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hcgxy202410110019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英娜135004079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寻源公告

公告编号:XHXYGG202410140025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410110019

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工厂2024-2025年度保卫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工厂: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二)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雪花路1号
(三)项目名称:哈尔滨工厂2024-2025年度保卫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采购范围/内容
(一)负责采购方进出门管理(人员、车辆、物资等);
(二)负责采购方经营场所内人身、财产安全保护;
(三)负责采购方公共区域消防巡查工作;
(四)提供厂区交通秩序维护服务(如车辆停车指挥引导、主干道交通疏导等);
(五)负责采购方人员、车辆、物资进出门及车辆行、停管理;
(六)对采购方停车场进行管理,以确保停放有序,出入安全;
(七)对采购方安防设施进行监管、检查,及时处理问题,提高安全物防和技防水平;
(八)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组建应急小组,进行救援;
(九)其他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
(十)服务标准,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执勤。
三、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本次保卫外包服务价格执行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四、计价、付款方式/发票
承包费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中标方向采购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在采购方收到中标方发票并审核无误且在扣除中标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30日内向中标方支付上月承包费用;若遇支付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采购方财务结账日(每月1-3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支付; 采购方按本款付款时,有权扣除中标方按本合同应付的费用。
五、响应保证金、合同履约金
(一)响应保证金收取规则
1.本次收取0.7万元作为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2.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情形:详见采购文件。
(二)履约保证金
1.收取规则
成交人按成交金额的10%交纳合同履约金;
2.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情形
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的,或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或以任何形式转包业务后,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项目新的成交人等违反合同各项条款的情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六、合同签订
(一)合同期限:自2024年 11月 1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30 日止。
(二)合同范本:使用华润啤酒颁布的<保卫服务外包合同示范 2024版1.1>合同范本订立。

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
2.专业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的3个安保服务业绩,全额服务费用≥20万元/年(单个或多个合同,年度累计均可)。需提供安保服务合同:含合同封面、合同价格页、服务期限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扫描页及对应的全额服务发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守正平台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4-10-17 14: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方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逾期提交将被拒收。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英娜

电话:13500407988

邮箱:liyingna@crb.cn

六、采购明细

行号

物品/项目名称

单位

需求数量

补充说明

1

保卫服务

1

七、采购说明

四、质量标准/服务要求
(一)负责进出采购方物流门、行人门的人员、车辆、物资的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以及厂区外道路车辆行停秩序的维护管理;
(二)按采购方要求负责维护OCMS等涉及门卫的系统操作和入厂物资初检,登记等工作,出门物资检查、查验工作(进出门管理详见附件3《工厂物流门门岗工作职责—入厂/出厂》);
(三)负责采购方安装在门卫值班室内的监控视频、消防系统的值班管理,值班人员需24小时监控,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四)全天候监控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确保所有摄像头和录像设备正常工作。存在摄像头损坏、失效情况及时上报;
(五)负责并承担采购方消防设施分布点的巡检、防火的巡查,消防器材、安防器材的点检工作,中标方派驻的人员将纳入采购方消防管理架构体系之中,负责采购方消防报警处置,火灾扑救等工作;
(六)中标方应符合公安系统、消防系统、安监系统等政府部门对消防工作和秩序维护工作等所有的要求,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按其要求对现行工作立即完善和改进;
(七)负责采购方围墙外10米和围墙内区域的反恐、斗殴等突发事件管控、处置;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的相关安全培训、制度培训、拓展训练等;
(八)负责采购方的防疫防控等临时或突发状态下门岗相关工作的管理和处置;
(九)负责采购方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保护;
(十)负责采购方经营区域内治安巡查工作(辅助安防巡逻使用的执法记录仪、对讲机、酒精检测仪、警棍、头盔、盾牌、强光手电及其他需要的防恐、防卫器材等设备的购置、汰换、维修由中标方承担);
(十一)负责采购方厂区交通秩序维护(如车辆违规纠错和引导、主干道交通疏导等);
(十二)负责采购方现有安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
(十三)中标方派驻人员应具备电脑操作技能,消防管理和安保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四)具备完成反恐等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十五)中标方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法要求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其它临时人员应缴纳社保或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等,理赔额度不低于105万元。
(十六)中标方从事保卫工作的各项记录等。因完善内部管理及政府和行业要求所需的由中标方自行负责,由采购方提出的固定内容及格式的由中标方负责提供。
(十七)月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附件4《安全保卫业务外包履约考核标准》打分;根据得分兑付承包费。考评得分100分,当月承包费100%兑付;考评结果低于100分,每低1分,扣100元承包费作为违约金;累计3个月低于70分,解除合同。
(十八)采购方对中标方的管理和工作事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采购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有权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并随时接受采购方监督,及时整改。
五、工期/售后服务要求
(一)工期
本次保卫业务外包服务价格执行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二)服务要求
人员管理、人员、车辆、物资进出门及车辆行停管理、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现场定置与卫生管理、视频监控检查管理、其他等,服务标准及考核详见附件4《安全保卫业务外包履约标准》。
(三)服务人员要求
人员要求:总人数6人,其中1名保安队长,单班人数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至少同时两名消防应急值守人员,并应持有符合国家消防规范的资格证书,如: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物消防员证等,资质证书要求需四级(中级)及以上方可参与采购)。(四) 采购方提供的条件
1.采购方有义务对承包方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
2.采购方为承包方提供新员工入厂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厂区作业;
3.采购方为承包方提供合理的水、电等必要条件;
4.采购方为承包方提供清洁工具等物料的存放及更衣室;
(五)服务商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承包方从事服务所需清洗工具、物料、记录本、笔、防暑降温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安保器具及必要的防恐、防卫器材等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本次采购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各投标方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9万元。
七、采购方式
非依法必招项目,采用守正平台【公开询价、整单推荐】方式。
八、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合格制】。
九、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通用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信息;
2.专业资质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的3个安保服务业绩,全额服务费用≥20万元/年(单个或多个合同,年度累计均可)。需提供安保服务合同:含合同封面、合同价格页、服务期限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扫描页及对应的全额服务发票);
(二)安全要求
1.考虑到作业的安全性,作业人员要求:
(1)应符合《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中标方必须与其雇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2)保安人员男性20-59周岁。
2.中标方需与安排到采购方工作的人员签订合同,应为其购买雇主责任、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标准≥105万/人。
3.中标方安保队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每天门岗至少配备2人。
4.中标方不得聘用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人员,也不得聘用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人员。
5.中标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6.中标方必须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及岗位安全操作标准培训,培训合格方可安排上岗,采购方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7.中标方中标后,不允许转包业务。
8.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机械使用规程以及各项注意事项,保证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9.中标方雇佣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因工伤亡及由中标方雇佣人员原因造成第三方伤亡或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害的由中标方负责。
十、评审方法
(一)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评审法”【报价总额最低(不含税)】。
(二)价格排序规则:按报价总额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
(三)渠道数量规则:通过资格审核的有效家数不低于3名;为提高采购效率,规避成交候选人发生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严重不诚信行为等情形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拟选择1名成交候选人和1名备选成交候选人。
(四)应标成交规则:遵循 “最低价评审法”原则,选择经评审有效的,且报价总额最低的响应人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按响应人价格排序规则,报价总额(次低价)作为备选成交候选人。
(五)评审价格相同时排序规则
1.合作良好的上期合同合作方优先;
2.若历史合作情况类似,则评审小组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集体决议。(六)否决响应人的情形
1.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 响应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报价,且不接受按既定规则处理的,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 报价格式、内容不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重大偏差。
6. 供应商报价属于存在重大履约风险的异常报价,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任何一项最高限价(分项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
7. 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活动等不诚信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串通报价行为的认定。
8.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9.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10. 对按照价格修正原则修正后的价格,或者按照评审价格条款调整后的价格,供应商不接受的。
11.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保证金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
12. 供应商被华润雪花或上级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内的,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若供应商被华润雪花或上级单位列入黑名单,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标段的相同分项项目/物品行报价的。
14. 供应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规定期限内的。
15. 供应商被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责令停业的,或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者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6. 若接受联合体报价,供应商采用联合体形式报价,但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共同报价协议的;或者若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报价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报价的;或者若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均按无效处理。
17.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8.投标方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投标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21.外包方近三年无税收违法案件,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与华润雪花黑名单存在关联关系的。
(七) 本次采购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各投标方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3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附件

八、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https://szecp.crc.com.cn)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采购通过守正平台线上进行,供应商需注册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按需办理CA电子钥匙(用于需插CA锁报价的项目),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网站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守正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供应商(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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