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执法设备采购(YLFCJ20171014-F-1)
成交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7月28日对移动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移动执法设备采购(YLFCJ20171014-F-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及性能(配置)要求 |
1 |
移动执法终端 |
35台 |
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使用。 |
2 |
移动执法箱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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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录音笔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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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码照相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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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笔记本电脑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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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移动电源 |
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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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便携式打印机 |
2台 |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历天内交货。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7年7月20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fcgszfcg.gov.cn(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cgggzy.cn)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7年7月28日
谈判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张体荣、李秋、黎姣媛
五、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广西创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路22号金凤凰·南湖御景观山阁230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万零贰佰元整(¥200,200.00)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1 |
移动执法终端 |
35台 |
华为Mate9 |
4200 |
1、免费送货上门、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不少于三年。 2保修期内非用户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供货商应负全部责任。 3接到用户报修通知按承诺书的时间,12小时内保修人员必须赶到现场解决问题。 4竞标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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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执法箱 |
2个 |
天形合意GPA-07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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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录音笔 |
2台 |
索尼ICD-UX543F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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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数码照相机 |
2台 |
索尼DSC-RX100Ⅲ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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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笔记本电脑 |
2台 |
联想ThinkPadX270 |
10000 |
|
6 |
移动电源 |
2个 |
忆捷PT96 |
900 |
|
7 |
便携式打印机 |
2台 |
爱普生WF-100 |
3450 |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
地址:港口区凯乐路50号
联系人: 卢承春 联系电话:0770-283643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孙凯 联系电话:0770-2882899
3. 监督部门: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电话: 0770-6102319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防城港市环境监察支队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