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数字金安”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协同指挥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02001001754
预算金额890万元
招标公司六安市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64-338380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数字金安”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协同指挥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数字金安”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协同指挥中心) | ||||
项目编号 | E341502001001754 | ||||
标段名称 | “数字金安”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急协同指挥中心) | ||||
标段编号 | E341502001001754001 | ||||
招标人 | 六安市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
最高限价 | 玖佰零肆万叁仟贰佰贰拾玖元陆角整 (¥9043229.6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方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5楼 联系方式:0564-338380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11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90个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国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90个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皋城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科创中心)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捌佰玖拾万元整 (?:890000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袁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201020110706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祥龙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六安市叶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及附属工程“智慧党校”项目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六安市清水河小学智能化工程项目 2、六安市叶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及附属工程“智慧党校”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中通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90个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科技园天柱路和信科技楼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捌佰捌拾肆万捌仟零贰拾柒元贰角贰分 (?:8848027.22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廖凯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2015201515056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能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合肥高新区城西桥小学智能化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2、79中(高刘中学)改建项目-智能化建设; 3、徽州区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4、定远县第一初级中学新校区智慧校园及教学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光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90个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苏埠路南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捌佰捌拾万零壹佰陆拾捌元柒角整 (?:8800168.7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王凤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131309343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张腾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金寨县群众工作中心集中办公区一期智能化工程施工; 2、六安市光明路小学智能化工程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就本项目对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人:六安市金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64-3922525 2、根据《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六公管[2022]12号)第十三条,投诉事项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股将不予受理; 3、投诉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至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区公管局)公共资源交易股。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0564-3368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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