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4-02-03 00: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投资项目代码 | 2304-440111-04-01-658024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金沙洲沙凤村留用地项目(S2地块)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留用地项目S2地块(金沙洲AB3708005地块)新建商业综合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道沙凤村S2地块 | ||
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道沙凤村S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村庄建设用地(商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102㎡,容积率≤3.4,计容建筑面积约47947㎡,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00m。拟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2297平方米,计容面积47947平方米。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负责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移交、预算、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①勘察部分: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地形测量、前期现状摸查工作)和超前钻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②设计部分: 本次招标范围的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基坑支护设计、编制基坑及周边监测方案(含基坑及工程桩检测方案)、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消防等各专业)、建筑节能设计、碳排放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工程概算(建安费)、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在施工图阶段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③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地下室室内装修工程、地上室内为毛坯工程(公共卫生间除外,公共卫生间含室内装修)、给排水、地上电气及弱电智能化工程只到楼层电梯井(每层预留接口)、消防工程、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景观工程、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市政给水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供配电工程、人防及防火门供货安装工程、外墙贴砖及涂料工程、防水工程、车库地坪漆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本次施工部分招标范围内的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防雷工程、地下室室内装修工程、地上室内为毛坯工程(公共卫生间除外,公共卫生间含室内装修)、给排水、地上电气及弱电智能化工程只到楼层电梯井(每层预留接口)、消防工程、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景观工程、及用地红线内的规划市政道路设施、市政给水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梯设备 | ||
工期(交货期) | 73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5922.38115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3.1.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执行。 (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单独参与设计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1.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施工方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成员单位为准;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成员单位为准(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要求)。 3.2.3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相互不得兼任。 3.2.4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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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2月3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8时45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8时45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8时45分 | 开标地点 | 第0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村沙贝大街116号兴业大厦3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176833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1301室(部位:内自编05房)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37209484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沙凤经济联合社 | 联系电话 | 020-81768339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