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17-2423hy058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喜峰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艳花029-896518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22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编号:0617-2423HY058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标人投资,招标人为彩虹(延安) 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现有 1 条 800-850t/d 玻璃全氧窑炉,计划利用玻 璃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烟气,新建一套余热发电系统。根据本项目合同约定投资建设并 向招标人提供可以产生节能效益的全部管理服务。招标内容:在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 司厂区内,由投标人利用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窑炉烟气余热的特点投资建设可实现 收益的余热发电系统,余热发电总容量拟定为 3MW。本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及安全要求,在设计上应采用先进、科学及智能化的设计,同时必须确保余热发电 系统及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电力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建 设、运维,以及烟气治理及锅炉岛系统的运维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以协议 电价销售给招标人,每月按计量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供电数据)结算,用于投标人收回投 资成本。运营期为余热发电系统建设完成并网发电后,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投入运营之日起 84 个月,项目运营期满后投标人将该项目所有资产无条件零价值移交招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经营凭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 2.投标人需具有实施本项目良好的财务能力或融资能力;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何一方具有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余热发电系统容量 2MW 以上或玻璃窑 炉余热发电建设或运营业绩。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开标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网页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出资人。


8.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22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 16 时至 3 月 27 日 17 时,在西北

(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0 层标书发售处(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 层),持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联系人:王艳花;联系方式:029- 896518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 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4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 层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地点:陕西省延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 1 号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工期:工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330 天内建设完工,并及时投入运营。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 1 号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喜峰、邱向锋                            


   电    话:0911-8070589                             


   电子邮件:9623245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0-13 层


   联 系 人: 李河莜烨、唐丽娜


   电    话: 029-89651853


   电子邮件: 8571508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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