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信息.项目名称@谈判公告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
1.2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项目待测样品均为液体样品,需要对样品中菌种、菌落数进行分析测试。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允许采购方依据样品分析数据情况与研发任务需求对测量样品数量进行微调,全部样品分析完成后供应商须出具《分析报告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每批样品2~3周完成检测(共计约6批),预付款后20工作日完成方法学验证,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5 为提高我院非招标采购效率及成功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方将暂停6个月内供应商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取消供应商资格。
(1)通过审核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累计超过3次的。
(2)多次、重复报名,恶意扰乱询价秩序的。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不适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营业执照(PDF),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1)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2)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区,张伟博 15101049197(接受邮寄,请务必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7: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刁捷
电话:010-69358102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工作成果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交付给指定人员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
9.4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包括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详尽的设计方案和/或技术支持资料、相关服务计划等。
9.5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9.6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9.7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单位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9.8如果我单位人员有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索取财务(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该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单位纪检监督部举报(举报电话:010-69357861)。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
1.2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项目待测样品均为液体样品,需要对样品中菌种、菌落数进行分析测试。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标准物质稳定性检验及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服务,测试范围及技术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数量 |
方法学验证 | 根据我方提供的产品特点(3mol/L 硝酸溶液),建立无菌检测以及菌落数培养方法。可参考《中国药典》无菌检测章节确定各环节技术参数,建立的方法要通过加标回收验证。 | 1项 |
无菌检测 | 采用薄膜过滤及稀释剂冲洗法(具体实验条件根据方法学验证结果),参考《中国药典》无菌检测章节。 | 5个 |
菌落数检测 | 采用薄膜过滤及稀释剂冲洗法(具体实验条件根据方法学验证结果)。 | 60个 |
菌群种类检测 | 核糖体亚基检测法,参考16S、ITS分析方法。 | 5个 |
滤液检测 | 冲洗后的样品(序号菌落数检测过后)分样、稀释等操作,用离子色谱分析 N02。 | 7个 |
供应商应允许采购方依据样品分析数据情况与研发任务需求对测量样品数量进行微调,全部样品分析完成后供应商须出具《分析报告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每批样品2~3周完成检测(共计约6批),预付款后20工作日完成方法学验证,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2.3 服务地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其他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3.5 为提高我院非招标采购效率及成功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我方将暂停6个月内供应商资格,情节特别严重取消供应商资格。
(1)通过审核报名但不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累计超过3次的。
(2)多次、重复报名,恶意扰乱询价秩序的。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不适用。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1日17: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供应商已注册为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其他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相关费用及应答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营业执照(PDF),报名文件经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审核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应答。
因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报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责任。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方式:(1)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如有多轮报价须多次提交报价文件)。(2)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北区,张伟博 15101049197(接受邮寄,请务必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17:00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公开或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新镇
联系人:刁捷
电话:010-69358102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保密承诺函)。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 报价中应包含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提交工作成果至采购方指定地点交付给指定人员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增值税及其他税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需将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明细单扫描版上传,其中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否则视为无效。
9.4 应答文件、报价文件可按照应答文件模板提供相应材料,报价供应商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应答方案,包括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详尽的设计方案和/或技术支持资料、相关服务计划等。
9.5 通过审核报名未下载采购文件,直接上传应答文件报价的,我方将取消该供应商本次参与资格,并直接列入黑名单。
9.6 如经评审后确定的供应商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或《中国原子能研究院供方名录》中,需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后方可签订合同。如供应商资质不满足合格供方评价要求,将自动取消此项目供应商资格。
9.7 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我单位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潜在供应商资格。
9.8如果我单位人员有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索取财务(包括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或要求提供非工作所需的资助或便利(如安排亲属工作、安排出国出境等)等行为,该公司有权且应该及时向我单位纪检监督部举报(举报电话:010-69357861)。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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