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锦州市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四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0.9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9015
预算金额130.94万元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美玲0416-3585283
中标公司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130.94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星
公告正文
锦州市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10101TP002019015)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9月6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9月11日 
本锦州市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招标项目编号:210101TP0020190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4标段:锦州市南站区域供热保障工程材料采购四标段(标段编号:210101TP002019015001004)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95.50
1309484.00
合格
40
2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93.35
1270000.00
合格
40
3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92.92
1220000.00
合格
40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张星

2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丽

3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刘方飞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资质(材料设备)]
2
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资质(材料设备)]
3
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资质(材料设备)]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科技路宝地城c区1号
联 系 人:苏先生
电    话:0416-3329501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吕美玲 
电    话:0416-358528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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