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预拌混凝土】北京城建七公司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预拌混凝土】北京城建七公司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
【 预拌混凝土】北京城建七公司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
项目编号:JMF22232516
采购单位 | 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物资名称 | 混凝土 |
项目名称 | 【 预拌混凝土】北京城建七公司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 | 项目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 |
项目类型 | 竞价采购 | 付款方式 | 首次为节点付款,主楼到十层浇筑完成后按供货价款的70%支付、之后按月付款70%;剩余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且出具完所有混凝土资料后支付至供货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每次应付款的70%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应付款的30%以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不计算贴息。) |
竞价时间 | 2022-06-10 10:00 | 保证金 | 1000 |
竞价时长 | 30分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06-10 10:00 |
发标时间 | 2022-06-09 | 资格预审截止时间 | 2022-06-10 10:00 |
开始供货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注:平台会员登录或注册后才可以投标(如不是平台会员请缴纳平台会员费)
物资详情
物资明细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材质 | 产地/厂家 | 备注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2400 | 税率:13%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1180 | 税率:1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1550 | 税率:13%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28800 | 税率:13%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6100 | 税率:13%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1350 | 税率:13%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820 | 税率:13%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600 | 税率:13% | ||
9 | P6 | / | m3 | 13000 | 税率:13% | ||
10 | P8 | / | m3 | 1000 | 税率:13% | ||
11 | 细石混凝土 | / | m3 | 1700 | 税率:13% | ||
12 | 纤维膨胀剂(UEA-K) | / | m3 | 13000 | 税率:13% | ||
13 | 微膨胀剂 | / | m3 | 1000 | 税率:13% | ||
14 | 抗裂纤维 | / | m3 | 1000 | 税率:13% |
附件下载
序号 | 标题 | 内容 | 文件 |
---|---|---|---|
1 | 标书文件 | 长沙合能枫丹宸悦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docx长沙合能枫丹宸悦混凝土采购招标文件.docx |
保证金管理办法: | 由兰格云商监管,未中标客户将在投标有效期满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客户的投标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退还,细则请查看兰格云商集采平台保证金管理办法。 |
保证金账户: | 单位名称:北京兰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9550 8800 5020 1500 191 汇款时备注“JMF22232516投标保证金” |
联系人: | 兰格集采 010-63959933/63970992/63978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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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招标单位: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材料)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目录日期:2022年5月31日标的物:预拌混凝土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附件4投标报价单附件3承诺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1投标书第四部分招标人《预拌混凝土采购合同》
四、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路与锦绣路西南角三、工程名称:长沙合能枫丹宸悦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做出全局性、整体行评价。二、评标办法:一、招标类型:公开招标我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分包分供招投标管理办法》,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现就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需用预拌混凝土进行招标。招标公告现通过兰格网http://jc.lange360.com电子商务平台(下称兰格网络平台)发布,若同意有关要求,若同意有关要求,请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招标范围: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所有楼栋及相应地下室所需混凝土(2)进场时间:暂定2022年6月17日。(1)招标货物名称:预拌混凝土七、招标货物名称、数量、计量原则、进场日期及地点:六、招标地点: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经理部五、招标人: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八、发标时间:2022年5月31日(8)报价原则:各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单方结算含税价格按照供货当期长沙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砾石)单方含税价格的基础下浮%/m3,其中,普通商品混凝土价格包括投标人为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或指定地点价格,包括所供材料出厂价、装车、运输及装卸损耗、卸车、配合施工费、水电费、配合验收调试、复试费、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检测费、保险费、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以及承担的其他风险等一切费用。(7)支付方式:首次为节点付款,主楼到十层浇筑完成后按供货价款的70%支付、之后按月付款70%;剩余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且出具完所有混凝土资料后支付至供货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每次应付款的70%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应付款的30%以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不计算贴息。)(6)计量原则:按进场实际验收并签认合格量结算(5)供应地点: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施工现场(4)招标数量及参数:招标数量及技术参数如附表:
一、投标人资格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十一、项目联系人:杨勋杰联系电话:13619651994十、开标地点: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经理部九、竞价时间:2022年6月10日10:00--10:30时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1时
1、投标文件的组成二、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人收取货款时必须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3、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必须具备足够的生产经营能力、财务能力和技术能力实施供货合同。1、投标人应是国家有关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委托经销的合法公司;
(5)公司业绩及品牌介绍材料(4)企业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如需要应提供原件备查)。(3)承诺书(见附件3)(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1)投标书(见附件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3)投标人在报名时应上传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相关业绩资料。在接到投标人按要求提交的资料后,兰格网络平台应当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确保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通过的,将通过兰格网络平(2)投标人须于2022年6月10日11:00时前将上述投标文件的组成(1)-(7)项内容(格式内容不可更改)扫描件上传兰格网平台。(1)投标人须在2022年6月10日11: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小写:1000元。此费用在报名时交于兰格网,待投标结束,招标单位于投标单位约谈完成,确定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2.投标资格的确定(7)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时段竞价方式报价,详见后述)(6)投标人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供应数量的具体措施及承诺
(3)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求数量供货,用于结算所报单价已包含了投标人供应的全部费用,即投标人将货物交到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落地之前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质检、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税金、利润、复试费用等。(2)投标人按材料报价清单报价。(1)报价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质量标准等招标文件一起参照阅读。3、投标报价(4)满足上述三项要求的供应单位视为具有投标资格.台告知是否获取投标权限;审核未通过的,不另通知。
4、增值税发票的提供:2)竞标时段:2022年6月10日10:00--10:30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上传至兰格网站,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于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相对应。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到期后,不得再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1)招标原则:(5)公开招标(4)投标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及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和企业自身的生产、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材料市场的价格,合理编制投标报价书。
4.6合同一旦签订,履约过程中乙方原则上不得注销公司,不允许要求没有任何业务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如果乙方确实不得不注销公司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并将已提供货物(服务)但尚未开具相应发票的部分,及时开具并提供给甲方。否则,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款项。4.5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无法勾选确认、抵扣的,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接收税务协查或稽查通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如造成甲方涉税风险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税务处罚),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损失。4.4如果乙方汇总开具发票的,提供的销货清单必须是从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果遇到开票有误、开票不合规等原因,确认需要作废、红冲发票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此项工作。4.3乙方应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真伪、合规性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应税业务税目,选择相应的、正确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保证发生的经济业务符合“四流一致”,即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服务流)。若由于乙方提供发票四流不一致给甲方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假或虚开、代开(非税务机关代开)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4.2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应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所在省、市、县(区)。4.1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向甲方提供或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和近一期的税收完税凭证。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税收完税凭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有关发票和税收完税凭证,或者提供的有关发票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而导致甲方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文件应文字清晰,语意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1)投标人应按规定报送投标文件和报价。6、有关投标的其他规定(见第三部分)5、技术质量标准4.7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乙方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变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双方应坚持“调税不调价”原则,保持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增值税税额和增值税税率及含税合同总价作出相应调整。
(1)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在2022年6月10日11时前电子邮件报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条第一款(1)-(7)项的资料上传至兰格网站。7、投标文件的提交(6)投标人承诺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料无虚假伪造,均是合法有效的。(5)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填报)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4)迟到的投标文件(废标)(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写,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3)开标地点: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部会议室(2)开标以兰格网站平台显示数据信息为准。(1)开标由招标人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1、开标三、开标和评标(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0:30时)前登录兰格网络平台并按要求填报投标报价。
3、废标界定(4)评标过程中应该保密,不得向投保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评标主要内容:对投标文件的初审、质疑、综合评审、择优定标。(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独立对投标文件(报价)进行评审。(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分包分供招标管理办法》,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结合工程实际进行评标。2、评标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参照国际、国内的通用做法,结合本次招标项目的实际,制定本次招标采购评标规则如下:4、评标原则及办法(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未按规定格式或内容填写、字迹不清、内容不全。(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投标单位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组成项内容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包括不限于电子邮件资料未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名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能够满足招标条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低价合理(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1.中标条件四、中标(1)评标办法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材料报价 | 50 | 评委依据兰格报价排名第一名得50分、第二名得45分、依次扣减,每错后一位扣减5分,直至扣完为止。 |
材料质量要求 | 15 | 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体系认证得15分,以上资料少提供一项扣5分。 |
安全保障能力 | 10 | 提供产品质量及供应保证措施,并符合安全规程得10分。缺少资料得0分。 |
备案资料及企业资质要求 | 15 | 提供企业相关资料、企业业绩、完税证明各得5分。以上资料每少提供一项扣5分。 |
项目领导综合评定 | 10 | 项目负责人综合评定 |
综合得分 | 100 | 各部门评分汇总 |
7.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向招标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具体履约保证金交付事宜如下约定:6.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我司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5.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中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我司可另选中标人或另行招标。4.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及买卖合同(含履约内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买卖合同签字盖章并邮寄或送至:(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经理部)。联系人:杨勋杰电话:13619651994。同时,需附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1)-(7)项资料原件,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及一致性(投标资格审核阶段电子邮件发送资料一致)负责。3.招标人于开标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中标通知书及买卖合同(含履约内容)至投标人邮箱。2.授标权由我司(评标组)所有,评标小组由我司人员组成。中标结果于开标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确定。
账号:【1100202870005603462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账户名: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电汇方式支付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电汇时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名称。(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元),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1.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必须是检验质量合格的产品。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一、预拌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招标人以下称买受人,中标的投标人以下称出卖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8.结算价格:结算价格按照合同单价格乘以现场验收合格的实收数量为结算价款。(4)保证范围1、履约保证金的保证范围为中标方按主合同及其附件的约定应履行的全部义务。2、中标方将积极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如无故不履行义务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如在供货期间中标方无违反义务行为,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方完成供货后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的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合同编号:BUCGCG-2018-0102(1)材料以实际卸货地点,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认数量为准。(2)送料单签认: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应在送料单上签字,送料单上应明确送货单位名称、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收货日期、收货人、送货人姓名等。(3)凡经确认的材料,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交货。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2.质量验收(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所供材料进行初步验收,验证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与进场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是否对应,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2)进场材料复试不合格时,乙方无条件于24小时内运出,并在规定时间更换合格材料。(3)经验证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还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二、预拌混凝土检测和验收:1.数量验收3.出卖人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供应到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同约定产品,不得使用替代品。2.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出卖人提供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必须与实际到货预拌混凝土的批号一致,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满足买受人技术资料存档及建材采购备案的要求。
二〇二〇年版供方(乙方):需方(甲方):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名称: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邮编:100029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外祁家豁子2号需方: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甲方”)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
邮编:注册地址:供方:(简称“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1001028700056034626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639946H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
5、运距:综合考虑4、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福元路与锦绣路西南角3、工程名称:长沙合能枫丹宸悦工程2、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建设单位:长沙领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条工程概况
(1)影响到合同价格的全部条件和情况;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彻底查清,并在合同价格中全面并充分考虑到了以下几项:注:本合同含增值税价款总额____________元;不含增值税价款总额__________元;增值税税额____________元;增值税税率__________%;发票类型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标的物明细表如下: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
合同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砼强度等级 | 数量(m3)(暂估) | 除税单价(元) | 除税金额(元) | 增值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400 | 13%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180 | 1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1550 | 13%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8800 | 13%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6100 | 13%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1350 | 13%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820 | 13%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1600 | 13% | |||||
9 | P6 | 13000 | 13% | ||||||
10 | P8 | 1000 | 13% | ||||||
11 | 细石混凝土 | 1700 | 13% | ||||||
12 | 纤维膨胀剂(UEA-K) | 13000 | |||||||
13 | 微膨胀剂 | 1000 | 13% | ||||||
14 | 抗裂纤维 | 1000 | 13% | ||||||
15 | 除税合计 | ||||||||
16 | 含税合计 | ||||||||
备注:基准价按照长沙市2021年11月份造价信息价格执行(砾石) 上述各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单方结算含税价格按照供货当期长沙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砾石)单方含税价格的基础下浮 %。 抗渗砼(P6、P8)、纤维膨胀剂(UEA-K)、膨胀砼、细石砼、加抗裂纤维砼结算含税价格分别在同强度等级砼基础上增加元 /m³、 /m、³ /m、³ /m、³ /m³ /m³。 |
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表中计划数量是甲方提供的可能需用的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无论超出或不足本数量,也不论超出或不足数量多少,合同单价(含税)不变。合同单价为长沙市工程造价信息价下浮%执行,合同履行期间不做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出价格上涨要求,否则应按本合同总价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_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预拌混凝土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并将混凝土运输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的地点。(5)已考虑了实际工地现场对坍落度的要求。(4)已考虑了甲方对混凝土的各种要求,特别是控制入模温度的要求;(3)已考虑了混凝土可能使用到各种碎石粒径的情况;(2)现场的综合情况;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应符合合同附件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应执行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4)符合长沙合能宸悦工程招标文件及技术合同中要求的质量标准;(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塌落度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限值,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仅作为过程中双方暂估数量,不作为混凝土供应数量的结算依据。如甲方对乙方混凝土发货单中载明的数量有异议时,可随时抽检。抽检数量不足时,超过允许误差范围2%,本批混凝土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乙方供应的混凝土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2%时)的现象,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乙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3、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甲方按国家规范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具有混凝土检测资质的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派驻现场调度须服务和指导现场混凝土浇筑及试块制作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否则不得以甲方试块制作不规范、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加水为由推诿乙方质量责任。除以上检验外,甲方或管理服务单位有权复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负责。2、甲方指定专人、两人对乙方供应到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表观质量、数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初步检验,并在随车预拌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初验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乙方掺外加剂调整一次,但应通知甲方,严禁任何人员在现场擅自加水。甲方有权进行检测,以确认混凝土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甲方在混凝土到达交货地点后对混凝土进行检测,必要时有权拒绝接受该批次混凝土,而不因为在出厂前通过了乙方检测和认可而受到限制。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接受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中存在不符合项且被罚分的,凡扣甲方公司或法人代表1分,将对乙方处以500000元罚款处理;造成第二次罚扣分的,除上述罚款标准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30%的罚款处理;(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受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建设及监理单位、社会媒体通报或曝光的,对乙方处以50000-100000元罚款;除被以上单位通报批评外,因其原因造成约谈甲方企业法人代表的,在上述罚款标准上,再追加30000-50000元罚款;(2)因混凝土质强度问题造成试验及现场结构实体检测不合格的,致使本工程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集团、公司处罚,造成本工程质量目标无法实现的,赔偿甲方合同总额的20%(不含增值税税额);(1)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材料及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每耽误一天工期,赔偿甲方合同总额的3%(不含增值税税额);7、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乙方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甲方做出如下赔偿:6、此合同中材料费用涉及工程项目高新科技研发支出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高新科技研发要求配合办理结算手续及发票开具相关事宜,如因乙方工作不配合造成工程项目科技研发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照合同总额20%进行罚款处理。
在甲方没有抽检的情况下,按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签字的发货单数量为准。在抽检的情况下,按不足之比例(实际抽检数量/发货单载明数量)乘以本批混凝土供应方量为实际结算方量。(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为基数,扣除钢筋含量,不加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1、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第四条价款结算与支付(5)/
(1)__/__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对账单的/%;/完成后/个月内付至对账单的/%;结构封顶后/个月内混凝土量结算完毕,付至结算款的/%,余款在/个月内次付清。5、价款支付:本合同不付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本工程垫资部分不计取利息。具体支付方式为(2)4、最终结算按合同约定方式办理,最终结算单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材料主管、预算主管、经营副经理、项目经理签字,并报甲方材料和经营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甲方包括签约代表及业务联系人在内的一切工作人员,代表甲方向乙方作出的职务行为,须加盖甲方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方有效,其它情况下含甲方工作人员签名没有加盖甲方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等均属无效,不属甲方行为甲方概不负责任。3、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与甲方进行核对,办理对账单;乙方未在每月25日前办理签认手续的,视为乙方放弃当期的结算权及相应债权。当期对账单仅作为甲方财务暂时挂账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和付款依据。2、临设基础、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垫层、防水保护层、二次结构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其混凝土方量抽检约定参照本合同第四条-1-(2)执行。润泵砂浆不单独计量结算。(3)/
3、乙方应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真伪、合规性负责,乙方必须按照应税业务税目,选择相应的、正确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保证发生的经济业务符合“四流一致”,即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服务流)。若由于乙方提供发票四流不一致给甲方造成损失,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假或虚开、代开(非税务机关代开)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2、增值税发票备注栏应填写项目名称及项目所在省、市、县(区)。1、乙方在向甲方申请付款前,乙方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向甲方提供或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和近一期的税收完税凭证。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和税收完税凭证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如因乙方不能按期提供有关发票和税收完税凭证,或者提供的有关发票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而导致甲方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增值税发票的提供:特别说明:货款支付以工程建设单位已付清甲方工程款为前提条件,如建设单位款项支付迟延,本合同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该顺延不属于甲方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2)首次为节点付款,主楼到十层浇筑完成后按供货价款的70%支付、之后按月付款70%;剩余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合格,且出具完所有混凝土资料后支付至供货价款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个月内无息付清。(每次应付款的70%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应付款的30%以6个月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商业承兑汇票不计算贴息。)
第六条双方责任义务8、/7、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乙方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变为一般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税率发生调整,乙方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双方应坚持“调税不调价”原则,保持不含增值税价格不变,增值税税额和增值税税率及含税合同总价作出相应调整。6、合同一旦签订,履约过程中乙方原则上不得注销公司,不允许要求没有任何业务关系的其他第三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如果乙方确实不得不注销公司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并将已提供货物(服务)但尚未开具相应发票的部分,及时开具并提供给甲方。否则,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款项。5、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无法勾选确认、抵扣的,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接收税务协查或稽查通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如造成甲方涉税风险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应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滞纳金、税务处罚),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损失。4、如果乙方汇总开具发票的,提供的销货清单必须是从税控系统中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如果遇到开票有误、开票不合规等原因,确认需要作废、红冲发票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此项工作。
(5)作业现场周边民扰和扰民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全力配合。如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乙方自愿无条件接受委托并全面负责。(4)应遵守国家、工程所在地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3)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顺畅,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1、甲方责任义务
(5)乙方车辆的一切环保、交通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车辆使用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甲方不负担乙方车辆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混凝土运输及浇筑过程中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全部责任,因乙方车辆或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物品、设施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4)乙方发生3次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浇筑混凝土前,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可抗力除外)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剩余款项不予支付。(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同时乙方知晓甲方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得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不得对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和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指派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保证甲方所需混凝土的连续性、均衡性。乙方确认已对工程现场位置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并知晓交通情况和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运输时限及道路限制的规定(包括临时性的),保证混凝土车辆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包括早晚高峰和交通限行等),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将混凝土送至现场,不能以此作为供货不及时的理由,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2、乙方义务
(1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与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者缔结转让本合同项下或基于本合同产生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或义务的合同或协议,也不得就本合同向第三人设定任何担保、抵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该转让和担保、抵押行为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除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按10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10)所供混凝土必须是乙方本站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其他搅拌站的商品,乙方所设计的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甲方、监理和业主确认。未经甲方、监理和业主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9)为更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甲方保留向乙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双方另行签订合同予以明确。(8)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混凝土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乙方不应拒绝。(7)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混凝土结算的图纸,在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把图纸完整地返还给甲方,且不得留存任何复印件。(6)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免受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本合同所交付的混凝土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并应当保护和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费用,否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人(单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发生到甲方滋事、聚众停留甲方办公场所、堵门或威胁甲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等非正常办公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2%元(不含增值税税额)承担违约责任,并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无须支付剩余款项。4、在工程结构完工后60日内,双方应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混凝土结算手续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将不予办理结算手续。3、上述条款对乙方提出的索赔,如乙方未能及时更换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搅拌站采购替换的混凝土。但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因另外购买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对于合同中所列的索赔,在递交索赔文件后甲方有权直接从未结算的货款或质保金中获得赔偿。2、如在“合同条款”第三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混凝土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甲方有权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乙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如乙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乙方接受。1、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乙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施工现场则乙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2%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总价的2%,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另行采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此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另行采购的差价、停工、窝工等费用。第七条违约责任
(a)如果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混凝土;(1)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第八条合同终止7、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应向本合同他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6、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双方同意,若因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利息、各项损失费用不再向甲方追究相关任何责任。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乙方擅自更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甲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c)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b)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因破产终止合同(2)在上款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如果甲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乙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而甲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2、因甲方违约终止合同(3)如因乙方单方面停止供货并要求终止合同的,双方在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方需在6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的50%,剩余货款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两年后付清,尾款部分不计取利息。(2)如果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甲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混凝土类似的混凝土,或甲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混凝土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甲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2)在甲方提出工程暂停持续较长时间的情况下,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果工程暂停是因为乙方违约造成的则本条款不适用。(1)甲方可以在任何时间由于任何原因暂停工程,并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部分和暂停起始日以及重新恢复的大约日期,乙方必须在暂停起始日尽快暂停上述工程,但未暂停部分必须继续执行。若要恢复,甲方须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说明恢复部分以及恢复的生效日,以便恢复前述暂停部分。4、工程暂停(2)乙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甲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甲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乙方已向甲方账户缴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待本合同办理完成最终结算且双方无其他争议事项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给乙方。2、乙方承担自身人员及车辆在现场常规情况下的安全责任及损失(含经济损失),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自觉遵守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1、乙方应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本合同的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甲方资金紧张,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对此乙方给予充分理解,并承诺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就合同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本合同有关事项,任何一方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即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另一方。如由于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不准确,或送达地址或传真号码变更而未告知,按照下列地址送达、寄送通知等法律文件,仍然视为有效送达。2.若质检站对本单位供应的混凝土回弹不合格,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不合格批次的货款,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1、按工程进度乙方及时提供甲方混凝土出场合格证。否则甲方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一直到提供混凝土出场合格证后再行支付。第十四条补充条款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部分无效。
附件1投标书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以下无正文)
3.我方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该期限期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2.我方保证在投标以后至贵方规定的供货期限内,不论供应数量多少或市场价格如何波动,我方的投标不含税单价(中标后为合同单价)在贵方规定的供货期限内始终保持不变,也不因此而要求增减供应数量。我方保证按报价清单中的投标单价执行,实际供货数量按招标人与中标后的承揽人签订合同中计量原则执行。1.我方在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以及对投标环境、实施条件考察以后,我方愿意为长沙合能枫丹宸悦项目供应混凝土。致: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职务姓名)投标单位:(全称)盖章7.投标报价清单将由我单位在兰格网络平台填报。6.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天内未能签订合同协议书,贵方有权另选中标单位。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4.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贵方要求按时供货,并严格履行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数量的承诺。在供货期间,如存在供货滞后、质量问题、数量差异等问题,我方同意按合同的相关约定向贵方支付违约并承担相应责任。
授权委托书附件2授权委托书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投标单位通讯地址:
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本授权书宣告:授权(公司名称、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长沙合能宸悦项目混凝土采购招标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负责代表我单位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此代理人无权委托。致: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c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附: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
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复印件为粘贴件时,委托单位盖骑缝章
2、我方经过认真仔细的测算,确认我方的供应单价在供货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及其它任何原因作调整或额外追加费用。1、我公司理解招标方为了整体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需要,当我公司对完成此项工作确有违背合同要求时或对完成此项工作确有问题时,无条件地接受贵方按合同约定作出的处罚及对本工程部分采购数量另行安排。我公司有幸参加长沙合能宸悦项目的混凝土投标,若我公司中标,特做如下承诺:致:北京城建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诺书附件3承诺书
8、我公司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7、如按合同约定产生违约金等经济处罚,均以贵方计算为准,贵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和应支付的货款中扣减,无须征得我方同意。6、因我方原因(如供货滞后、质量或供应数量不符合要求等)而造成贵方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事故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我方承担并负责赔偿(其赔偿不限于货物的损失,按贵方计算为准)。5、我方承诺所供应的混凝土是符合招标文件内相关要求的优质产品,且供应数量符合要求。如果经检验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符,贵方可退回该批货物,一切费用及损失由我方承担,并接受贵方按合同相关约定作出的各项处罚。4、我方承诺在供货期间,在贵方指定时间内将货物运送到贵方指定地点,若发生供货滞后,同意按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3、此次中标价格包括我方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将货物交到贵方指定交货地点之前的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吊运、保险、质检、车站滞留、仓库保管、货损、税金、利润及各项风险等费用。
法定代表人承诺人名称:(盖公章)11、我方对资金支付与使用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利因素已做出了合理的安排和保证,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因业主拨付工程款不及时导致贵方资金紧张,我方充分理解,并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及各项损失费用。10、我方保证提供符合合同相关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额外发生任何经济费用。若我方不能按时提供发票,贵方可拒绝付款且不产生违约金。9、我公司承诺,招标文件将作为今后与招标人签订的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有效期内始终对我公司有约束力。
注:含税单价为投标人将材料运到招标人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费、运费、运输损耗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报价表1、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标的物报价明细表如下:提供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要求的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体系认证、企业相关资料、企业业绩、产品质量及供应保证措施。承诺日期:年月日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合同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砼强度等级 | 数量(m3)(暂估) | 长沙市2021年11月造价信息含税价格(砾石)(元) | 下浮后含税单价(元) | 增值税率 | 含税合计(元)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2400 | 548.065 | 13%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1180 | 557.554 | 1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1550 | 580.906 | 13%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8800 | 603.812 | 13%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6100 | 630.603 | 13%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1350 | 657.528 | 13%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820 | 687.179 | 13%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1600 | 730.318 | 13% | |||
9 | P6 | 13000 | / | 13% | ||||
10 | P8 | 1000 | / | 13% | ||||
11 | 细石混凝土 | 1700 | / | 13% | ||||
12 | 纤维膨胀剂(UEA-K) | 13000 | / | |||||
13 | 微膨胀剂 | 1000 | / | 13% | ||||
14 | 抗裂纤维 | 1000 | / | 13% | ||||
15 | 除税合计 | |||||||
16 | 含税合计 | |||||||
备注:基准价按照长沙市2021年11月份造价信息价格执行(砾石) 上述各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单方结算含税价格按照供货当期长沙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强度等级普通商品混凝土(砾石)单方含税价格的基础下浮 %。 抗渗砼(P6、P8)、纤维膨胀剂(UEA-K)、膨胀砼、细石砼、加抗裂纤维砼结算含税价格分别在同强度等级砼基础上增加元 /m³、 /m、³ /m、³ /m、³ /m³ /m³。 |
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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