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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祥符区2018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10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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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汴蓝环境保护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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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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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开封市祥符区2018年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10号地块位于祥符区朱仙镇启封故园东北侧,该地块由5部分组成,分别是A01(面积:13122.50㎡)、A02(面积:21282.79m2)、B01(面积:32758.47m2)、B02(面积:31345.98m2)、B03(面积:49162.34m2),地块总面积147672.08m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7465677°,北纬34.62781191°。四至范围:东至农田,西至运粮河和开尉路,南至农田,北至小店王村。该地块原为小店王村和龙王庙村农用地,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现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属于“一住两公”项目,需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

受开封市祥符区自然资源局委托,河南汴蓝环境保护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工作主要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祥符区2018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9〕656号),该地块由85%耕地、10%林地和5%农村道路组成。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该地块主要为耕地,种植小麦、玉米、花生、大蒜等农作物。地块内未发现其他工业性质的固废,未发现管线,未发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痕迹。因此,地块内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根据现场踏勘,结合历史影像图及人员访谈,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只有一个开封市金丰加油站。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该加油站产生的污染物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不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周边无确定的污染源,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地块的环境状况满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调查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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