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4年度违法抓拍设备、机房扩容升级、城区信号灯建设项目(第二次)[ZJZT-2024-16831]-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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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3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4-16831
预算金额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1530577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广文153057153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4年度违法抓拍设备、机房扩容升级、城区信号灯建设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2024年度违法抓拍设备、机房扩容升级、城区信号灯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JZT-2024-16831),比选人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350000】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2024年度永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抓拍设备、机房扩容升级、城区信号灯。采购清单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嵌入式一体化高性能窄波平板雷达测速仪

8

2

闪光灯

8

3

嵌入式一体化高性能窄波平板雷达测速仪

2

4

高清镜头

2

5

偏振镜

2

6

闪光灯

2

7

蓄电池

2

8

智能违停摄像机

24

9

硬盘

115

10

信号灯落地机柜

3

11

箭头交通信号灯

12

12

圆盘交通信号灯

12

13

倒计时器

24

14

一体式人行信号灯

24

15

智能抱杆控制机箱

12

16

动态显示屏(含软件)

12

17

智能球型摄像机

6

18

工业级交换机

6

19

企业级硬盘

5

具体设备性能和参数要求等详见比选文件。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保修服务: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提供5年的有限质保服务;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质量标准:合格。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总价不得高于为1350000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比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3参选同类产品(交通设备)近3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30万元(含)人民币的销售合同量(至少提供a、b两种方式中的一种。a: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b:框架合同,如框架合同中已明确框架金额,以框架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中未体现框架金额,则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委托书)或结算审计单或合同结算书或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参选;

2)代理商响应的需在参选文件中提供所参选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5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其他要求及说明:参选人借用他人资质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中选无效,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约定罚款金额的上限对参选人及主要责任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者可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进行项目比选文件下载,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参选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无论比选文件是否收费,经比选人审核、注册成功的参选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比选文件,即不能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将无法正常参选,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参选人承担。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发售费用汇入的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如下: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户名:[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账号:[3110830019310019286]

4.5 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将由项目经理将发票下载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联系人注意查收。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0900分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140号温州数码城大厦6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参选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及中国通服采招门户网(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北城街道环城西路788号2楼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15305775290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邮编:310014

联系人:曾广文/黄银秋               电话:15305715332/15825636580

电子邮件:zenggw@chinaccs.cn

 

比选人: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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