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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15年12月25日拟作出验收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以下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和监测工作,经审议,我厅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作出合格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国家高速公路泉州至南宁横线福建省境内永安至宁化(闽赣界)高速公路

三明市永安市、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

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中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线全长123.52公里,起于永安市的吉山枢纽互通,止于闽赣界五里亭。明溪连接线全长19.8公里,;嵩口连接线全长6.6公里;清流连接线全长3.9公里。

(一)生态影响。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了线路,永久征地和占用农田较环评阶段均有减少,并已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对基本农田进行补划并缴纳占地补偿。临时用地除部分地方利用外,大部分进行了生态恢复。本工程已通过水保验收。公路实施了绿化,公路两侧及服务设施等区域进行了景观设计。设置了动物迁徙通道、同时加强了路基防护的隔离措施,安装了围栏;在地质公园高赖景区及沿线有野生保护动物分布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二)声环境影响。工程在沿线29处敏感点安置了36处声屏障,总长5600延米,高3米。同时制定有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

(三)水环境影响。本工程未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吉山大桥、九龙溪大桥(环评名为鸭姆潭大桥)、上曹大桥、莒林大桥、赖家3号大桥(原赖坊大桥)、嵩口互通主线大桥(原嵩口互通主线1号桥)和翠江大桥7座桥梁安装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加强型防撞护栏,制定了《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永宁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已报三明市环保局备案。沿线服务设施均采用地埋式玻璃钢污水处理设备。

(四)其他环境影响。工程避绕了羊枣囚禁处,工程施工和试运行对沿线文物遗址基本没有影响。沿线服务设施均设置了垃圾收集装置,垃圾由专人定时清扫,集中清运至就近的垃圾处理场处理。

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37份,其中对沿线居民发放236份,司乘人员发放101份,全部回收。对该工程环保工作的总体评价,沿线居民83.9%为满意、16.1%为基本满意,司乘人员80.2%为满意、19.8%为基本满意。本次调查走访了明溪县胡坊镇自来水环卫管理站、永安市第九中学、永安市自来水公司、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宁化县天鹅洞群风景区管理处、永安市桃源洞-鳞隐石林风景名胜区、永安市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委员会、永安市林业局和清流县林业局了并填写了调查表,上述单位均表示本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营期间对自来水厂、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学校基本无影响;通过走访三明市环保局和永安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试运营期未发生环保投诉及污染事件。

2

福炼一体化配套成品油管道一期工程(北线工程)

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福建管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

项目由填海工程(形成的陆域用于泉港首站的建设),泉港首站至福州兴闽末站之间的管线工程148公里,泉港首站和兴闽末站2个站场工程以及配套油库等组成。

(一)生态保护措施。1.陆域生态。施工作业带宽度由环评阶段的8米-15米降低为实际施工中的5米-12米,临时施工场地等主要布设在施工作业带内,有效减少了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管线在穿越大中型河流以及铁路和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时采用了定向钻施工;施工过程中,主要采用设置挡墙、护坡、截水沟的方式进行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管线施工完成后,对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绿化,对工程临时占用耕地进行复垦,恢复鱼塘等养殖水体功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水土流失治理。2.海域生态。填海作业时间安排在2008年7月-12月间进行,避开了春末夏初的鱼虾主要产卵季节;采取先围堰再回填的方式进行作业。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泉港首站含油污水经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生化处理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通过管道排入鲤鱼尾油库污水处理设施后经炼油厂排污口排放。兴闽末站新建了油污水处理装置,油污水与生活污水分别处理由原排污口排放。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泉港首站和兴闽末站均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泉港首站公路发油区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油罐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兴闽油库公路发油区及油罐区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米。两处油库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没有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泉港首站和兴闽末站油库清罐产生的罐底渣以及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泥交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2014年11月与尤溪县鑫辉润滑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输油管道采取了相应的工程防腐措施,并通过工程质量验收;管道两侧5米范围内现状不存在占压问题;管线分段设专门巡线员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设置了消防、抗震、防雷、防爆装置;设置了警示标志,并配备在线检测控制系统;在泉港首站和兴闽末站分别成立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处理指挥部,已分别制定了站场油库和管线工程的事故应急预案,且已报送当地备案。

公众意见调查收回有效问卷53份,83%被调查者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总体评价很好,17%的被调查者认为总体一般。

一、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5日-201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88367003、88367027(传真)

电子邮箱:hpc@fjepb.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环保路8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邮政编码: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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