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和鑫茶叶加工厂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64.8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4.89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宇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艳0171-2995780
中标公司湖北汇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64.89万元
中标联系人赵晶晶
公告正文


标段(包)编号:ZGGJS0409-202201-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茅坪镇陈家坝村和鑫茶叶加工厂项目(二期)于2022年12月1日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2022年12月23日9时0分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汇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恒尹悦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展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4648917.99(元) 4453485.90(元) 4709261.29(元)
质量目标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履约期限(天) 300 300 300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3740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09545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342154544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鄂)JZ安许证字[2015]013109 (鄂)JZ安许证字[2015]015549 (鄂)JZ安许证字[2018]025565
拟派
项目
管理
人员
安全员 望李鹏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建安C2(2018)0013255 赵晶晶,安全员证,鄂建安 C2(2019)0024392 陈进秀,建安C证,鄂建安C2(2019)0029599
技术负责人 望建国,职称证,1000767 杜恩斌,职称证,E0012020312538 姜梅,职称证,E300026234
施工员 望运兵,施工员证,0422010400071000006 班婷,施工员证,0421810194218018391 侯年学,岗位证,0422110100071000475
项目经理 甘海姣,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242212117599/鄂建安B(2021) 0015729 詹三国,建造师证,鄂 242161766458 谭凤华,注册证,鄂242192008340
质量员 颜劲辉,质量员证,0422010900071000008 郑清泉,质量员证,0422110900039000068 傅競德,岗位证,0421810694218003218
业绩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项目负责人 备注
湖北汇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顺宏钻石刀具制造项目 498 覃忠华
湖北恒尹悦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峰土家自治县城区垃圾收运体系完善工程(二期)-轻型钢结构 厂房建设项目 286.1080 曹仲琪
海汇港散装货物中转库 1#仓库、2#仓库、3#仓库建设项目 560.4883 李梦军
湖北展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秭归新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720万元 邓桂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2022/12/23 9:00(北京时间)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评标一厅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共有16家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16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中湖北悦江建设有限公司、宜昌凯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力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家投标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剩余12家投标单位均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要求,,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剩余12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投标人成本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12家投标单位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投标人成本评审、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评审,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汇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恒尹悦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展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评标过程结束。

招标人代表:宋宇 监督人代表: 姜晓阳 代理机构人员:李艳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17时0分至2022年12月26日17时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茅坪镇人民政府
电话(传真):1816240231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171-2995780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传真): 0717-2881560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传真):0717-299001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丰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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