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1 17:4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MASCG-0-F-F-2021-0244
二、项目名称:濮塘矿区污染地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江苏华东八一四地球物理勘查有限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八一四队)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联合体成员地址:南京市白下区石门坎1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濮塘矿区污染地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查检测并提供经专家评审后的评估报告。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国生、曹阳、黄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金额:26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督查部 联系电话:0555-520031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鞍山市众星建设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众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
联系人:黄伟
联系方式:0555-2200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8835、52007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璐、林海
电话:0555-5208835、5200794
附件:磋商文件-濮塘矿区污染地块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服务.pdf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