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有线控制盒与头部体征采集模块升级项目比选公告(货物类)
金额
22.2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2万元
招标公司首都体育学院
招标联系人蒋现新177102200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有线控制盒与头部体征采集模块升级项目比选公告(货物类) 一、项目名称:训练辅助与效果评估系统 二、控制价金额:22.2 万圆整(人民币)采购清单:
序号货物名称技术规格及要求采 购 数 量备注
1有线 IMU 控制盒 实时采集 5 个以上 IMU 的数据,通过串口有线方式与 IMU 连接。 单个与 IMU 的串口带宽不小于 256000bit/s。  电路采集模块尺寸长×宽×高 分别不大于:80mm×60mm×15mm。  控制盒与上位机采用 UDP 通信 协议传输数据,包括 9 轴原始数 据和姿态的四元数。  与上位机的通信数据格式支持 制开发。  具有 TypeC 接口,用于固件升 级、软件调试和充电等。  WIFI 模块支持 2.4G 和 5.8G 的 载波。  WIFI 模块的通信带宽不小于 40Mbit/s。60 块
1
2头部体征 采集模块 硬件 能与经颅电刺激设备集成,能提 供 3.3V 与 5V 的电源接口。  能采集头部血氧信息,与已有的 血氧传感器集成,接收已有血氧 传感器的数据。  支持蓝牙 4.0 无线通信。  WIFI 模块支持 2.4G 和 5.8G 的 载波。  WIFI 模块的长不大于 30 毫米,宽不大于 20 毫米,厚度不超过 5 毫米。  WIFI 模块能提供 2 路串口通信, 支持 115200bit/s 与 38400bit/s 的通信速率。30 块
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完成交货 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硬件问题,免费修复问题或更换同等规格的 能正常工作的硬件。 质保期:1 年 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买方付合同总额 40% 的货款给卖方,货到安 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买方付合同总额 60% 的货款给卖方。 三、评分办法:
评分 内容分值细 目评分标准
2
价格 部分 40 分40完全满足比选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40%×100
技术 部分 60 分60技术指标、售后服务 方案、服务承诺、质 保期等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指标、售后服 务方案、服务承诺、质保期等进行 比较, 细致、详细得 40-60 分,方 案可行得 20-39 分,方案不完整得 1-19 分。
合计100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营业执照有效;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供应商需为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入围供 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如涉及); (五)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查 询 渠 道 :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和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五、报价时间及要求: ( 一 ) 时 间 : 2024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8 日 , 每 天 9:00-16:00(节假日除外)。 3 (二)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 11 号 。 (三)联系人:蒋现新 (四)联系电话:17710220016 (五)报名请携带并提交的资料(2 份,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参照模板);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4.报价单: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 称,并注明“报价单”字样。报价产品需标明品牌。报价不能高于控制 价金额; 5.响应文件。 首都体育学院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 年 12 月 13 日 4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模板)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致:首都体育学院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 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 经届满的情形);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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