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物资(河砂、碎石、水泥砖)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NC-DLFGS-2018-004
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大理海东山地新城九溪国际建设项目部已由大市海开投备案〔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理海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大理海东山地新城九溪国际建设项目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大理海东山地新城九溪国际建设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河砂、碎石、水泥砖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1 项目概况:中铁城建集团大理海东山地新城九溪国际建设项目部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项目包括1#楼为办公楼,2#楼为酒店,1#、2#楼裙房为会展中心共3层,3#~5#楼为住宅,6#~7#楼为办公楼,3#~7#楼裙房为商业共4层,整个地下室2层,总建筑面积 391401.51m2。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等级为一级、二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桩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电气、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弱电管线等安装工程、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景观工程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合理投标价法。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 10日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每日 8:00时 至 18: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 云南省大理市海东镇上和村中铁城建项目部 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购买,如需电子版请于购买时自备存储设备。
6.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4 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1 递交时间: 2018年5月17日9:00-9:30时 。
7.2 递交地点: 云南省大理市海东镇上和村中铁城建项目部。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7日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公开发布。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大理市海东镇上和村中铁城建项目部
联系人: 杨 涛
电 话: 18970085339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二七南路116号
联系人:郑 敏
电 话:18270118850
监督电话: 18579109791
2018 年 5 月 8 日
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需用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交货地点
1
QZCL-01
中砂
砌筑及粉刷砂
方
12000
200
1万元
中铁城建集团南昌建设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云南省大理市海东镇上和村揽川路中铁城建工地
2
石粉砂
喷射砼用砂
5000
3
碎石
20-60mm
1500
4
毛石
100-400mm
3500
5
瓜子片<10mm
2000
6
水泥标准砖
240*115*53(mm)
块
600000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水泥砖年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块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水泥标准砖的相关规定。
2.1.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2.1.4 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1.5 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施工单位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1.6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1.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物资种类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 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