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方明珠花苑一二期消防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泰州市港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马波1506100653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兴源186526582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3
公告正文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受泰州市港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方明珠花苑一二期消防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东方明珠花苑一二期消防维保项目。
二、招标内容:东方明珠花苑一二期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约41.03万m²,10栋小高层、14栋高层组成、39栋多层(含独立与非独立商业各3栋、社区大楼1栋),消控室1处。包括配套地下停车场、公建配套用房、相关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湿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疏散安全指示、应急照明、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消防泵房及室外消火栓等其他相关建筑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每个消控室每班次2人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最高限价:480000元;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所有服务内容,单价200元(含税)及以下零配件(依据附表一价格)、所有易碎玻璃的损坏更换、枪头的损坏更换(注:枪头一般不会损坏,如有损坏更换包含在此报价中,如因枪头遗失需要补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并确认后按照投标时的零部件单价给予结算),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维保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对于超出200元的消防设施零配件及维修,招标人可自行采购,中标人仍然需要免费提供上述涉及维修服务。
四、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款实行每季度结制,在中标人切实履行了上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中标人将开具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考核验收合格结果及上季度工作小结等交于招标人,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支付上季度的合同款。
2、支付前中标人需提供所有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
3、招标人现场负责人每月对中标单位消防维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附件二,考评结果上报至招标人物业专班责任人及物业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考核细则总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考核结果为90分以下,则以90分为标准,每扣一分,相应扣除当月金额的1%。如考核人对现场提出合理问题,被考核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考核人有权现场开具处罚单,未及时整改且影响较轻的情况处罚金额为500元,情节严重的问题单次处罚金额为1000元。
4、如服务内容出现变化或招标人要求增减人员时,中标人同意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随时增加或减少消防控制人员,费用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相对应的价格进行增减,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对于被减退的消防控制人员,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和负责。
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以“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符合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应具备的相关要求;
3、拟派现场维保及消控室值班人员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及承诺书(格式如下)至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507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提交到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港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波 联系电话:1506100653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兴源 联系电话:18652658252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4.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附下。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一次裁决。我单位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招标项目名称:东方明珠花苑一二期消防维保项目。
二、招标内容:东方明珠花苑一二期地上及地下建筑面积约41.03万m²,10栋小高层、14栋高层组成、39栋多层(含独立与非独立商业各3栋、社区大楼1栋),消控室1处。包括配套地下停车场、公建配套用房、相关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联动系统、湿式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正压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疏散安全指示、应急照明、消防电话、消防广播、消防泵房及室外消火栓等其他相关建筑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每个消控室每班次2人持证上岗、24小时双人双岗值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最高限价:480000元;总报价一次报定,包括所有服务内容,单价200元(含税)及以下零配件(依据附表一价格)、所有易碎玻璃的损坏更换、枪头的损坏更换(注:枪头一般不会损坏,如有损坏更换包含在此报价中,如因枪头遗失需要补的,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并确认后按照投标时的零部件单价给予结算),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维保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对于超出200元的消防设施零配件及维修,招标人可自行采购,中标人仍然需要免费提供上述涉及维修服务。
四、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款实行每季度结制,在中标人切实履行了上季度的全部合同义务后,中标人将开具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考核验收合格结果及上季度工作小结等交于招标人,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支付上季度的合同款。
2、支付前中标人需提供所有经招标人签字确认的消防设施的检查记录。
3、招标人现场负责人每月对中标单位消防维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附件二,考评结果上报至招标人物业专班责任人及物业分管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具体奖惩措施。考核细则总分100分,90分及以上为合格;如考核结果为90分以下,则以90分为标准,每扣一分,相应扣除当月金额的1%。如考核人对现场提出合理问题,被考核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考核人有权现场开具处罚单,未及时整改且影响较轻的情况处罚金额为500元,情节严重的问题单次处罚金额为1000元。
4、如服务内容出现变化或招标人要求增减人员时,中标人同意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随时增加或减少消防控制人员,费用按中标人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相对应的价格进行增减,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对于被减退的消防控制人员,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和负责。
六、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以“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符合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应具备的相关要求;
3、拟派现场维保及消控室值班人员需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持授权委托书(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及承诺书(格式如下)至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507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提交到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0号文创大厦主楼507室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市港城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波 联系电话:15061006535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兴源 联系电话:18652658252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
2.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4份。
3.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4.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附下。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在参加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一次裁决。我单位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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