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2包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2023-011-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招标联系人潘洪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储旭0564-5020033
中标公司东至心连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2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11-2
二、项目名称:2023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至心连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街道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大写)(¥12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黎克华、任晓红、何国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代理费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和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208室,联系电话:0564-5020033、0564-502250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208室
联系方式:潘洪、黎克华 0564-502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04室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旭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项目编号:ZFCG-2023-011-2
二、项目名称:2023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2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至心连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胜利镇街道
成交金额: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大写)(¥12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霍山县“送戏进万村”采购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2023年为霍山县16个乡镇134个行政村(农村社区)每村送一场正规文艺演出,共计134场。第二包:35场,单龙寺镇、磨子潭镇、东西溪乡、大化坪镇,共计35个行政村; 服务要求:成交演出单位须按照采购文件中的节目内容、演出要求等完成送戏演出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0 日历天内完成,最迟在2023年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包送戏进村演出任务。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节目内容、效果要求、成交单位到村演出要求等全部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黎克华、任晓红、何国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精神,本次采购代理费0.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和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208室,联系电话:0564-5020033、0564-502250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采购办(地址:霍山县国投大厦11楼,电话:0564-5031218)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霍山县行政服务中心208室
联系方式:潘洪、黎克华 0564-5022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04室
联系方式:0564-502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 旭
电 话:0564-50200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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