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智能接处警系统软件硬件集成实施服务现场勘察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方案技术需求系统性分析技术关键点分析技术路线软件体系结构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智能化能力售后服务语音识别系统套件语音识别服务器6APP应用服务器WEB应用服务器应急通信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力量调派电话接警力量调度警情处置班长监控地图台受理台人工智能自然语言解析联网汇聚服务智能调派移动化现场接警系统软硬件营区语音广播对讲系统接警系统硬件现有接警系统的数据清理整合和对接录音录时服务消息服务数据接入数据分发数据共享设备监控服务监控软件安装调试接警数字排队调度机IMS智能网关数字录音录时平台数据库服务器CTI服务平台接处警工作站NACOS注册中心JAVA编译环境REIDS缓存数据库NGINX负载均衡6ACTIVEMQ服务端数据库可视化软件文件压缩工具浏览器视频服务平台移动端内网-外网转发服务器接口调试工具POSTMAN项目前端服务项目警情服务项目日志服务项目信息服务项目资源服务消息队列服务CTI中转服务服务监听服务项目辅助分析服务项目外网资源定时服务项目文件服务话机服务硬件监听服务项目驱动服务接警系统数据清理整合和对接接警电脑联动控制服务群呼通报出车通知警情处理列表安全风险查看现场处置信息反馈警情地图服务模块车辆报停模块警情信息报警录音处置指令二次定位处置对象关联周边资源交接班管理人员信息维护车辆信息维护器材装备信息维护值班报备接警数据的清理整合操作系统Centos语音库uWSGI服务6ASR接口服务警情要素提取系统操作系统Ubuntu应用容器引擎3MSYQL数据库REDIS远程字典服务NLP接口服务热插拔硬盘软件集成实施服务设备检测报告试运行测试货物运输保险附件零配件专业维修备品备件测试验收免费维护故障服务应急措施应急方案产品巡检技术指导系统调试操作管理技术支持材料培训免费保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监理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032-20220610-306
预算金额55.45万元
招标公司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盛先生13203110418
中标公司长沙普德利生科技有限公司5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华信中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4.7万元
中标联系人邓雪柏13808477966
公告正文
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中标(成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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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年6月27日 | |||||||||||||||||||||||||||
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的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2年06月24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 |||||||||||||||||||||||||||
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 |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2]06002 | |||||||||||||||||||||||||||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编号:3032-20220610-306 | |||||||||||||||||||||||||||
预算金额:554,500.00 元 | |||||||||||||||||||||||||||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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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来源 | |||||||||||||||||||||||||||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 |||||||||||||||||||||||||||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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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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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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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 |||||||||||||||||||||||||||
收费标准:按标准收费。 | |||||||||||||||||||||||||||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8300 元 |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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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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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质疑 | |||||||||||||||||||||||||||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1、采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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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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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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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rar招标文件正文.rar
委托代理编号:LHZC-2022-0029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22]06002采购人: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磋商须知5第一章磋商公告1目录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8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与接收17三、响应文件14二、磋商文件13一、说明12磋商须知正文12
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72、评标标准251、评标办法25八、评标办法及标准25七、其他规定24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3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43二、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43一、磋商响应声明41第五章响应文件的组成39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8
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1附件6注册地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同等作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0附件5营业执照50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49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8附件2授权委托书47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57六、商务及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56五、分项价格表54四、报价一览表54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3附件8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2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采购项目第一章磋商公告附件最后报价表60九、投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59八、技术服务方案58
项目负责人:盛扬采购项目编号:LHZC-2022-0029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2]06002项目名称: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采购项目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本级的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益财采计[2022]06002,委托代理编号:LHZC-2022-0029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分包: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采购预算:554,5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联系电话:13203110418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包详情: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6月13日起至2022年06月20日止,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需先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然后登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路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A区)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4日09:10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09:10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8300元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六、疑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
地址:益阳市海棠路208号名称: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2、采购人联系人姓名:盛先生电话:132031104181、采购项目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盛先生电话:13203110418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康富路昌富城上城2栋2单元403名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代理机构邮编:413000电子邮箱:15243780008@163.com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5243780008
银行账号: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开户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开户名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随机获取1、投标保证金八、其它补充事宜邮编:413000电子邮箱:87390114@qq.com
财务部联系人:陈女士3、财务部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4305016761080000017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金山支行开户名称: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2、购招标文件款、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财务电话:0737-4118691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经磋商小组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向其发出磋商通知,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
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详见前附表。(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7.1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本章第32.1款指定的媒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政府采购政策支持6.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6.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6.现场勘察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通知8.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8.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
9.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8.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8.2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四章采购需求
11.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1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0.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9.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一、磋商响应声明12.响应文件的组成11.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1.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1.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六、商务及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五、分项价格表四、报价一览表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二、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12.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2.2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2.1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十、最后报价表九、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八、技术服务方案
13.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3.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18.1款的有关要求。13.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3.报价
15.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5.1本项目接收电子保函和磋商保证金两种形式磋商保证。提交电子保函的请登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申请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index.htm)。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6.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5.磋商保证14.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1在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4.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5.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5.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递交与接收16.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9.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6.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5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过程中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17.4电子招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7.2供应商确认投标(网上报名)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办理CA锁),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17.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7.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署、加密
18.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16、17项规定制作、签署、加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18.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8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需使用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最后报价,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17.7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响应文件未能加密成功,导致无法解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磋商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加盖电子公章导致符合性审查未能通过审核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应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评标系统进行网络开标,无需到达开标会场。开标19.2供应商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湖南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19.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jyzx.yiyang.gov.cn),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19.响应文件的递交18.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在交易平台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
(1)投标人电脑故障或无法上网,导致解密失败的;20.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20.2.3唱标:系统电声自动唱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0.2.2供应商根据开标主持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20.2.1开标期间,由系统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到账情况;20.2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1.磋商程序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0.4如因网上开标系统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开标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4)其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效的情形。(3)解密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2)解密锁发生故障、失效、错误等,导致解密失败的;
23.1除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磋商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23.实质性响应22.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2.供应商审查21.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6.2款或者第26.3款情形进行。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4.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4.无效响应23.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带“★”符号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3.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应交未交电子保函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6.2对于本章第8.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2、23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26.1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6.磋商25.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澄清
26.4在磋商过程中,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须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供货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供货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3对于本章第8.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4.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7.响应文件评审26.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6.6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6.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6.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的解密时长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请供应商持湖南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其最后报价且退出磋商。最后报价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完成填报、签名、盖章及加密(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价时间)。供应商请关注报价倒计时。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投标人放弃报价且退出磋商。
29.确定成交供应商28.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28.提出成交供应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本章第八条。2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磋商终止29.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2.保密及串通行为31.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3.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成交通知34.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询问及质疑3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6.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6.签订合同35.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4.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5.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6.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6.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八、评标办法及标准项目进行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8.其他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7.采购代理服务费七、其他规定
3.2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1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负责,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依法从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2个技术、经济方面专家和1名业主专家组成。3、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2、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1、评标办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3名,本次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标准
(1)采购组织形式:1、项目管理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中标人(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采购编号:
4、付款方式: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2、合同标的及金额(3)项目名称:(2)采购方式:
£提请仲裁R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5.2响应时间:5.1质量保证期:5、售后保证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协议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7、组成合同的文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
帐号: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4,500元。1、采购项目名称:益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基本情况第一节采购清单及说明提示: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其他为非实质性条款,用“▲”标明的条款代表重要的要求和条件,其他的条款则表示一般的要求和条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本章“技术要求”。说明:1、本项目为整体采购,供应商不可拆分投标,否则响应无效。二、采购清单一览表4、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3、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系统运行并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