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符工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政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0898-689119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琼发改审批〔2021〕381号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技术服务审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2项目概况:项目占地76321.5㎡ (114.46亩),总建筑面积101620㎡(地上63238㎡/地下38382㎡)演艺总座席3800座,主要包含1800座的歌剧厅、1500座的音乐厅、500座的多功能小剧场及创作排练、文化交流、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彩色天棚、室外总体配套工程、建筑设备、舞台专业设备及冯家大院的迁移重建。
2.3项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文明东路越江通道南侧
2.4计划工期:自审查单位收到施工图纸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
2.5招标范围:完成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含: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人防、防雷、消防、全装修施工图审查),满足需求方要求及协助完成后续附属相关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控制价暂定为:¥ 1570000.00元(根据琼价费管[2011]224号计取,最终费用不得超过概算批复)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认定书资质(含超限),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任意一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1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F座1004房
4.3方式:线下报名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的介绍信或委托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的金额:5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2月03日15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7号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等媒介上发布。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
7.其他
7.1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也可以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7.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询问或申请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视其对招标文件的描述完全理解,并无歧义。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
联系人:符工
电话:0898-68511631
招标代理:海南政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F座1004房
联系人:苏工
电话:0898-6891198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