管理
统筹项目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4.1制定质量控制要点
制定项目各专业施工图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并监督设计单位重点
控制设计质量。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相关阶段技术成果提交技术咨询意
见,并监督设计单位全部修改完善。
4.2审查设计成果深度
审查各项设计成果深度是否符合各阶段规范要求。
4.3监督质量控制体系
监督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内部质量控制流程体系,及时提出不完善
之处并督促整改。
5、BIM咨询
5.1对统一模型信息标准和模型交付标准提出相关建议
5.2设计BIM模型审核
对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的BIM模型审核。
结合相关规范、本项目BIM技术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等,对
提交的BIM模型进行审核,主要审核BIM模型的图模一致性、时效性、
合规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并提交模型咨询报告。
5.3模型碰撞报告审核
基于施工图模型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协助业主督促设计单位对其
进行碰撞检测、通过三维方式发现图纸中各专业的错漏碰缺问题。碰
撞检测贯穿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根据设计节点阶段性统一更新模型,
检查问题点,督促设计单位出具碰撞报告并审核。根据碰撞报告督促
设计人员完成施工图调整,确保碰撞检查的问题得到解决。
5.4施工图BIM模型复核及移交
负责对设计人员建立的施工图BIM模型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查
设计人员对图模不一致或模型发现的图纸问题进行修改,并出具模型
复审咨询报告。在确保施工图BIM模型与施工图纸一致的前提下,配
合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模型移交,提交各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后的模型
移交确认单。
6、成果信息管理
明确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其他参建单位各类技术成果输入、
输出端口,按照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设计单位等提交技术成果规
范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地方标准、法规等,应掌握相关部
门最新要求,并提前发出风险警示。
二、设计咨询工作要求
1、在项目的勘察阶段,审核勘察大纲,对技术参数、布孔位置、试
验检测方案等提出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建议。
2、重点审查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设计深度、
设计工艺、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线综合等。
3、协助业主完成各项设计及技术评审工作。
4、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文件咨询的工作要求
4.1技术要求:
①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空调、暖通、给
排水、钢结构、智能化、供电、照明、道路、消防、节能、环保、抗
震、卫生、、人防、弱电、防雷、特种设备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进行审查。
②审查详细勘察报告,提交相关技术咨询意见。
③对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各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图
设计的设计原则是否体现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管理单位及其上级主
管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进行全面核查,就其未执行的部分需提出充分论
证资料及详细说明。
④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落实情
况。
⑤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题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
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
⑥配合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⑦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受托人应进行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⑧对关键性工程的设计计算书进行审核,如结构计算原理及使用
计算程序、计算公式、参数选用是否合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计算
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⑨核查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委托人招标要求。
4.2主要成果文件汇总表
序号 | 主要成果阶段 | 主要成果文件 | 时间要求 |
1 | 施工图设计阶段 |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咨询报告》(不含预算) | 收到施工图设计成果5个日历天内提交 |
《详细勘测报告咨询意见》 | 收到详勘报告5个日历天内提交(若与初勘同步进行,则按初勘要求) | ||
《详细勘测大纲咨询意见》 | 根据勘察工作安排(若与初勘同步进行,则按初勘要求) | ||
《BIM审查咨询意见》 | 收到BIM模型设计成果10个日历天内提交 | ||
《设计变更审查报告》 | 收到设计变更文件3个日历天内提交,若未有设计变更可不提交 | ||
2 | 设计全周期 | 《设计界面审查报告》 | 每半年提交一次(根据实际设计进度确定具体时间) |
2 | 设计全周期4.3服务人员要求4.3.1设计咨询人员总体要求 | 《即时性技术成果咨询报告》 | 收到咨询需求后3个日历天 |
设计咨询单位应对承接本项目组织专门设计咨询团队。设计咨询
团队必须由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
上学历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咨询团队总人数(包含前台驻场及后台
专家)至少15人。
4.3.2设计咨询驻场人员要求
设计咨询单位应派前台服务小组驻场服务业主单位,驻场人数不
少于2人(建筑、结构),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咨询团队其余人员
提供后台技术支撑。驻场人员统一纳入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其出勤、
休假等考勤由业主单位负责。
4.3.3设计咨询驻场服务要求
(1)配合业主完成现场即时性技术咨询任务;
(2)根据现场工作需求,协调设计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会议;
(3)配合业主牵头完成咨询、设计人员技术月报。
第三部分施工图审查工作
一、施工图审查工作内容
1、施工图程序性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勘察设计企业或者注册执业人员是否越级或者超范围执业;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
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资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规范;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2、施工图技术性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符合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
要求,并指明不合之处;
(2)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3)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
(4)是否达到规定的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详细指出
没有达到规定深度的部分;
(5)勘察文件提供的参数、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是否安全;
(7)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装饰、基坑支护等工程是否
安全;
(8)建筑节能设计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0)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燃气、
绿建、防雷、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11)装配式建筑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12)是否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核
查意见书》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政府部门有关工程项目批准
文件的要求;
(13)负责对示范工程、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进
行审核;
(14)工程项目中是否采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相关设计是否
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及要求;
(15)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16)负责对永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17)对于规划许可文件中明确位于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
规划控制区内的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是否落实市轨道交通管理部
门的有关审批意见;
(18)负责对业主需求落实到设计成果情况进行审核;
(19)除特定情况外,施工图中是否存在设计单位指定建筑设备
材料生产厂、供应商的内容;
(20)参加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
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21)国家、省、市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二、施工图审查工作要求
1、承包人应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本工程的审批文件及业主单位提出的审查要求进
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审查
合格证书》,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按国家规定承担相
应审查责任。
2、施工图审查单位应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
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
号)精神,“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实施联合审图。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文件”,
“将确认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等上传全市统一的
审批监督平台,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等。
3、主要成果文件
序号 | 主要成果阶段 | 主要成果文件 | 时间要求 |
1 | 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收到施工图设计成果7个日历天内提交 |
2 | 施工图设计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审查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告书》 | 根据施工图审查工作安排 |
对于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审查专用章;同时以上文件均
需提供纸质版及相应光盘。
4、服务人员要求
4.1施工图审查人员总体要求
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承接本项目组织专门施工图审查团队。施工
图审查团队必须由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本
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审查负责人,审查团队总人数(包含前台驻
场及后台专家)至少15人。
第四部分施工阶段咨询工作
一、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
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协助业主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合理性等方面从设计角
度提出建议。
2、协助审查各专业设计变更
协助业主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技术审查,
提交设计变更技术审查报告。
3、BIM咨询
3.1协助施工图BIM设计成果交底
协助业主督促EPC单位内部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交底施工图BIM
模型搭建思路,并移交模型审核报告。结合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分阶
段分区域交底,交底内容包含设计阶段完成的BIM模型及相应优化
成果。
3.2变更BIM模型审核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因多种原因导致设计图纸调整产生的设计变
更得到有效管理,确保设计变更质量和效率,需定期对EPC单位BIM
模型、成果进行审核,组织建设单位、EPC单位联合审核,并在变更
施工图审核报告上签字,形成审核记录,确保变更BIM模型与变更图
纸一致。
3.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施工BIM应用
在施工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对EPC单位提报的施工BIM应用方案
进行审核,并提供咨询意见。
二、设计咨询工作要求
1、协助审查施工图文件中设计工艺、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等内容
落地性。
2、协助业主完成重大设计变更咨询工作。
3、施工阶段咨询的工作要求:
3.1协助审查重大施工方案
协助业主单位从设计方面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优化建议,最后
形成书面审查文件。
3.2协助梳理施工界面
协助业主单位督促EPC单位梳理施工界面划分,通过梳理后使设
计界面的划分合理性得到优化,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利于建设单位
后续的现场管理工作。
3.3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计划进行管控
从设计方案的技术复杂性角度给予评判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
3.4根据业主单位需要,对重大的监(检)测报告进行分析并提
供咨询意见,对危险性较大或存在技术难点的《施工方案》及质量预
控点提供咨询意见。
3.5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工程
事故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主要成果文件汇总表
序号 | 主要成果阶段 | 主要成果文件 | 时间要求 |
《设计变更审查报告》 | 收到设计变更文件3个日历天内提交,若未有设计变更可不提交 | ||
1 | 施工阶段 | 《BIM咨询审查意见》 | 根据现场需求提交 |
1 | 施工阶段4、服务人员要求4.1设计咨询人员总体要求 | 《即时性技术成果咨询报告》 | 收到咨询需求后3个日历天 |
延续使用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团队
4.2设计咨询驻场人员要求
设计咨询单位应派前台服务小组驻场服务业主单位,驻场人数不
少于1人,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咨询团队其余人员提供后台技术支
撑。驻场人员统一纳入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
业主单位负责。
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2)
设计咨询工作任务书
第一部分总体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
土地开发项目-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二期)工程(子项2)
(2)项目位置: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横沥岛尖
(3)项目规模:本项目分为子项目2北段、子项目2南段两个
子项,总建安费436673.09万元。
其中子项目2北段包括市政道路长约1.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
1.43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4.9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
建筑、结构、基坑、道路、交通、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机电
设备安装及其他附属等工程,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
面道路。概算总投资270781.43万元,建安费204035.81万元。
子项目2南段包括市政道路长约2.9公里,地下环路长约2.58
公里,公共地下空间二期面积约2.24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
结构、基坑、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通风、照明、绿化及其他
附属等工程。仅为地下环路及公共地下空间,不含地面道路。概算总
投资335266.29万元,建安费232637.28万元。
二、建设目的
横沥岛尖地下空间开发目的是实现横沥岛区域性地下空间规划,
完善地下步行系统,有机联系周边开发地块,提升区域价值,提升地
铁轨道对周边地块的服务功能。
明珠湾区横沥岛尖地下环路作为核心区域的机动车到发交通的
高效集散通道,可高效分流核心区域30~40%的发交通量,间接释放
地面交通空间;与此同时,环路可整合各个地块的地下车库出入口,
使得车行交通集中有序的进出地块,减少对地面道路的影响。
通过地下环路的建设,控制地面车行道路规模,从而为区域内布
置常规公交、慢行设施等预留出更多地面道路条件;明珠湾区横沥岛
尖地下环路分流地面道路车行交通量,从而释放地面道路交通资源,
为人行及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营造良好环境。
明珠湾区横沥岛尖地下环路的出入口可衔接主要交通流向,形成
外围道路与地下车库联系的独立集散路径,提高到发交通出行效率。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第二部分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工作
一、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一)总体工作内容
1、协助业主单位对EPC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技术成果进行
技术咨询,完成设计深度审核、强条审核等工作。
2、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包括装配式预评价,BIM模型审查等,保
证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前完成,不影响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
3、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协调EPC单位横向接口,提出与其他设计
标段的接口条件,避免重复设计。参与各类技术相关会议。
4、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及业主要求的与设计咨询相关的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
1、设计接口管理
统筹本项目各项接口管理,接口管理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与外
部市政接口、外部景观接口等,接口管理的内容包括:
1.1明确设计界面
保证项目建筑主体设计与专项设计等专业工作界面清晰,项目设
计成果完整。
1.2统一技术标准
制定各单位、各专业工作统一接口标准,促进各阶段各专业设计
成果的延续性、符合性,提高设计成果品质。
2、设计进度管理
统筹项目整体设计进度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1分解设计任务
设计工作开展之初,对本项目建设内容、设计任务进行全面梳理、
归类,形成设计管理策划。
2.2编制进度计划
根据业主单位对项目总进度要求编制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
2.3过程动态检查
在设计过程中,按控制节点检查EPC单位实际工作进度,并与计
划进度进行比较,以确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
2.4定期协调会议
定期组织设计例会,及设计相关会议,组织各设计单位之间、设
计与外部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收集、汇总设计相关信息,及时
发现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并协调各方及时解决。
3、设计质量管理
统筹项目设计质量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3.1制定质量控制要点
制定项目施工图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并监督设计单位重点控制设
计质量。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相关阶段技术成果提交技术咨询意见,并
监督设计单位全部修改完善。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监督要点包括:
(1)对施工图设计的设计是否体现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管理
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进行全面核查。
(2)对绿色建筑、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BIM设计等技术成
果的应用、“四新技术”及各专项技术的应用等在图纸中的落实情况
进行核查。
(3)结合类似项目经验,对各专业具体措施、材料、设备技术
标准的制定及落实等方面提供质量监督把控。
3.2审查设计成果深度
审查各项设计成果深度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规范要求。
4、BIM咨询
4.1对统一模型信息标准和模型交付标准提出相关建议
4.2设计BIM模型审核
对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的BIM模型审核。
结合相关规范、本项目BIM技术标准、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等,对
提交的BIM模型进行审核,主要审核BIM模型的图模一致性、时效性、
合规性、完整性、合理性、准确性,并提交模型咨询报告。
4.3模型碰撞报告审核
基于施工图模型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协助业主督促设计单位对其
进行碰撞检测、通过三维方式发现图纸中各专业的错漏碰缺问题。碰
撞检测贯穿施工图设计全过程,根据设计节点阶段性统一更新模型,
检查问题点,督促设计单位出具碰撞报告并审核。根据碰撞报告督促
设计人员完成施工图调整,确保碰撞检查的问题得到解决。
4.4施工图BIM模型复核及移交
负责对设计人员建立的施工图BIM模型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审查
设计人员对图模不一致或模型发现的图纸问题进行修改,并出具模型
复审咨询报告。在确保施工图BIM模型与施工图纸一致的前提下,配
合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模型移交,提交各单位责任人签字确认后的模型
移交确认单。
5、成果信息管理
明确与业主单位、EPC单位等其他参建单位各类技术成果输入、
输出端口,按照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要求设计单位等提交施工图设计
成果规范性。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范、地方标准、法规等,应掌握
相关部门最新要求,并提前发出风险警示。
6、设计巡查
根据业主单位要求,定期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
提交巡查报告。
二、设计咨询工作要求
1、重点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完整性、设计
深度、设计工艺、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管线平衡等。
2、协助业主单位完成各项设计专项咨询工作。
3、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文件咨询的工作要求:
①对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空调、暖通、
给排水、钢结构、智能化、供电、照明、道路、消防、节能、环保、
抗震、卫生、燃气、人防、弱电、防雷、特种设备等有关强制性标准、
规范进行审查。
②审查详细勘察报告,明确设计参数是否满足勘察要求。
③对相关审批或主管部门各阶段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对施工图
设计的设计原则是否体现初步设计的批复、建设管理单位及其上级主
管部门的要求和批示进行全面核查,就其未执行的部分需提出充分论
证资料及详细说明。
④审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按初步设计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落实情
况。
⑤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专题协调会,并及时对会议中提出的
技术问题给出具体的咨询意见。
⑥配合设计单位一起,做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⑦对于重大的设计变更,受托人应进行审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⑧对关键性工程的设计计算书进行审核,如结构计算原理及使用
计算程序、计算公式、参数选用是否合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计算
结果是否准确可靠。
⑨核查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委托人招标要求。
主要成果文件汇总表
序号 | 主要成果阶段 | 主要成果文件 | 时间要求 |
《详细勘测大纲咨询意见》 | 根据勘察工作安排(若与初勘同步进行,则按初勘要求) | ||
1 | 施工图设计阶段 | 《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咨询报告》(不含预算) | 收到施工图设计成果5个日历天内提交 |
1 | 施工图设计阶段 | 《详细勘测报告咨询意见》 | 收到详勘报告5个日历天内提交(若与初勘同步进行,则按初勘要求) |
1 | 施工图设计阶段 | 《BIM审查咨询意见》 | 收到BIM模型设计 |
成果10个日历天内提交 | |||
《设计变更审查报告》 | 收到设计变更文件3个日历天内提交,若未有设计变更可不提交 | ||
2 | 设计全周期 | 《设计界面审查报告》 | 每半年提交一次(根据实际设计进度确定具体时间) |
2 | 设计全周期4、服务人员要求4.1设计咨询人员总体要求 | 《即时性技术成果咨询报告》 | 收到咨询需求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 |
设计咨询单位应对承接本项目组织专门设计咨询团队。设计咨询
团队必须由本单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
上学历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咨询团队总人数(包含前台驻场及后台
专家)至少15人。
4.2设计咨询驻场人员要求
设计咨询单位应派前台服务小组驻场服务业主单位,驻场人数不
少于2人(建筑、结构/岩土),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咨询团队其
余人员提供后台技术支撑。驻场人员统一纳入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
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业主单位负责。
4.3设计咨询驻场服务要求
(1)配合业主完成现场即时性技术咨询任务;
(2)根据现场工作需求,协调设计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会议;
(3)配合业主牵头完成咨询、设计人员技术月报。
第三部分施工阶段咨询工作
一、设计咨询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
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协助业主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合理性等方面从设计角
度提出建议。
2、协助审查各专业设计变更
协助业主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技术审查,
提交设计变更技术审查报告。
3、BIM咨询
3.1协助施工图BIM设计成果交底
协助业主督促EPC单位内部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交底施工图BIM
模型搭建思路,并移交模型审核报告。结合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分阶
段分区域交底,交底内容包含设计阶段完成的BIM模型及相应优化
成果。
3.2变更BIM模型审核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因多种原因导致设计图纸调整产生的设计变
更得到有效管理,确保设计变更质量和效率,需定期对EPC单位BIM
模型、成果进行审核,组织建设单位、EPC单位联合审核,并在变更
施工图审核报告上签字,形成审核记录,确保变更BIM模型与变更图
纸一致。
3.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施工BIM应用
在施工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对EPC单位提报的施工BIM应用方案
进行审核,并提供咨询意见。
二、设计咨询工作要求
1、协助审查施工图文件中设计工艺、各专业之间的接口等内容
落地性。
2、协助业主完成重大设计变更咨询工作。
3、施工阶段咨询的工作要求:
3.1协助审查重大施工方案
协助业主单位从设计方面进行技术审查,并提出优化建议,最后
形成书面审查文件。
3.2协助梳理施工界面
协助业主单位督促EPC单位梳理施工界面划分,通过梳理后使设
计界面的划分合理性得到优化,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利于建设单位
后续的现场管理工作。
3.3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计划进行管控
从设计方案的技术复杂性角度给予评判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
3.4根据业主单位需要,对重大的监(检)测报告进行分析并提
供咨询意见,对危险性较大或存在技术难点的《施工方案》及质量预
控点提供咨询意见。
3.5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工程
事故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主要成果文件汇总表
序号 | 主要成果阶段 | 主要成果文件 | 时间要求 |
《设计变更审查报告》 | 收到设计变更文件3个日历天内提交,若未有设计变更可不提交 | ||
1 | 施工阶段 | 《BIM咨询审查意见》 | 根据现场需求提交 |
1 | 施工阶段4、服务人员要求4.1设计咨询人员总体要求 | 《即时性技术成果咨询报告》 | 收到咨询需求后3个日历天内提交 |
延续使用施工图设计阶段咨询团队
4.2设计咨询驻场人员要求
设计咨询单位应派前台服务小组驻场服务业主单位,驻场人数不
少于1人,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咨询团队其余人员提供后台技术支
撑。驻场人员统一纳入业主单位的统一管理,其出勤、休假等考勤由
业主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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