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7020153
预算金额36.53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7500544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702015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第七高级中学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金牛家电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第七高级中学内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702015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内部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家具用具 详见清单 1 365350
 合计金额小写: 36535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叁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目代码

商品编码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 机构代码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班班通设备

1

智能交互平板

A020208

/

希沃

F70EC

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6250.00

4

65000.00

/

2

推拉黑板

A060501

/

蓝贝思特

CY100-29

山东蓝贝思特教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80.00

4

5120.00

/

3

讲台

A060602

/

众通

ZTDMT-06

长沙众互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1880.00

4

7520.00

/

综合楼网络设备

1

8口千兆VLAN交换机

A0201020201

/

TP-LINK

TL-SG1008VE

深圳普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

5

1125.00

/

2

路由器

A02010201

/

H3C

MER3220

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2280.00

1

2280.00

/

3

单模单纤光电转换器

A0201020704

/

TP-LINK

TL-FC311B-20

TL-FC311A-20

深圳普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75.00

3

1725.00

/

4

超五类非屏蔽网线

A020621

/

TCL

CAT5

TCL集团有限公司

/

3.00

500

1500.00

/

工会活动室器材

1

乒乓球桌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2850.00

2

5700.00

/

2

乒乓球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80.00

4

320.00

/

3

乒乓球拍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220.00

4

880.00

/

4

羽毛球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150.00

10

1500.00

/

5

羽毛球拍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450.00

10

4500.00

/

6

气排球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260.00

4

1040.00

/

7

长跳绳

C230104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165.00

4

660.00

/

8

短跳绳

C230104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55.00

10

550.00

/

9

篮球

A033603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360.00

2

720.00

/

10

瑜伽垫

/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280.00

8

2240.00

/

11

舞蹈垫

/

/

国产

国标,高级

国产

/

55.00

90平米

4950.00

/

12

舞蹈室把手

/

/

国产

整体安装

国产

/

300.00

37.6

11280.00

/

办公家具

1

课桌椅

A060205

/

定制

常规

国产

/

200.00

110

22000.00

/

2

侧柜

A060205

/

定制

2100*300*900

国产

/

1100.00

30

33000.00

/

3

桌椅

A060205

/

定制

1200mm×450mm×(750-660mm 345mm×240mm×(455-395mm

国产

/

1000.00

28

28000.00

/

4

窗帘

A07030305

/

定制

按需定制

国产

/

120.00

268

32160.00

/

5

档案柜

A060205

/

定制

1900*800*320

国产

/

1080.00

21

22680.00

/

6

办公桌

A060205

/

定制

1200*600*760

国产

/

780.00

10

7800.00

/

7

办公椅

A060205

/

定制

常规

国产

/

180.00

10

1800.00

/

电器设备

1

1.5P空调

A0206180203

/

格力

KFR-35GW/(35591)NhBa-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380.00

33

78540.00

/

2

空调外机不锈钢支架

/

/

定制

1.5P空调用

国产

/

120.00

33

3960.00

/

3

电路改线

/

/

国产

国标

国产

/

800.00

21

16800.00

/

包合计

/

/

/

/

/

/

/

/

365350.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第七高级中学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运输方式:货运,乙方自行组织运输。

3.3.2交货方式:采购方指定的交货方式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财政拨款进度付款。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马桥支行(长沙金牛家电有限公司:8201030000002050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安装质量按国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卖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所有货物的设计、制造都应按先进的工艺技术进行,无材料设计或制造工艺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和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4、项目清单中所有产品,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调试验收之前提交确保为原厂产品的有效证明,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维保计划,包括维保建议、备用件清单、零件更换计划、零件供应地点、保修期后的维修方案等。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缺陷负责。

6、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7、所有安装、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等由中标人自行准备。

8、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中标人提供全免费维护,维保且报修响应时间(到达现场的时间)24小时以内。

9、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材料需经验收,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配件发生故障24小时内(从报修时间开始计算)不能修复,中标人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他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10、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完好外,还应结合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免费为使用人提供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以保证售后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11、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中标人应保证使用人能更换到原厂正宗的零部件,确保设备正常使用。中标人应能提供主要配件、易损件的供应价格,并在使用人需要采购时以折扣价供应。

12、服务时间承诺:须明确现场响应的时间,在承诺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或完成服务的惩罚措施。

13、中标人能提供的其他有价值的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中标人需委托经采购人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测试的技术参数必须达到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人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采购人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 采购人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采购人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人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5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1.2.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1.3.合同转让和分包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4.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

11.5.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流沙河镇跃进路46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宁乡经开区城郊街道罗宦社区(宁乡大道)未来方舟-S-1号
法定代理人: 谢海南 法定代理人: 张自强
委托代理人: 文旭红 委托代理人: 刘丹
电话: 0731-87500544 电话: 0731-87118977
传真: 0731-87500544 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金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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