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拨款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办法》(科财函〔2019〕226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委托业务管理细则》(国南环通〔2022〕2号)等有关规定,我所拟组织《华东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可行性研究》项目外协业务委托单位比选征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与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甲级资信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无严重失信行为(信用中国政府网站查询,并打印盖章)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内容
1.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华东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国家和6个区域技术中心、20个区域处置中心的工程任务之一,旨在聚焦突出危险废物问题和重大需求,支撑危险废物领域的战略咨询与管理决策,服务地方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需求,集中南京所优势、特色学科力量,在华东区域选址新建跨学科、跨领域、跨区域的研究中心。
(2)招标范围
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供该项目报批相关环节咨询服务,并协助南京所取得批复。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35万元(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3.服务时间:2023年4月份完成报告编制,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二、申报文件的要求
(一)申报内容的要求
1.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报价书。
2.提供自2017年以来完成的科研楼、实验楼或试验楼可研编制服务项目至少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材料必须反映相关数据,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未提供。
3.提供投入本项目成员的资格证书,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项目成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教育学历和工作经验,提供在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二)申报文件的格式
1.申报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规格,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侧面胶装装订,否则视为废标;
2.申报文件装订成册;
3.申报文件因表达不清而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三)申报须知
1.申报文件一式五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密封档案袋上注明“在评审日期及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快递外包装须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等基本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4.若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标记,我所对申报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提交申报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12:00,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三、承担单位遴选准则
南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
1.围标、串标一经查实,视为废标,并纳入合作单位诚信档案,对于库内合作单位取消入库资格;
2.本询价函解释权归属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1.材料邮寄:
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2号门采购小组快递柜
张老师(025-85287093)(不接受技术咨询)
2.技术咨询:
赵泽华(18502509528)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