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3296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32960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邢台市-南和区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邢台市南和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06月30日
2、原公告内容:2.4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在在全区八个乡镇及公共区域内分散设置充电桩624套共1262个充电桩车位,其中安装14kW双枪立柱式交流充电桩571台1142个充电桩车位,安装120kW直流双枪光储充充电桩50台100个充电桩车位,480kW分体式光储充充电桩(含4台双枪终端共8枪)1套,720kW分体式光储充充电桩(含12台单枪终端)1套,同时加配充电基础设施及智能设施。
更正为:2.4建设内容:全区八个乡镇及公共区域内分散设置充电桩650套共1314个充电桩车位,其中安装14KW双枪立柱式交流充电桩596台1194个充电桩车位,安装120KW直流双枪光储充充电桩50台100个充电桩车位,480KW分体式光储充充电桩(含4台双枪终端共8枪)1套,720KW分体式光储充充电桩(含12台单枪终端)1套,同时加配充电基础设施及智能设施。
3、原公告内容: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
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5、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4 09:00,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7-25 09: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7月10日23:59。
6、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4日。 
                                                                                                  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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