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山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1#地块住宅小区项目开发代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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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cg2023fw17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三山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1#地块住宅小区项目开发代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WH21CG2023FW1705 | |
标段名称 | 三山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1#地块住宅小区项目开发代理服务 | |
标段编号 | WH21CG2023FW1705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景融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4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力 1805535779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弋江区中央城财富街1号楼1203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红霞 1815536616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费率) | 2.93% | |
授权代表 | 华实 | |
服务期 | 自项目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交付,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计划为36个月 | |
项目负责人 | 曹哲睿 高级工程师 G3300283853 建筑工程管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浙1332014201536948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运河新城(拱墅区范围)A-R21-08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原拱墅区康桥单元R21-09地块农转非居民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 建筑面积:262057m2 竣工备案日期:2022.6.28 2、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第一批)—联城农居新社区(西)项目 建筑面积:203211m2 竣工备案日期:2022.1.7 3、丽水市中心城区拆迁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项目(第一批)—金周农居新社区(北)项目 建筑面积:201572m2 竣工备案日期:2022.5.23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三山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1#地块住宅小区项目开发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从项目立项开始,提供包括项目的定位、策划,报批报建,全过程设计管理(涵盖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检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及招标代理、监理和工程审价单位的选择),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及后续大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服务 服务要求:从项目立项开始,提供包括项目的定位、策划,报批报建,全过程设计管理(涵盖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检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及招标代理、监理和工程审价单位的选择),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及后续大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服务 服务时间:自项目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交付,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计划为36个月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92% | |
授权代表 | 贾新良 | |
服务期 | 自项目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交付,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计划为36个月 | |
项目负责人 | 董之纯 高级工程师 (2018)1118079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 粤1132015201617633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启东市1942地块房地产开发代建项目 建筑面积:216623.43m2 竣工备案日期:2023.3.21 2.、瑞安市南门广场团块危旧房改造工程 建筑面积:235724.21m2 竣工备案日期:2022.8.22 3、瑞安市文锦雅苑二期安置房建设工程 建筑面积:129712.41m2 竣工备案日期:2022.8.31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三山经开区高岗埠路南侧1#地块住宅小区项目开发代理服务 服务范围:从项目立项开始,提供包括项目的定位、策划,报批报建,全过程设计管理(涵盖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检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及招标代理、监理和工程审价单位的选择),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及后续大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服务 服务要求:从项目立项开始,提供包括项目的定位、策划,报批报建,全过程设计管理(涵盖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工程管理,成本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检测、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及招标代理、监理和工程审价单位的选择),组织竣工验收、专项工程报验完成及后续大证办理移交,确保项目达到交付标准,贯穿于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的服务 服务时间:自项目代理服务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完成交付,完成竣工及文件归档并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止,计划为36个月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绿城.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金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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