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招待用品供应商(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it-gn-202303004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支先生1776120916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经评标,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酒水等营销用品供应商(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酒水等营销用品供应商(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IT-GN-202303004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3月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3月29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九先生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7.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商品经营许可证,在商品服务资质企业准许业务范围;8. 投标人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业绩;(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酒水等营销用品供应案例;9.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期限内登录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注册登记(已注册过单位直接使用注册用户名登录平台在“附件信息”处上传资料)。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品冠酒业有限公司 
中标人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7.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商品经营许可证,在商品服务资质企业准许业务范围;8. 投标人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业绩;(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酒水等营销用品供应案例;9.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期限内登录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注册登记(已注册过单位直接使用注册用户名登录平台在“附件信息”处上传资料)。
第三中标候选人:成都华志兴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人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7.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商品经营许可证,在商品服务资质企业准许业务范围;8. 投标人三年内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业绩;(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酒水等营销用品供应案例;9.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期限内登录徽商银行官网“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注册登记(已注册过单位直接使用注册用户名登录平台在“附件信息”处上传资料)。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65号中海国际中心F座4楼徽商银行成都分行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51988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人:支先生  联系电话:17761209163              
公示期: 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1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支先生 1776120916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本公示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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