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清区崔黄口镇政府管理的湿地保护区内现有规划1454亩基本农田经营权
金额
450.00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清区崔黄口镇政府管理的湿地保护区内现有规划1454亩基本农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1-10-26 17:5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崔黄口镇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天津睿欣智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是 |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崔黄口镇政府管理的湿地保护区内现有规划1454亩基本农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45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农田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2、承租方自行解决灌溉用水问题,因此产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 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不得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等; 4、该流转地块不得用于任何形式转基因品种耕种作业,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应当向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5、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合同期间,出租方如因湿地“优化整合方案”批复,承租者必须无条件将占用土地退回,合同终止,出租方将退回相应租金及损失费用(损失费用将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确认),且不计利息; 7、该流转地块不得进行种树、种草等非农化经营,不得撂荒等; 8、承租方要尽量不使用或少用农药、机械,湿地核心区不得使用农药。 9、承租方要预留10-20%农作物用于野生动物取食,并尽量减少区域内人类活动。 10、该地块如有农业相关补贴,则补贴归承租方享有; 11、承租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资产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提起任何抗辩; 12、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要求同时满足:1、注册经营地在崔黄口镇辖区内,2、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3、成立时间满六年,4、农业种植相关经营的企业法人。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6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729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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