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15 09: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人:惠州市润衡房地产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关于惠州曦江润府二期、三期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招标方案请示报告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鹿江沥南岸LJL-38-11-01地块
3.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鹿江沥南岸LJL-38-11-01地块。 建设规模:二期:用地面积26065.87㎡,总建筑面积102984㎡,计容建筑面积74697㎡(其中暂定14#、15#、16#、17#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计容面积70456㎡);三期:用地面积47895.72㎡,总建筑面积204114㎡,计容建筑面积160010㎡(其中暂定12#、13#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计容面积55607㎡)。 项目业态:住宅/底商/配套/地下室等。 招标范围: 二期: 14#、15#、16#、17#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计容面积70456㎡);三期: 12#、13#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计容面积55607㎡。
3.3招标范围:二期:暂定14#、15#、16#、17#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计容面积70456㎡。三期暂定12#、13#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计容面积55607㎡。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设计费 | 惠州曦江润府-3期 | 装配式方案设计(含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实施方案设计篇章及制作施工动画,组织并完成装配式专家评审)、装配式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图深化设计及与装配式设计相关的施工配合服务阶段。 | |
标段1 | 设计费 | 惠州曦江润府-2期 | 装配式方案设计(含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实施方案设计篇章及制作施工动画,组织并完成装配式专家评审)、装配式施工图设计、预制构件图深化设计及与装配式设计相关的施工配合服务阶段。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暂定总价
6、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法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经验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经验6年以上 |
公司是否具备装配式建筑经验,是否具备装配式技术认定评审经验 | 公司具备装配式建筑经验,具备装配式技术认定评审经验 |
需为一般纳税人 | 需为一般纳税人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4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具体详情请查看附件:惠州曦江润府二期、三期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反向应付保理 | 100.00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11、报名要求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12、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柯鸿电话:18826222408邮箱:chenkehong6@crland.com.cn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11号铂金府华贸大厦3号楼1单元33层08-13号房屋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