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根村松坑圩自然村杨山段、鲤鱼头段路基塌方整治项目施工发包公告
项目序号:浙鼎峰招[2023]230号
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山根村松坑圩自然村杨山段、鲤鱼头段路基塌方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发包人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本项目位于山根村松坑圩自然村杨山段、鲤鱼头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修复,新增波形栏杆、混凝土挡墙等内容。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合同段),计划工期为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招标控制价:2357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并具有下列其中一项资质:
(一)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公告发布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8:3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单位联系人提交报名资料至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部获取,报名所需材料:a、投标报名信息表及其附件资料;报名及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电子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发送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
联系人:沈诗玲 联系电话:0578-2522968,手机号码:15925747689(微信同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发包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一楼开标室)。
5.3发包人定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发包人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发包人: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绿谷大道50号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三楼
邮 编:323000邮 编:323000
联系人:张继杰联系人:沈诗玲、应芳芳
电 话:0578-2867135电 话:0578-2522968
2023年8月24日
附件信息:
发包公告 山根村松坑圩自然村杨山段、鲤鱼头段路基塌方整治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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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投标报名信息表 山根村松坑圩自然村杨山段、鲤鱼头段路基塌方整治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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