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轨道工程(监理) 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2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起于福州火车站,经福州老城区、滨海新城、福州长乐机场,至文岭车辆段,线路总长约 62.2km,设站 13 座,预留 2 座设站条件(盖山路站、莲花山站),平均站间距为 5.15km。全线设置一段一场(文岭车辆段、东升停车场),主变电站 3 座,新建控制中心一座。设计时速 140km/h,采用 6 辆编组市域 A 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正线及配线、联络线、出入段(场)线、停车场、车辆段及滨海新城站等;招标内容包含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正线及配线、联络线、出入段(场)线、停车场及车辆段的轨道工程、铺轨基地建设、疏散平台、声屏障、高架段弱电槽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滨海新城站内部二次结构(含站台板、轨顶风道、土建夹层、楼梯及风阀墙等)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