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一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884.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一标段)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一标段)”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4.1款第1条中要求“联合体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营单位属于无须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行业,我单位经研究建议修改为“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2:招标文件前附表第10.11款第1条“各标段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运营合同;合同签订前,支付土地流转费(以土地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及集体经济组织协调服务经费30元/年/亩” ,土地流转费及土地交易完成是否确保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日内能够确定,如无法确定,应如何处理?我单位经研究建议修改为“各标段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运营合同;土地流转费(以土地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在成交价格确定后15日内,中标单位足额缴纳”。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款关于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项中“要求联合体双方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招标范围运营部分要求,运营单位无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应该取消运营单此项要求。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4:招标文件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近年来,企业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周期长,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为了减轻施工单位的压力,国家一再调整工程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此项目投资金额大,履约担保金额是否能降为中标金额的5%。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5: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
《彭水自治县2023年度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施工+运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写明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6个月,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养老保险缴纳3个月以上即符合招标法规定。养老保险证明期限设置为6个月,限制了满足招标法规定的公司参与投标。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6:技术方案要求
因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为防止恶意低价投标并保证工程质量,建议补充明确除格式以外的技术方案编制要求和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7:集体经济组织协调服务经费
该项目招标文件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第一条要求“合同签订前,支付土地流转费(以土地交易所成交价格为准)及集体经济组织协调服务经费30元/年/亩”,集体经济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为该项目运营阶段开展的工作,为何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集体经济组织协调服务经费。按照合同法规定,应在项目建设阶段后缴纳。
答: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已作修改。
问题8:土地流转溢价保证金
该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中第五条土地流转溢价保证金:如果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保函期限为 10 年,因该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且重庆市《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中规定土地溢价金在运营阶段逐年提交,建议改为一年一保。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9:安全生产许可证
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一条中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因国家《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二条中“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只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0:履约担保
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中要求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为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建议该项目履约担保的金额改为中标金额的5%。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1:请明确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其分工为运营单位的联合体成员是否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的“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进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3.2“投标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报价。(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4)各清单子目单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的。(5)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 款的第 13 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有如下疑问,(1)该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书“内容给定的承诺内容无上述承诺内容部分,是否由投标人自拟或招标人补遗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内容中(5)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 款的第 13 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无第13条内容,请招标人或代理公示明确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或进行补遗。
(3)请明确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其分工为运营单位的联合体成员是否须提供资质证书
答:(1)详见补遗部分。
(2)详见补遗部分。
(3)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的“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进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3.2“投标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报价。(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3)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4)各清单子目单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的。(5)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 款的第 13 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有如下疑问,(1)该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书“内容给定的承诺内容无上述承诺内容部分,是否由投标人自拟或招标人补遗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款内容中(5)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 款的第 13 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无第13条内容,请招标人或代理公示明确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或进行补遗。
(3)请明确如果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其分工为运营单位的联合体成员是否须提供资质证书
答:(1)详见补遗部分。
(2)详见补遗部分。
(3)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14:潜在投标人提出一个与本项目无关的问题
答:提问内容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15:提供图件及方案
答: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二标段:彭水县2023年龙塘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彭水县2023年石盘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按照四改一化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总面积为8159.40亩,具体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修改为“二标段:彭水县2023年龙塘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彭水县2023年石盘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按照四改一化要求建设,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总面积为8429.4亩,具体以招标人最终确定为准”。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修改为“推荐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3 的中标候选人。”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中:“☑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资格审查部分”“(五)承诺”中第5条修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第12条要求,如有差错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第11条要求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特别说明中“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6月至2023年9月。”修改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履约担保”中“(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修改为:“(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5%。”
7、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其他”修改为:
10.11
其他
1.各标段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运营合同;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土地流转费(以成交价格为准),如在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日内无法确定土地流转费金额,则暂以预流转价格进行缴纳,最终缴纳金额以土地流转费成交价格为准,实行多退少补。
2.本次土壤改良后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至少保证每年一季种植粮油作物,且项目完成后土地利用率须达到100%。
3.运营方式
运营方要结合项目县实际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必须按照国家关于高标准农田使用的相关规定,全部用于种植粮油作物,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基础。因地制宜采取中标单位自主经营、与项目所在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或各类经营主体联合经营、“公司+农户”订单经营等多种方式开展项目运营。积极推广“稻—油”、“稻—渔”、“稻—菜”等轮作模式,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项目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带动周边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县农业农村委在种植环节、品牌建设、农产品加工、智慧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为改造提升项目运营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土地流转溢价
各标段中标人承担相应中标标段高标准农田运营期的土地流转溢价上缴(标准为 180 元/年/亩,共缴纳 10 年),各标段中标人应在每年的4月1日前,向业主单位全额缴纳当年的土地流转溢价。
5、土地流转溢价保证金
缴纳方式:土地流转溢价保证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方式一次性缴纳给业主单位作为10年项目土地流转溢价保障,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金额为:保证年限*180元*亩数。10年项目土地流转溢价保证金:一标段为32441112元,二标段为15172920元 三标段为15591006元。在每年土地流转溢价按期足额缴纳后,保证金金额可相应递减,剩余保证金金额为:剩余保证年限*180元*亩数。
如未按期缴纳当年土地流转溢价,则发包人向开具保函的银
行或担保公司索赔,同时中标单位须承担连带责任。
注:(1)采用担保保函的,其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必须具有有效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2)银行保函和担保保函不可撤销,必须见索即付;
(3)提供担保保函的担保机构不得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等原因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近3年被强制执行。
(4)提供保函的单位可为中标联合体成员的任一单位。
6.第1-3年土地未能流转到位部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向业主单位缴纳180元/年/亩土地流转溢价;第1-7年运营期间,中途能流转到位的,中标人必须自能流转之日起负责流转运营,并承担土地流转溢价;第8年才能开始首次流转的,中标人可以选择不再流转运营;第1-3年未流转到位而缴纳的土地流转溢价,可以在后续运营期间按交两年抵一年的方式进行抵扣。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标的,各成员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须对以上1-6条内容进行承诺,并在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若合同中涉及以上相关内容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时均按以上内容进行调整。
8、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1技术方案评审标准”修改为:
☑2.2.1
技术方案评审标准
☑技术方案形式要求
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符合/不符合
对工程施工重点、技术关键点的理解和认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审,综合评判是否满足本工程需求:满足/不满足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资源配备计划
运营方案与措施

9、合同附件增加“附件11:土地流转溢价保函”。
附件11:土地流转溢价保函
 
土地流转溢价保函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运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10年运营期后30天,最迟不超过2034年4月30日。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申请人依主合同向受益人全额缴纳当年的土地流转溢价以及我方代申请人全额缴纳当年的土地流转溢价而逐年相应递减。
五、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
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七、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八、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所在地。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保函核验方式:      。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10、本次招标一标段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大写:陆仟捌佰捌拾肆万壹仟陆佰陆拾玖元叁角叁分 ,小写:68841669.33元(其中彭水县2023年桑柘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伍仟零捌万肆仟捌佰肆拾叁元伍角柒分,小写:50084843.57元 ; 彭水县2023年联合乡河东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柒佰伍拾万零柒仟零叁拾玖元肆角壹分,小写:免费注册即可查看.41元 ;彭水县2023年郁山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壹仟壹佰贰拾肆万玖仟柒佰捌拾陆元叁角伍分,小写:11249786.35元);
二标段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大写:叁仟贰佰叁拾贰万零叁佰陆拾捌元零玖分,小写:32320368.09元(其中彭水县2023年龙塘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贰仟壹佰伍拾贰万柒仟贰佰叁拾叁元贰角玖分,小写:21527233.29元,彭水县2023年石盘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壹仟零柒拾玖万叁仟壹佰叁拾肆元捌角,小写:10793134.80元);
三标段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大写:叁仟叁佰零肆万壹仟壹佰零肆元零壹分,小写:33041104.01元(其中彭水县2023年诸佛乡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壹仟贰佰伍拾柒万陆仟叁佰叁拾贰元陆角陆分,小写:12576332.66元,彭水县2023年鞍子镇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最高限价大写:贰仟零肆拾陆万肆仟柒佰柒拾壹元叁角伍分,小写:20464771.35元)。
1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重庆开辰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50024320231007001010101].CQCF
一标段.zip
彭水高标准农田一标段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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