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江县816路南北路至朝晖路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综合提升
金额
662.4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662.41万元
招标公司
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丁工0591-88251377
标书截止时间
2020/11/20
投标截止时间
2020/12/0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816路南北路至朝晖路综合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 以连政办〔2020〕21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816南北路至江南乡朝晖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约6624192元,对816南北路至江南朝晖路进行综合提升,北起县标环岛,南至江南乡104国道,总长约3公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816南北路至江南朝晖路进行综合提升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对沿街商业、住宅立面和店牌店招、卷帘门整治,夜景灯光、沿街绿化等提升整治,道路交通改善提升以及招标人提出的需要增加建设要求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招标人有权对招标内容进行调整,项目结算以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出具的审核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3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62419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仍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根据相关规定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 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顺延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有效期。福建省审批的施工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其有效期于2020年1月20日至6月30日期间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0年12月31日;(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1-16 09:00:00 至 2020-11-20 17:00:00 通过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j.fuebid.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12-02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0000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2-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lj.fuebid.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榕发(连江)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西凤路1号3楼, 邮编:350500
电子邮件:/
电话:0591-26333301, 传 真:/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楼,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8251377, 传 真:/
联系人:丁工、程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lj.fuebid.com/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33号
联系电话:0591-263333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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