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服务费用总金额为747600.00(大写:柒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
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地点、质量、服务内容要求安排人员完成承包任务。
集中训练地:长沙市天心区、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三地
现场教学地:省内乡村振兴示范地(根据课程和学员需求进行选点)
项目总数量及执行时间:2021年5-7月期间实施第一期,2021年9-11月期间实施第二期;
1.中标人制定整体训练活动方案,并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集中培训方案须围绕学员需求及项目目标设计课程内容,须明确培训内容、师资配置及适用群体等。在后续服务方案里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源对接、实地辅导、跟踪指导等),帮助学员整合资源,解决学员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学员成长。
2.中标人须提供疫情防控处理措施,务必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培训期间学习环境的安全性。
3.师资配备。理论授课师资须为国内行业的讲师、专家或者教授;创业导师可为名企创业家、实战创业导师等,有热情为参训经营者问诊、跟踪辅导等服务。
4.提供项目服务团队。集训期间,服务团队不少于4人,其中团队负责人须有具有2年以上乡村创业培训组织经验;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讲师/导师,不少于1名专业助教。服务团队负责培训老师及学员行程安排、破冰团建、课程实施、作业批改与辅导、培训全程宣传报道、疫情防控处理、学习问卷设计与反馈收集、学员沟通等工作。
5.指导学员全程使用线上学习辅助工具,对学员进行操作流程指导,包括报名、作业提交、意见反馈、后期跟踪辅导等。
6.组织培训考核。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出勤率不低于80%(如学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报经主办单位或联办单位批准后,该次缺勤不计入出勤率统计)且考核合格者,由中标机构颁发《长株潭乡村创新创业培训班结业证书》。如学员考核较差,出勤率低则不予结业。出勤率以签到表为准。
7.提交培训和后续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集中培训阶段结束5个工作日内,提交学员对集训的满意度调查问卷。问卷须涵盖课程内容、师资授课和食宿安排等维度,获取学员对培训情况的综合评价。后续服务结束一个月内,提交学员对后续服务的满意度调查问卷,问卷须从后续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效果等维度,获取学员对服务情况的综合评价。
8.提交集中培训阶段和后续服务综合报告。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项目活动实施工作总结,要求结果紧凑、条例清晰、数据准确、重点突出、亮点典型、提出合理化建议。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本项目由采购单位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对本次2期所服务的学员进行创新创业集中培训和后续辅导,培训人数和辅导活动允许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和实际场地进行调整。业主方根据中标方提供的学员花名册、学员签到表、集训和后续综合服务报告、项目结算清单进行项目简易程序验收。
1.甲方权益与责任:
①负责培训活动的组织发声及相关申明;
②负责拟定参与培训的活动的领导;
③负责对乙方教学成果进行评估和审核;
④支付乙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权益与责任:
①按甲方的服务要求,设计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
②负责整体的培训活动的宣传、招生、学员组织、教学内容开发及教学实施,并保证学员人身安全;
③乙方将按照协议约定,组织学员签订《培训承诺书》,完成学员培训课程,训练营后续辅导、购买学员人身意外保险等;
④负责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培训评估工作;
⑤负责做好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参训人员体温检测等流程和人员登记工作;
⑥乙方聘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培训,负责培训的道具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范操作,并由乙方人员对上述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发声器械、道具等设备对他人人身或财产发声损害,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
⑦乙方工作人员在培训(集训和研学)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都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