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013832预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5/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01383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J013832预告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大同地方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J013832)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大同地方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委托产品:

安平煤业原煤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序号

商品

类别

产地

交货地

运输

方式

数量

(吨)

价格

类型

基价

(元/吨)

A标段

动力煤

山阴

安平筒仓

公路

自提

300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22

B标段

动力煤

山阴

安平筒仓

公路

自提

200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22

C标段

动力煤

山阴

安平筒仓

公路

自提

200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22

D标段

动力煤

山阴

安平筒仓

公路

自提

300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22

E标段

动力煤

山阴

安平筒仓

公路

自提

200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22

F标段

动力煤

山阴

安平筒仓

公路

自提

20000

现汇

含税坑口价

522

备注:报价从基础价起,每次报价的最小加价幅度为1/吨。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序号

煤种

品种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硫分

(St,d)(%)

A-F标段

长焰煤

原煤

≤4500

≤1.0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册的煤炭经营及加工企业。报名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必须提前到煤矿对煤炭质量指标,拉运情况,道路通行情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凡参与本场交易的交易商,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煤质及场存实物。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15:00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缴纳标准:20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竞价交易未成交或者履约完成的保证金可实现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0351-6289967

3.保证金缴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修订2)》(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e.ctctc.cn)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⑴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1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有出价,1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⑵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成交。

3.交易时间:

A 标段:2021年5月17日15:50

B 标段:2021年5月17日16:00

C 标段:2021年5月17日16:10

D 标段:2021年5月17日16:20

E 标段:2021年5月17日16:30

F 标段:2021年5月17日16:4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需在两个工作日内在交易中心电商平台上签订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电子交易合同。同时竞价成功的交易商必须在《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前往大同煤矿集团大同地方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公司签订纸质版的煤炭买卖合同。

六、交易交收

提货地点:安平煤业筒仓

提货方式:公路自提

提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在矿方设备正常的情况下,竞价成交用户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2000吨执行)

七、货款结算

结算方式:每周结算,依据每周实际结算价格和每周拉运量结算。实际结算价格=成交价÷起拍价基础热值×实际热值。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竞价成功用户必须全额现汇预付货款。

煤款收款单位:大同煤矿集团大同地方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振华街支行

账号:14001625808050501034

八、煤质验收

数量:以煤场的计量结果为准。

质量:以场存实际质量为准。

九、其它事项

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竞价交易成功后对所购标的不得就地转卖,如有发现,委托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合同,并视其为违约,被委托方将扣除违约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赔偿委托方,对违约方汇入的煤款半年内不给予办理退款。

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晋煤经发[2017]325号),买受人不得向各级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禁煤区销售高灰分、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如有发生,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十、联系方式

市场化服务第一团队:

联系人:闫文涛 电话:15834018588

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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