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为确保已建成各在役生产装置安全生产合规性管理的需要,需对现已建成在役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大化肥生产装置、2.5万吨1,4丁二醇生产装置、1.0万吨γ丁内酯、4.6万吨聚四氢呋喃等各在役生产装置进行总平面设计及总图绘制。拟以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专业服务机构。
一 比选项目的内容:
1 工程名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装置总平面设计与总图绘制
2 建设地点: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3 已建成在役各生产装置规模:(1)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生产装置;(2)年产2.5万吨1,4丁二醇生产装置;(3)年产4.6万吨聚四氢呋喃;(4)年产1.0万吨γ丁内酯;(2)2×220t/h+75.0t/h供热装置。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总平面设计与总图绘制范围:根据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整个化工装置区现状绘制总平面图,并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进行安全合规性设计与审核。整个区域应包括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大化肥装置区;年产2.5万吨1,4丁二醇生产装置;年产1.0万吨丁内酯装置;4.6万吨聚四氢呋喃;2×220t/h+75.0t/h供热装置;尿素包装装置区域;仓库区域以及办公区域,总面积约1500亩,后附PDF图(初稿)参考。比选人可提供相关资料,若有少量资料缺失,需由设计人组织现场测绘,费用包含在本次总平面设计与总平面绘制费用中。
6 进度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总平面设计与总平面图绘制,并交付签字签章版图纸肆套。
二 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选候选人,按照符合性比选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三 响应人的基本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化工设计甲级资质以上(含化工甲级)。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地点: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
2 报名时间:2022年7月8日至2022年7月11日
3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5日
4 响应启封时间:由比选人择期确定。
5 响应启封地点: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址:
1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2年7月15日,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递交快递至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 比选人: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革生 电话:08305482265,13882785657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