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7073
预算金额1343.7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 项目编号:JG2022-1707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1月4日 0时0分~2022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43.7356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注: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额5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代建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外提供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建设管理人员配置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6.关于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注: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 2022年11月24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4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 14时15分 - 2022年11月24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南沙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朱工
- 代理联系人:赵工
- 联系方式:020-84689732
- 代理联系方式:020-87070809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 监督电话:020-8498603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 招标公告(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pdf招标公告(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pdf
- 关于印发《南沙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工作指引》的通知.pdf关于印发《南沙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工作指引》的通知.pdf
- 区水务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更名情况的说明.pdf区水务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更名情况的说明.pdf
-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 招标人声明.pdf招标人声明.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 资金来源说明.pdf资金来源说明.pdf
- 招标资料齐备的说明.pdf招标资料齐备的说明.pdf
- 招标文件(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doc招标文件(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doc
- 招标文件(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pdf招标文件(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pdf
- 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终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pdf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终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pdf
- 招标公告(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doc招标公告(发布稿)--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doc
- SL202210240009-20221102184111.GZZB
附件: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穗南区环水[2018]23号
关于印发《南沙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务建设
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开发区(区)各部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南沙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
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各
单位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环保水务局原局属水务工程的建设主体调整为南沙
区水利工程管理所,各相关单位依据《工作指引》调整统筹投
资计划的责任单位、预算执行责任单位、资金申请责任单位等。
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环保水务局反映。
特此通知。
-1一
附件:
1.区政府批示
2.《南沙区关于进一步落实水务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
的工作指引》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2018年1月23日
(联系人:陈广成,39910359,13763310558)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水务局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2018年1月23日印发
-2一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区水务局关于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更名情况的说明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调整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国(广
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广州南沙保税港区水
务局、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穗南开编[2022]10号),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更名
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特此说明。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2022年8月26日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
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南发改投批[20221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
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项
自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规模: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加固提升堤防21.4km,新建水闸2
座(分别为:鸡六涌西闸、仔沙一涌西闸),重建水闸5座(分别为:鸡一涌西闸、鸡
三涌西闸、鸡四涌西闸、鸡五涌西闸(与规划鸡五涌西泵站合建)、沙三涌西闸),
新建泵站1座(鸡五涌西泵站与西闸泵闸合建)及滨海景观园林设施等。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项目建设总投资246843.3万元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招
标人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监理管理、管线迁移、征地拆迁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招标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结算及决算初审等服务,代表招标人对工程
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具体以合同
条款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437356.8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需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
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
注: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防控
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
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中标后需提供投标文件中人员
的社保补缴情况相关证明报招标人核实。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额5000万元或
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代建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业
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外提供可证明业绩
规模的其他资料)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建设管理人员配置承诺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
牵头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
联合惩戒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
3.6关于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签
2
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
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
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正式员工。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
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
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
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
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年月日时分至年
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
分,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
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3
时_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南沙交易部)。电子
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
取。
5.4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第开标室(南沙交易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年月日时
分至年月时分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
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招标
人拒绝接收。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场地安排查询,请登录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查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海滨路(滨海花园对面)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0-8468973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0-87070809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海滨路(滨海花园对面)
联系人:朱工
异议受理电话:020-846897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电话:020-39910647
3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2年11月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
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
资料(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
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赔。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
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
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
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被“信用广州”网站列入“失
信联合惩戒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
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
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6
附件二:
建设管理人员配置承诺书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若我单位有幸中标,我单位郑重承诺,在接到贵单位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组建,并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承诺派遣
能完全满足本合同工程管理、组织能力所需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场,按要求开展工作。
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内容,将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承诺人名称: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日期:
附件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合体名称:(主)
(成)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
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为
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接洽
联系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宜。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我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责任包括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我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责任包括
年月
签订日期:日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2209-440115-04-01-530219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沙区龙穴岛围
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南发改投批(2022)30号
区水务局:
《关于申请审批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
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
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
(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加
固提升堤防21.4公里,新建鸡六涌西闸、子沙—涌西闸共2座
水闸,重建鸡一涌西闸、鸡三涌西闸、鸡四涌西闸、鸡五涌西闸、
子沙三涌西闸共5座水闸,新建鸡五涌泵站1座,新建防汛基地。
水闸、泵站设计防洪(潮)标准均为200年一遇,鸡一涌西闸、
鸡三涌西闸等2座水闸设计排涝标准为50年一遇,鸡四涌西闸、
鸡五涌西闸、鸡六涌西闸、子沙一涌西闸、仔沙三涌西闸等5座
水闸和鸡五涌泵站设计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246843.3万元
(含建设用地费用45369.6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级
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
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
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
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魏敏常务副区长,区财政局、统计局、档案局,海绵办。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须进行公开招标。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发区盖章2022年10月12日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发区盖章2022年10月12日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发区盖章2022年10月12日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发区盖章2022年10月12日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发区盖章2022年10月12日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等必发区盖章2022年10月12日 |
项目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防洪除涝设施管理【N7610】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783779187K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209-440115-04-01-530219项目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守信承诺请单位已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确认拟建项目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要求,不属于禁止建设范围。本人及项目申请单位承诺: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保证所填报的投资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对填报的项目信息内施基本信息。项目单位应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说明: | 项目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审核备类型:审批项目类型:基本建设项目行业类型:防洪除涝设施管理【N7610】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783779187K本人受项目申请单位委托,办理投资项目登记(申请项目代码)手续,本人及项目申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年度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1.通过平台首页“赋码进度查询”功能,输入回执号和验证码,可查询项目赋码进度,也可以通过扫描以上二维码查询赋码进度;2.赋码机关将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赋码,赋码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3.赋码通过后可通过工作台打印项目代码回执。4.附页为参建单位列表。 |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招标人声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就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
设管理_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的条件,资金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
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其中企业资
信评分项总得分具有同等竞争力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3名]。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
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日
招标申请函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经广州市南沙区
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_登记备案,项
目代码为2209-440115-04-01-530219,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100%。
目前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价(最高投标限价)
为1343.73568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现委托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代
理招标事宜,望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专此函达。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日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CRBHR38,电话:020-87070809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南沙区龙穴岛围
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
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
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章):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年1月2日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拟招标项目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授权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的_王文典、赵嘉威_负责本项目具体的招标工作,请给予办理相关
手续。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日
资金来源说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经广州市南沙区
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_登记备案,项
目代码为_2209-440115-04-01-530219,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
金,出资比例_100%。目前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
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_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实施的资金已按规定落实
到位。
特此证明。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02年二月2日
招标资料齐备的说明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已将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
设管理招标所需的资料收集齐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特此说明。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日
日期:2022年11月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招标文件项目建设管理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海滨路(滨海花园对面)联系人:朱工电话:020-84689732 |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联 系 人:赵工电 话:020-87070809 |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计划总工期930日历天。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
1.3.3 | 质量标准 | 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重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合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问一律不得署名。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按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须同时填报投标总报价及投标下浮率,且下浮率浮动范围为[5%,100%],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注:如投标下浮率大于20%(不含)以上的,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分析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成本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13437356.80元。 |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的所有费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管理费最终以审定的概算总造价(不含征地拆迁费、水保环保费用)为计费基数,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再按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基础价×(1-投标下浮率)。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或递交。(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指引中相关联系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平台系统中查询的数据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4.4项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有关指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法律、法规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8年1月1日至今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海滨路(滨海花园对面)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 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
5.2(新增)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评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公示期限: 3 日 |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经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担保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证金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
10.2 | 否决投标条款 | 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6、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中标人未按本章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9、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标段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
10.4 | 定标及中标原则 |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招标人经查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近三年内出现过行贿记录的,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二、三的中标候选人均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 |||||||||||||||||||||||||||
10.5 | 项目建设管理部人员配置要求 | 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和资源情况,项目建设管理部主要人员配置要求详见下表:岗位人员要求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详见招标公告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工程师8名水工或水利、土木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管理专业管理人员各2名(以毕业证、注册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项目管理人员8名水工或水利、土木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以毕业证、注册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造价工程师2名具备造价类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资格安全员2名具备安全管理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或注册证资料员2名具备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或工作经验总计24名注:1、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员投入。2、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 | 岗位 | 人员要求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详见招标公告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名 | 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项目管理工程师 | 8名 | 水工或水利、土木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管理专业管理人员各2名(以毕业证、注册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 项目管理人员 | 8名 | 水工或水利、土木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以毕业证、注册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 造价工程师 | 2名 | 具备造价类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资格 | 安全员 | 2名 | 具备安全管理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或注册证 | 资料员 | 2名 | 具备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或工作经验 | 总计 | 24名 | |
岗位 | 人员要求 | 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详见招标公告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名 | 具备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
项目管理工程师 | 8名 | 水工或水利、土木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管理专业管理人员各2名(以毕业证、注册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 |||||||||||||||||||||||||||
项目管理人员 | 8名 | 水工或水利、土木工程、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管理等专业技术人员(以毕业证、注册证或职称证专业为准) | |||||||||||||||||||||||||||
造价工程师 | 2名 | 具备造价类职称或一级注册造价师(水利工程)资格 | |||||||||||||||||||||||||||
安全员 | 2名 | 具备安全管理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或注册证 | |||||||||||||||||||||||||||
资料员 | 2名 | 具备相关岗位证、职称证或工作经验 | |||||||||||||||||||||||||||
总计 | 24名 | ||||||||||||||||||||||||||||
10.6 | 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资料电子版。3、根据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4、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三套(须与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装订成册,封面及骑缝需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一份(须与书面投标文件一致,使用“Microsoft Word ”或“PDF”或“CAD”格式制作,文字为“WORD”格式、图形为“PDF”和“CAD”格式)。 |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建设管理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
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监理报酬清单;(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其他资料。(7)技术方案;(6)资格审查资料;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投标报价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资质(资格)证明等材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6备选投标方案3.5.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6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A)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开标会,也可以自行决定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则视其为放弃参与开标的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6)开标结束。(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6.5银行保函格式须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管理规定,如无特别要求,则应出具无固定期限保函。7.6.4若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第7.6.3款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7.6.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担保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证金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下浮率(%)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_______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附件六:确认通知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至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注:具体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式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至三名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部分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 40 分技术部分: 40 分投标报价部分: 20 分投标人总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注: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以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中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若当通过初步评审没有投标报价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有效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0分。(投标报价中,有效报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 商务部分 (40分) | 项目业绩(8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额10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或建设管理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每提供一项得4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及建设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立项批复等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 | |
2.2.4(1) | 商务部分 (40分) | 获奖情况(8分) | 投标人承接水利工程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至今的获奖情况:国家级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省级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市级(含副省级)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同一项目按奖项的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①获奖证明;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如颁发机构为相关行业协会,相关行业协会须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网页查询结果为准,需另提供颁发机构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及其查询路径。上述证明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 |
2.2.4(1) | 商务部分 (40分)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含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管理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咨询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上述资格2项或以上的得4分,具有上述资格1项的得2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2.具有20年(含本数)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含本数)-20年(不含本数)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本数)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3.2018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参与总投资额10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代建服务(或建设管理服务或全过程咨询)业绩的得4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1.需提供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学历证明、业绩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无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得分。2.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证明的发证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3.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及建设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立项批复等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 | |
2.2.4(1) | 商务部分 (40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历(8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含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管理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咨询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上述资格2项或以上的得4分,具有上述资格1项的得2分,无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2.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3.具有20年(含本数)或以上工作经验的得2分;具有10年(含本数)-20年(不含本数)工作经验的得1分;具有10年(不含本数)以下工作经验的得0.5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需提供相关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无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得分。2.工作经验以大专或以上学历证明的发证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 |
2.2.4(1) | 商务部分 (40分) | 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6分) | 1.水工或水利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2.土木工程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3.电气及自动化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4.工程管理专业项目管理工程师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5.造价工程师具有造价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的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上述人员均不得兼任,需提供职称证、毕业证、注册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无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得分。专业以毕业证或职称证为准。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自动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的总体策划(3分) | 具有完整项目总体策划方案,能对本项目范围管理进行分析,并对项目范围进行准确的分类,方案合理、准确;同时对工程建设的各个过程理解透彻,总体策划合理科学。优得3分;良得2.5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工期计划安排(3分) | 项目工期计划安排科学合理,详细准确。优得3分;良得2.5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的组织方式(3分) | 项目的组织方式科学合理,参与项目的各方责任和义务明确。优得3分;良得2.5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诚信”服务的内容和承诺(3分) | “诚信”服务的内容和承诺可行、可靠、针对性好、措施具体。优得3分;良得2.5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及工作制度(3分) | 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对建设程序描述清楚、合理,并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优得3分;良得2.5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应急工作管理(含项目相关批文及招标管理)(4分) | 对项目应急工作管理有认识,对本项目的特点和工作目标理解透彻,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办理各类报批手续以及项目外部配套工程的管理理解透彻,安排、措施和方案表述清晰、完整、合理;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管理有深刻认识,管理方法和措施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具体、有效、成熟。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设计工作管理及设计优化措施(4分) | 对限额设计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对设计工作的进度、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可行,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和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管理措施和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具体、有效、成熟,特别对项目建设的优化设计管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工程进度管理(2分) | 进度管理目标明确,对项目进度管理有深刻认识,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透彻,对工程节点工期分析理解透彻,有明确的保证按时完工的措施和方案,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具体、有效、成熟。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工程质量管理(2分) | 质量目标明确,预控和动态控制措施完整,质量管理手段可靠、科学,管理体系和组织措施功能完善、管理幅度适宜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具有可追溯性。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工程投资管理(2分) | 工程投资管理目标明确,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的方法和措施具体可行,并有相应的承诺和保证措施。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完工验收及移交、档案、其他协调管理保障措施(2分) | 明确、具体可行、各项措施落实并有保障。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为开展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投入的设备和设施(2分) | 设备和设施齐全、配置合理可行、可靠、具有针对性。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工程合同信息、财务管理方法和措施(2分) | 可行、可靠、合理,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完善。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2) | 技术部分(40分)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控制措施及合理化建议(5分) | 对项目建设的重点及难点分析详细、准确,难点控制措施和方案明确、具体可行,并有相应的保证措施,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方案。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分;无或其他不得分。 | |
2.2.4(3) | 投标报价部分(2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其余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的扣1分,每低1%的扣0.5分,最多扣20分。(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说明:1.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2.联合体投标的,除特别注明外,联合体各方合并计算。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当投标人服务收费基准价有误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收费基准价修正其服务报价收费。(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的总得分。3.2详细评审(4)当投标人服务收费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下浮率的乘积不一致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准价及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重新计算,修正服务报价收费。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的总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评分因素计算出得分D。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项目建设管理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约定)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另册)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
六、技术方案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保证金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下浮率为%),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七、其他资料
(6)技术方案;(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保证金;(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有);(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7)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________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投标人:(盖单位章)3.当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下浮率为准。2.服务费投标下浮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注:1.投标人按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须同时填报投标总报价及投标下浮率,且下浮率浮动范围为[5%,100%],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投标报价及投标下浮率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投标下浮率大于20%(不含)以上的,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分析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成本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时,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名称 |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号 | |||
资质(资格)等级及证书号 | 资质(资格)等级:资质(资格)证书号: | ||
投标报价(元) | |||
投标下浮率(%) |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职称 |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证号(如有) | ||
投标有效期 |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
________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五、资格审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四、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及建设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立项批复等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委托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五)投标人声明注:需提供相关注册资格证件、学历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等。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定)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七、其他资料具体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委托人要求及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内容等自行考虑,格式自拟。六、技术方案(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六)建设管理人员配置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人根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等提供相关评审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海滨路(滨海花园对面)联系人:朱工电话:020-8468973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20号1504房联系人:赵工电话:020-87070809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计划总工期930日历天。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其他重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8天前。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合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问一律不得署名。具体要求: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按最高限价进行下浮报价,须同时填报投标总报价及投标下浮率,且下浮率浮动范围为[5%,100%],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注:如投标下浮率大于20%(不含)以上的,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投标报价分析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成本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13437356.8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1-投标下浮率)(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投标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总价构成的所有费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项目管理费最终以审定的概算总造价(不含征地拆迁费、水保环保费用)为计费基数,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建[2016]504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再按中标人所报的下浮率进行结算,即结算价=基础价×(1-投标下浮率)。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递交,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或递交。(1)如采用现金或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指引中相关联系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平台系统中查询的数据信息为准。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2)如采用非电子形式的银行保函、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存在本章第3.4.4项所列情形的,应将纸质原件提交给招标人。(3)采用电子形式的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有关指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2)法律、法规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8年1月1日至今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A(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7.3A(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对加盖个人电子印章不做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签章即可。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招标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海滨路(滨海花园对面)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联系人及电话: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开标室(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5.2(新增)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评标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的人数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经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应以中标人名义用银行履约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担保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由中国境内注册的商业银行开具,是不可撤销的保函。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上述履约保证金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之一。□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
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月日
注:本格式仅供参考,也可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提供的格式。
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四、投标保证金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电话 | ||||
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委托人名称 | |
委托人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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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内容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及建设总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以上资料不
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立项批复等可证明业绩规模的其他资料。
(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格式可自定)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四)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可自定)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 从事管理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主要工作经历 |
时间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注:需提供相关注册资格证件、学历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
中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等。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
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
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
(五)投标人声明
(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六)建设管理人员配置承诺书
(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六、技术方案
具体由投标人根据项目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委托人要求及技术部分评分标
准内容等自行考虑,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投标人根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等提供相关评审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
其他资料。
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业主: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建设管理单位: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项目业主: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建设管理单位:
合同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合同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等,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
(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单位)提供南沙区
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管理的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沙区龙穴岛围防洪(潮)安全系统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万元。
施工工期:工程拟定于20年月开工,总工期初定为个月,拟定
于20年月工程全面建成与投入使用,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内容:
二、委托服务事项及期限
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的
业主委托服务内容和相关职责详见本合同条款。
三、建设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项目管理服务酬金暂定为元。结算价以经审批的工程概算总造价(不
含征地拆迁费、水保环保费用)为计费基数,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
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计算并下浮进行结算,最终
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由业主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建设管
理单位支付。但发生合同变更或终止情形时,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执行。
建设管理单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费用已包
含在服务酬金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四、本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
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
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建设管理单
位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业主的要求
附件2: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
附件3: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附件4:建设管理人员及其他投入的具体要求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严格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
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七、本合同期限自签订日起始,在以下的条件均完成后终止:
1、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结清所有费用款项;
2、通过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评审;
3、交付相关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档案,办理完毕工程的移交工作;
4、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期满且完成保修
任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业主与建设管理单位各执1份;副本6份,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各执
3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代业主):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公章),(公章)
负责人:,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第二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章定义及解释
下列名词和用语,在本合同中定义如下:
1.1“合同”是指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
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合同附件;补充与修正文件。
1.2“服务”是指建设管理单位根据本合同所履行的服务。
1.3“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实施建设管理的工程。
1.4“业主”是指“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设施与工程事务中心”及其合法继承
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建设管理单位”是指接受业主委托具体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单位
主体,本合同指“,”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项目管理经理”是指建设管理单位指定的全权代表派出方的具有相关
工作经验的高级职员。
1.7“监理单位”是指本合同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
的公司,接受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委托履行服务的施工监理等及其合法继承人或
允许的受让人。
1.8“承包商”是指在合同中被工程某一部分选定作为承包商、制造商或供
应商的任何当事人以及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9“一方”和“双方”是指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第三方”是指上下文
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第二章本合同的项目管理依据为: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5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
2.6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令28号);
2.7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2.8《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2.9《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1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水利水电工
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
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
2.1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12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2.13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
〔2006〕248号);
2.14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2.1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处理办
法(试行)》;
2.16广州市水利局《广州市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行为管理办法》;
2.17《广州南沙开发区(南沙区)政府统筹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合同变更管
理办法》(下简称《区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说明和《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工程设
计变更工作指引》及其补充通知;
2.18《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工程款支付制度》;
2.19《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工程款合同管理办法》;
2.20国家、地方和水利行业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或技术
标准及其强制性条文;
2.21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22项目管理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检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质
量监督书等合同文件。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3.1业主有对建设管理单位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的监督和检查权。
3.2业主有对建设管理单位所做出违反合同约定的决定的否决权。
3.3业主有权对工程成本变化控制及处理程序等提出变更要求。
3.4业主可按合同规定,对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建设管理单位
的违约行为进行处罚。
3.5业主有权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建设管理工作周报与月报,以及工作范
围内的专项报告。
3.6在日常工作中,业主有权向建设管理单位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收集数据、
资料,建设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证数据、资料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如建设管
理单位不及时提供资料、办事不力、互相推诿者,业主有权更换相关人员,或单
方面解除合同。
3.7业主有权对建设管理单位的日常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考
核,建设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及时提交整改
报告。
3.8如建设管理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履行合同不力而严重影响
本合同的执行,或与承包商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业主有权要求建设管
理单位更换主要的相关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建设管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和连带责任。
3.9建设管理单位未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随便调换项目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业主有权对建设管理单位处以1万~5万元罚款。
3.10业主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建设管理单位支付服务报酬和其他有
关费用。
3.11业主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供与工程管理服务有关
的资料。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要求保证工程正常交接。
3.12为了保证本合同顺利执行,业主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建设管理单
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章建设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4.1建设管理单位有权在按合约履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获得合同约定的各项
报酬。
4.2建设管理单位有权要求业主提供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工程资料。
4.3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合同和附件1的要求和约定,认真负责履行业主
的委托服务和相应职责,代表业主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按时向
业主交付符合施工合同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
4.4建设管理单位应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并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
业务资格。
4.5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做好与规划、国土、征地拆迁、航道、港务、市政管
理、电力管廊、环保、环卫、绿化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迎接上级各部门的检查
和考核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4.6建设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约定派出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机构及人员,主
要人员的资格应报业主批准认可,向业主报送委派的项目管理经理及其他派出人
员名单、服务工作大纲(详见附件2)与工作计划,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服
务各项业务。
4.7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按双方约定,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建
设管理单位为本工程管理服务所派出的主要人员在合同期间,原则上不得从事本
合同以外的工作。但在完成本合同主要工作量的80%后,建设管理单位在事先
征得业主的同意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管理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
4.8建设管理单位应根据业主的要求,按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模、设
计标准和本工程的目标成本,组织工程的实施建设;并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对建设
项目的要求和规定,接受业主委托,办理工程实施的有关手续,实行投资目标成
本控制。
4.9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对自身或承包商提出的变更事项如涉
及工程投资、建设标准等问题的,应按南沙区政府和区水务局有关变更管理的规
定和指引处理。如涉及工期、质量等重大问题的,应在充分维护业主权益的基础
上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业主备案核定。
4.10如建设管理单位在报送各类报表、提供数据资料过程中有迟报、漏报、
重报、错报现象,业主有权对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4.11未征得业主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和本合同有关的保密资料。
3.3.1对定测、详勘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基础资料的质量、深度和广度满足
施工图设计需要;
3.3.2跟踪设计全过程,对设计单位分批提交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全面
核查,对设计文件的说明部分、图纸部分作为重点核查内容。
3.4施工配合阶段
3.4.1检测派驻配合施工人员到位情况;
3.4.2对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合理性作出评价;
3.4.3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要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设计进度计划,以便双方能够更有效的进行
设计和施工的管理。
在整个工程的设计管理中要充分体现以下几项原则和指导思想:“以人为本,
功能合理”的原则,保持该工程的实施建设与周边环境和土地利用开发相融合,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原则,采用先进而又成熟的技术,
保证设计可靠安全;工程投资的控制关口前移,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工程投资效
益,实现实际的设计管理要求。
3.5符合设计管理目标的其他要求
4、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投资控制的要求
4.1建立完善的投资控制保证体系,确保将工程成本控制在业主要求的目标
成本内。
4.2工程设计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任何建设工程均应以设计阶
段为重点进行工程的投资控制。因此,业主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设计和施工
的管理过程中,必须花大力气,认真研究分析影响投资的重大问题,努力调动设
计咨询单位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发挥设计人员和科学技术的力量,实施价值
工程,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力求使大量的设计变更消灭在设计阶段,从根本上控
制投资。
4.3征地拆迁、管线迁移等前期工作是影响本工程投资的另一重要环节。要
求建设管理单位加强事前、事中管理及事后审查。优化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减
少不必要的征地拆迁,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管线迁移,切实把前期费用控制在目
标成本内。
4.4要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主动的、
全面的投资控制,要注重技术与经济的有机结合,要形成投资控制的运行机制,
制订严格的工程价款结算审批程序,做好用款计划,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管
理的水平和质量。把投资控制观念渗透到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与各个方面中。
4.5符合投资控制的其他目标要求。
5、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质量控制的要求
质量是工程的根本所在,建设管理单位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承担全部管理
责任。要求建设管理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实现本工程的质量目标。
5.1制订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可能的质量隐患进行事前预测和防范。
5.2采用经过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
5.3应向第三方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有关资料。
5.4不得明示或暗示第三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
配件和设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5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5.6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
进行竣工验收。
5.7如建设管理单位不履行上述要求的工作,业主将按照本合同条款的相关
约定,对建设管理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如建设管理单位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相关规定的行为,则交由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予以处罚。
5.8符合质量控制目标的其他要求。
6、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进度控制的要求
1、制订科学、合理、可行的工程总体筹划控制目标,建设管理单位要建立
完善的进度保证体系,实观本工程的进度目标。在综合考虑投资、质量、进度三
大目标对立统一的基础上,明确本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包括工程总目标,分步、
分项工程的分目标。要建立起包括业主、建设管理单位、承包单位在内的以进度
计划体系为基础构成的工程进度总控制实施系统,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实际
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要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综合性的措施,
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以及经济手段进行有效控制,从而保证进度
控制总目标的实现。
2、符合进度控制目标的其他要求。
7、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对本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要求建设管理单位采取有
力措施,应使本工程建设期间杜绝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如因建设管理单位
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建设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1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
设部第3号令)来认定。
7.2建设管理单位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对安全工作的相关规
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管理、沟槽及基坑开挖、现场防火防爆、脚手
架安全、起重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现场电气管理、房屋拆除安全管理、高空
作业等采取有效管理手段,杜绝事故的发生。
7.3建设管理单位应实施的安全防范行为:
7.3.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以及各类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7.3.2督促施工单位事先编制严密的安全控制计划,分析项目在各个阶段
中,会带来哪些不安全因素与隐患,相应的有哪些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7.3.3配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建立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网络,
制定安全管理的程序;
7.3.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7.3.5配合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检查工程承包商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
性能及安全条件;
7.3.6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
底;
7.3.7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的
落实情况;
7.3.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
生防疫等工作;
7.3.9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检查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限
期整改;发现违章冒险作业、发现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
7.4建设管理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治安、综合治理、卫生防疫等安全工作。
7.5建设管理单位有义务定期将工程安全生产的动态向业主上报。
7.6符合安全生产目标的其他要求。
8、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招投标工作的要求
工程招标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活动,涉及面广、程序复杂、是项目建设
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此,建设管理单位要根据业主的授权范围和要求,严
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行“公开、公正、公平、诚实
信用、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把关、审查,精心组
织开标和评标工作,在制定评标办法和组织评标过程中努力做到招标、评标、定
标的三分离,防止工程招标中腐败观象的产生,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权
益,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招标工作的全过程须对业主公开、透
明,并应业主要求向业主提交相关专题报告。
建设管理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应避免下列行为:
8.1有条件和按有关法规规定需要公开招标的,不实行公开招投标,规避招
投标;
8.2在招标文件之外,向业主隐瞒,暗中要求投标单位作其他的不合理承诺;
8.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的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
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正当竞争;
8.4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情况;
8.5合同谈判中,暗中抬高合同标的,损害业主利益;
8.6招投标过程中有其他不合法行为,损害业主利益。
9、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的要求
本工程建设实施的各方都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各方之间的关系均为
经济关系和合同关系。在整个工程的建设管理过程中,建设管理单位的基本任务
是对工程的三大目标(投资、进度和质量)进行控制,而控制的依据是合同,合同
管理涉及到签约各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因此,要始终把合同管理放在项目管
理的核心地位。
9.1要把合同管理与投资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也是投资控制的前提。首先,要求每
一个合同中,凡是涉及到投资、质量、进度的内容,都需要作出明确、具体的规
定,尽可能的定量化,避免歧义和争议。其次,在合同中要对合同目标出现偏差
后的情况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和措施。
9.2要把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合同管理并不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才开始的,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都是合
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因此,应在招投标阶段就要求具有强烈的合同意识,保证合
同条件的完整性、准确性、严格性、合理性与可行性。
9.3要把合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和信息化结合起来。
市政工程建设需涉及到诸多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合同。因此,要求改变应用
行政手段和方法来组织和管理工程建设的传统模式,而需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手
段、法律手段和现代化工具来加强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9.4建设管理单位要及时地与各方签订合同,要建立各类合同台帐,做好对
合同核对工作,定时向业主报送有关合同签订情况报表。
9.5工程资料管理
建设管理单位须建立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和实施措施,按照8.4条要求建
立完整系统的工程档案,及时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予以分类整
理、归档,确保工程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进程同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准
确性、真实性与系统性。
10、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工程索赔管理的要求
10.1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既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补偿损失的权
利。
10.2建设管理单位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应避免被承包商索赔,若
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经核实属建设管理单位失职,业主将追究建设管理单位的
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此罚金将在建设管理单位服务报酬中扣除(罚金
最多不超过服务报酬)。
10.3建设管理单位应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向业主报告,尽量
采取一切措施,进行补救,及时启动反索赔程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10.4建设管理单位必须注意工程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
的资料,留下书面资料,建立严密的工作档案和日记,以事实和数据来处理索赔
事件。
10.5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不使矛盾扩大化和复杂化。
10.6加强主动管理、事先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11、对建设管理单位加强协调管理工作的要求
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是建设管理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
本工程项目综合性较强、时间紧、技术有难度、工程较复杂,要求建设管理单位
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精干、高效、务实、廉洁的作风,通过建立科学的管
理组织模式,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针对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
组织形式协调方式,加强工程前期组织协调、设计协调、施工协调,充分发挥工
程建设各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上满足或超过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各项预
定目标。
附件2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
根据业主的委托服务内容、职责及要求,建设管理单位应充分发挥自身的项
目建设管理优势,结合南沙区现时建设模式和本工程的实施特点于年月前编
制完成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工程建设大纲),报业主审定后组织具体的建设实
施工作。
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应另卷成册,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建设管理单位
应严格遵照工作大纲的要求,认真组织与履行本工程的建设实施。业主将据此监
督、检查与考核建设管理单位的建设管理工作。
附件3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1、工期控制目标:按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检测合同、设备供应合同等
本工程有关服务合同确定的工期;
2、设计质量目标:设计依据的勘测资料准确或复核充分、设计调查充分、
技术方案经认真计算论证、设计图纸完整,设计报告符合规范规程要求的深度,
以及工程估算概算预算书和工程量清单内容完整、工程量计算准确、单价确定规
范;
3、投资控制目标:工程概算控制工程估算范围内,预算和工程总投资控
制在概算范围内;
4、工程概预算:与概算审定价相比,送审价核减率控制在5%以下,不应
核减部分投资被错误核减率控制在0.5%以下;
5、施工质量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且不发生1宗质
量事故;
6、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1宗安全事故;
7、进度控制目标:不发生1次施工组织总计划、分项或专项计划因主观
原因延误;
8、变更控制目标:单项变更增减不超过50万元或累计变更造价变化不超
过合同价10%,不发生1次违规工程变更行为;
9、工程款支付目标:不发生1次错拨、漏拨、迟拨或超拨工程款;
10、工程验收目标:不发生1次验收不及时或违反规定通过验收,验收规
程规定的各类验收1次通过且达到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11、工程结算目标:施工结算价和送审价相比,核减率控制在5%以内;
12、档案管理目标:档案资料和工程建设同步,不发生1次因档案资料错
误、遗漏、丢失、损毁等且无法整改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质量评定和验收的事
件,工程档案验收1次通过;
13、工程保修目标:不发生1次因工程保修不及时导致工程设计功能发挥
受到较大及以上影响的事件,保修期满15天内保修任务全部完成且通过保修期
满验收。
因建设管理单位原因违反以上目标,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4建设管理人员及其他投入的具体要求
通过直接委托或摇珠产生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或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但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人员及其他投入满足以下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投入满足业务开展所需的必备办公条件(配备电话机、
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互联网络等),并按以下要求投入专职人员及其他车
辆设备专门服务于中标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同时人员及其他投入不满足监理工作
需要时,及时调整充实和配置。
1、对于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按不低于以下标准
投入:
(1)项目管理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2年,熟悉水利工程项目管
理业务和服务内容,且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务不少于3年;
(2)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员1人、资料员1人;
(3)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1人;
(4)项目涉及的主要专业,应当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人。不含项目
管理经理,配备具有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
(5)设备及其他投入:五座以上小汽车1辆,项目管理部用房60M2,水准仪
1台,常用简易测量工具1套。
2、对于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
按不低于以下标准投入:
(1)项目管理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3年,熟悉水利工程项目管
理业务和服务内容,且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务不少于5年;
(2)项目管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
(3)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1人;
(4)项目涉及的主要专业,应当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人。不含项目
管理经理,配备具有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
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
(5)设备及其他投入:五座以上小汽车1辆,项目管理部用房60M2,水准仪
1台,常用简易测量工具1套。
3、对于工程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含10000万元)的,
按不低于以下标准投入:
(1)项目管理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3年,熟悉水利工程项目管
理业务和服务内容,且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务5年以上;
(2)项目管理工程师2人、项目管理员2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
(3)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1人;
(4)项目涉及的主要专业,应当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满3年人员各1人。
不含项目管理经理,配备具有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
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5)设备及其他投入:五座以上小汽车2辆,项目管理部用房100M2,水准仪
1台,常用简易测量工具1套。
4、对于工程总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的,按不低于以下标准投入:
(1)项目管理经理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满5年,熟悉水利工程项目管
理业务和服务内容,且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业务8年以上;
(2)项目管理工程师4人、项目管理员4人、安全员2人、资料员2人;
(3)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2人;
(4)项目涉及的主要专业,应当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满5年或具有高级技
术职称人员各1人,其他专业配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各1人。不含项目管理
经理,配备具有助理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5人,其
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5)设备及其他投入:五座以上小汽车2辆,项目管理部用房120M2,水准仪
1台,常用简易测量工具1套。
对专职人员的要求如下:(1)应当能提供身份证、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者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劳动合同、人事档案代理证明以
及业绩证明;(2)项目管理经理、项目管理工程师、安全员、项目管理员、资料
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其他专职人员必须确保根据现场需要和业主要求及时进驻
现场,不影响工程正常推进;(3)专职人员更换和常驻人员暂时离开现场必须经
过业主同意且另行派遣有相当资历人员承担有关工作。
发生项目停工延期、部分或全部内容取消以及其他项目非正常终止情况时,
建设管理单位可书面向业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对现场服务人员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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