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血透室所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d-2024-19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1
公告正文


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血透室所用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19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血透室所用耗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包含血透用耗材、透析液过滤器、血滤耗材、腹透耗材、血透用耗材及配
套用针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本项目共分为
五包,兼投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血透用耗材; (002)透析液过滤器; (003)血滤耗材;
(005)
(004)腹透耗材;
血透用耗材及配套用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血透用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
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
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
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2透析液过滤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
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
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
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
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 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3血滤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
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
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4腹透耗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
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
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
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5血透用耗材及配套用针)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
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
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
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
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四)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
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
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七、其他
本项目包含血透用耗材、透析液过滤器、血滤耗材、腹透耗材、血透用耗材及配套用针
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本项目共分为五包,
兼投兼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机场道10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2-2933884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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