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8379]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周边路网衔接规划方案规划咨询道路现状调研路网规划通道功能定位控制性要求线位推荐方案路网矛盾处理建议立交点位设置初步建议方案控规修正土规导则地块进行修正用地红线容积率总规绿线占补平衡方案控规调整的影响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城乡规划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红线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建筑安装服务方案道路衔接方案研究方案立交节点整体布局建议转换功能规划衔接道路方案周边规划路网结构与功能分析整理选线修改完善成果编制上网文件基础资料汇编最终成果报告路网调整方案沿线规划路网布局肌理地方规划路网规划措施建议相关征求意见规划成果上网入库路网结构及功能作用立交节点布局沿线各片区地方道路与本项目衔接含线位车道规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 项目编号:JG2022-1837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时0分~2023年1月19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5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8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 9时0分 - 2023年1月1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2月30日 0时0分 - 2023年1月19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 8时45分 - 2023年1月19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纪工
- 代理联系人:王工
- 联系方式:020-84029950-8895
- 代理联系方式:020-37209484-80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监督电话:020-84018295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盖章版.pdf招标公告-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盖章版.pdf
- 黄埔至南沙高速公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服务委托合同2022.12.29.pdf黄埔至南沙高速公路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服务委托合同2022.12.29.pdf
- 招标文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2022.12.29.docx招标文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2022.12.29.docx
- 招标文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2022.12.29盖章版.pdf招标文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2022.12.29盖章版.pdf
- 招标公告-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doc招标公告-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doc
- SL202212230017-20221229115219.GZZB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 项目编号 | JG2022-18379 |
招标单位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9: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9: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2-30 0:00:00 | 2023-01-19 9: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2-30 0:00:00 | 2023-01-01 9: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3-01-19 8:45:00 | 2023-01-19 9:00:00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1-19 9:00:00 | 2023-01-19 10:00:00 |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3-01-19 9:00:00 | 2023-01-19 9: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
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招标文件
广州交投集团
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年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另册)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联系人:纪工电话:020-84029950-889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联系人:王工电话:020-37209484-805/1882005404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广州市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计划工期 | 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建安费约92亿元,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1.11 | 分包 | 详见合同条款要求。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业绩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4)信誉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 | 时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1 | 分包 | 详见合同约定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充公告(如有)、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2.2.3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声明、按照评标办法投标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如有)、其它证明投标人实力的资料(如有)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5.00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金融机构或第三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要求: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28866000-4;到账情况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4.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5.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纸质原件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开时一并在网上公示。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不要求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不要求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 |
3.5.3 | 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今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要求封装。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新增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 |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
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
息登记
5、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资信业绩证明材料
6.1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工作内容 | 合同执行时间 | 委托人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备注:按照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6.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年限 | 本项目担任职务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 | ||||||||
注:按照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6.3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从事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专业 | 专业 |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主要业绩 |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合同金额 | 项目承接时间 | 项目专业类型 | 项目专业类型 | 项目专业类型 | 项目专业类型 | 主要负责的工作 | ||
… | … | XX项目 | XXXX万元 | XXXX万元 | 20XX年X月X日 | … | ||||||
注:
按照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6.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七、服务方案
(内容包括: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
八、其他资料
(如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公告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广州交投集团
2.1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建设资金拟按照土地开发配建+区财政、土储出资,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2.2招标范围2.1.3.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和南沙区,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止于鸡谷山路(规划狮子洋通道),路线全长约20.2公里,其中番禺段长约14.3公里,南沙段长约5.9公里,按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2.1.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22-2.1.3招标规模:2.1.2建设地点:广州市2.1.1项目名称: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5.00万元。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2.3服务期限:2.2.3进行周边路网衔接规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周边规划路网结构与功能分析。整理本项目周边各片区规划路网审批进展情况,概括规划片区路网结构及功能作用,分析各片区规划路网调整的可能性。②沿线地方道路衔接方案研究。结合高速公路通道功能定位、沿线交通路网条件和经济社会交通发展需求,提出本项目工程方案立交节点整体布局建议,尤其与地方道路衔接的立交节点布局及转换功能规划建议;结合地区用地及客流需求,分析沿线各片区地方道路与本项目衔接的必要性,综合考虑用地现状、地形及城市规划等因素,提出衔接道路方案,含线位、宽度、车道规模等。③沿线地方规划路网调整方案研究。深入分析本项目线位对沿线规划路网布局肌理的影响情况,协调高速公路线位与地方规划路网的关系,从必要性及可行性方面提出沿线地方规划路网调整方案。④编制本项目周边路网衔接规划报告,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2.2进行方案规划咨询。整理沿线道路现状调研及路网规划资料;分析通道功能定位及控制性要求;分析线位推荐方案及沿线规划路网矛盾;协调沿线规划路网并提出处理建议;提出沿线立交点位设置及初步建议方案;配合项目选线提供咨询服务;编制本项目方案规划咨询报告,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2.1编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并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项目概况及控规修正原因分析。调研、收集并梳理本项目基本情况,方案审批情况以及与总规、土规、控规等上位规划协调情况。②控规修正的内容。本项目建设方案涉及多个导则地块,应根据最新的建设方案对导则地块进行修正,如用地红线、容积率等;必要时应编制项目总规绿线占补平衡方案等需提起审议的内容。③控规调整的影响分析。从社会、交通系统、生态环境等方面评价本项目控规调整的影响,并提出缓解影响的规划措施建议。④编写项目控规修正公示材料、梳理相关征求意见,完成规划成果上网入库。⑤配合招标人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批的相关工作,完成报批过程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内容。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3.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8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9日公告发布日期与开标时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日期与开标时间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注: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4.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1月19日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月19日9时00分。4.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12月30日00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异议受理电话:020-84029950-8895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8时45分至2023年1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7.1.4电话(手机)号码:020-84029950-88957.1.3联系人:纪工7.1.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7.1.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1招标人7.联系方式
7.2.3联系人:王工7.2.2邮政编码、地址:510610、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7.2.1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招标代理机构7.1.6电子邮箱:/7.1.5传真号码:/
7.3.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7.3.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3招标监督机构7.2.6电子邮箱:gdyxxg@163.com7.2.5传真号码:020-372094847.2.4电话(手机)号码:020-37209484-805/18820054044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投标人声明附件一:7.3.5网址:/7.3.4传真号码:/7.3.3电话(手机)号码:020-84018295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12月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文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广州交投集团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招标公告3目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 联系人:纪工电话:020-84029950-8895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联系人: 王工电话: 020-37209484-805/18820054044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广州市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计划工期 | 服务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建安费约92亿元,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1.11 | 分包 | 详见合同条款要求。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业绩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4)信誉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要求(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本次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1 | 分包 | 详见合同约定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补充公告(如有)、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投标人声明、按照评标办法投标人需提交的证明资料(如有)、其它证明投标人实力的资料(如有)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按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5.00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要求: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28866000-4;到账情况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3.本项目允许递交电子保函,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操作指引:http://ggzy.gz.gov.cn/fwznxtbzczsc/699986.jhtml4.缴纳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5.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纸质原件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开时一并在网上公示。收款单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333333□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不要求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 |
3.5.3 | 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7年1月1日至今 |
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B)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
3.7.3(B)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要求封装。招标人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B)新增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交易活动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活动安排”栏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出异议。 |
5.2(B)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总人数的1/3。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按投标人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依次推荐前2名为第一、二中标候选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现金(或支票)、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应为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可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情况 | 10.2.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
10.3 | 招标失败的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10.4 | 其他费用 | 10.4.1中标人在确定中标后应缴交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4.2合同费用中包含招标代理费,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根据招标人确认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该项费用。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本次招标代理费计算公式如下:A=1.5+(B-100)*0.8% A表示代理费(单位为万元) ;B表示中标价(单位为万元)。 |
10.5 | 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 | 10.5.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5.2中标单位需提供4套纸质的投标文件(封面及骑缝加盖公章)及1个电子光盘给招标人进行归档。10.5.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形式的,即为提供电子格式文件。 |
10.6 | / | 本招标文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进行编制,投标人须知以及其它关于监理的部分应统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服务进行理解。 |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详见合同约定。1.11分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资格审查资料(按招标公告要求)(5)投标报价表;(4)投标保证金;(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函;(1)投标文件目录;
3.2投标报价3.1.2若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相应内容按格式填报;没有格式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其他资料。(8)服务方案;(7)资信业绩部分;
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的,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6备选投标方案3.5.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诉讼及仲裁情况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5.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应按评审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业绩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5.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供“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财务状况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A)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B)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1(B)开标时间和地点
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
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情况 | 投标报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投标文件解密情况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最高投标限价: |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格式)(编号:)问题的澄清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格式)
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先后排名,如果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也相同的,以投标人资信业绩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投标人排名。推荐排名的前一~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且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 |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投标人,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函中的声明为评审依据)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 |
投标内容 |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格式规定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资信业绩部分:50分2.服务方案部分:30分3.投标报价:20分4.投标人综合得分=1+2+3;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且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保报价大于5个时,则按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取余下[9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100%]范围内的有效投标价少于或等于5个时,则取[90%,100%]范围内全部有效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50分) | 见后附件 | |
2.2.4(2) | 服务方案评分标准(30分) | 见后附件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 见后附件 |
3.企业信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企业获奖:提供获奖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网页查询截图(显示查询网址),无证明材料不得分。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计算。提交的资料是另一种语言的,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以翻译本为准。1.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承办内容、项目金额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扫描件,如合同扫描件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的各项指标时,还可提交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仍不能反映相关评审内容的,业绩不予计算。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同一合同包括多项内容的,只按得分最高的计算一次,不重复得分。备注:附件一: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项目及权重 | 评分细则 | |
一 | 资信业绩部分(50分) | 企业业绩(20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接过的控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或调整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一项得2分;50万元≤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每一项得1分;单个项目合同金额<50万元,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企业获奖(12分) |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参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获奖情况:获得国家级优秀城乡规划奖的,每项得3分;获得省级优秀城乡规划奖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优秀城乡规划奖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12分。无不得分。 | ||
企业信用(3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具备一项得1分,最高3分。 | ||
项目负责人情况(6分) | 1.项目负责人同时注册城市(乡)规划师资格和城市(乡)规划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无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城乡规划奖项,加4分,获得省级及以上城乡规划奖项的,加2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 ||
其他主要服务人员(9分) | 拟派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有城乡规划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每人得1.5分,此项最高得9分,无不得分。 | ||
二 | 服务方案(3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5分) | 根据对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1)对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掌握充分、准确,总体思路清晰、切实可行,得(4,5]分;(2)对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掌握比较充分、比较准确,总体思路比较清晰、比较可行,得(3,4]分;(3)对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掌握基本充分、基本准确,总体思路基本清晰、基本可行,得[3]分。(4)不提供不得分。 |
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0分) | 根据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着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1)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充分、准确,着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切实可行,得(8,10]分;(2)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比较充分、比较准确,着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比较可行,得(6,8]分;(3)对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基本充分、基本准确,着重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基本可行,得[6]分。(4)不提供不得分。 | ||
工作计划合理程度(5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1)工作计划详细、完整,时间安排科学合理,能承诺满足按时交付成果的要求,得(4,5]分;(2)工作计划比较详细、比较完整,时间安排比较科学合理,能承诺满足按时交付成果的要求,得(3,4]分;(3)工作时间和计划基本可行,得[3]分。(4)不提供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5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1)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具体,可行性、操作性强,得(4,5]分;(2)进度和质保证措施比较详细、具体,可行性、操作性比较好,得(3,4]分;(3)进度和质保证措施可行性、操作性一般,得[3]分。(4)不提供不得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完善合理程度:(1)承诺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完善且合理,得(4,5]分;(2)承诺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的比较完善、比较合理,得(3,4]分;(3)承诺的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的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得[3]分。(4)不提供不得分。 | ||
三 | 投标报价得分(20分)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20分;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 1 %扣 1.0 分,每下偏 1 %扣 0.5分。扣至0分为止。 |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进行先后排名,如果综合评分相同的,以报价较低的排前;报价也相同的,以投标人资信业绩部分得分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得到投标人排名。推荐排名的前一~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1.评标方法7.评分范围“[]”表示包含区间边界数值,“()”表示不包含区间边界数值。6.各投标人总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5.其他主要服务人员:①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单位任职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4.项目负责人情况:①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单位任职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②项目负责人的获奖:如获奖证明材料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同时提供合同,合同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上述资料均不能证明的,不予计算加分。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
(2)服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3.2.3投标人总得分=综合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C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B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A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委托人要求第五章委托人要求(另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2.工作内容1.4资金来源:拟按照土地开发配建+区财政、土储出资,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1.3工程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和南沙区,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止于鸡谷山路(规划狮子洋通道),路线全长约20.2公里,其中番禺段长约14.3公里,南沙段长约5.9公里,按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1.2工作地点:广州市1.1工程名称: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1.工程概况
2.1.4编写项目控规修正公示材料、梳理相关征求意见,完成规划成果上网入库。2.1.3控规调整的影响分析。从社会、交通系统、生态环境等方面评价本项目控规调整的影响,并提出缓解影响的规划措施建议。2.1.2控规修正的内容。本项目建设方案涉及多个导则地块,应根据最新的建设方案对导则地块进行修正,如用地红线、容积率等;必要时应编制项目总规绿线占补平衡方案等需提起审议的内容。2.1.1项目概况及控规修正原因分析。调研、收集并梳理本项目基本情况,方案审批情况以及与总规、土规、控规等上位规划协调情况。2.1编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并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方案规划咨询及周边路网衔接规划。
2.3.2沿线地方道路衔接方案研究。结合高速公路通道功能定位、沿线交通路网条件和经济社会交通发展需求,提出本项目工程方案立交节点整体布局建议,尤其与地方道路衔接的立交节点布局及转换功能规划建议;结合地区用地及客流需求,分析沿线各片区地方道路与本项目衔接的必要性,综合考虑用地现状、地形及城市规划等因素,提出衔接道路方案,含线位、宽度、车道规模等。2.3.1周边规划路网结构与功能分析。整理本项目周边各片区规划路网审批进展情况,概括规划片区路网结构及功能作用,分析各片区规划路网调整的可能性。2.3周边路网衔接规划整理沿线道路现状调研及路网规划资料;分析通道功能定位及控制性要求;分析线位推荐方案及沿线规划路网矛盾;协调沿线规划路网并提出处理建议;提出沿线立交点位设置及初步建议方案;配合项目选线提供咨询服务;编制本项目方案规划咨询报告,并通过委托人验收。2.2方案规划咨询2.1.5配合委托人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批的相关工作,完成报批过程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工作内容。
3.2.1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中标人在委托人提供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的工程设计方案红线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成果,并提交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中标人根据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以及编制上网文件,并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果给委托人,以及配合委托人和相关部门组织数据上网工作;中标人根据上网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最终成果,并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成果给委托人。3.2提交成果期限要求/工期要求3.1中标人应按合同向委托人提交各项最终成果书面文件。所有阶段成果原始可编辑电子文件一套,纸质版文件一式拾份,盖章扫描文件壹份。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料汇编(含全部调查原始及处理后数据、照片等影像资料、购买或收集的其他资料)、最终成果报告等。3.提交成果及验收标准及要求2.3.4编制本项目周边路网衔接规划报告,并通过委托人验收。2.3.3沿线地方规划路网调整方案研究。深入分析本项目线位对沿线规划路网布局肌理的影响情况,协调高速公路线位与地方规划路网的关系,从必要性及可行性方面提出沿线地方规划路网调整方案。
3.3.1需符合委托人在本合同中提出的提交成果及要求,且需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技术规范的要求。委托人和中标人双方约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中标人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3.3验收标准3.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且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为止。若受行政主管部门政策、文件等影响,导致中标人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合同工作的,则合同期限相应顺延。3.2.3周边路网衔接规划:中标人在委托人提供初步成熟的项目设计方案后3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成果;如相关部门或委托人对初步成果提出审查意见,中标人须根据相关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成果给委托人。3.2.2方案规划咨询:中标人在委托人提供初步成熟的项目设计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咨询意见;如相关部门或委托人对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中标人需针对修改完善后的设计方案提出最终咨询意见,并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委托人。
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工作按国家、省、市、区现行管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3.3.2成果文件应通过委托人验收。若委托人认为需要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的,相关的会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家费用、会场租赁及布置费用等。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
三、投标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一、投标函八、其他资料七、服务方案六、资信业绩资料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监测工作。致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1投标函
(8)其他资料。(7)服务方案;(6)资信业绩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报价表;(3)投标保证金;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1.2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2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3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4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有效日期:至2022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2.2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由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不少于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纸质原件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人,并在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开时一并在网上公示。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三、投标保证金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在清单中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应为完成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方案规划咨询、周边路网衔接规划等内容的全部费用。每个项目均应填写报价,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发包人将认为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不另行支付。本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和有关技术要求一起使用;(一)报价清单说明四、投标报价表
(法人公章)投标人名称:注: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项目名称: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二)报价清单汇总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金额(元) | |
小写 | 大写 | ||
1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
2 | 方案规划咨询 | ||
3 | 周边路网衔接规划 | ||
投标总报价 |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资质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5、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格式)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件2、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6.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备注:按照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6.1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六、资信业绩证明材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工作内容 | 合同执行时间 | 委托人名称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工作年限 | 本项目担任职务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 | ||||||||
6.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按照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注:6.3拟任项目负责人简历注:按照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专业 | ||||||||||||
主要业绩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项目承接时间 | 项目专业类型 | 主要负责的工作 | ||||||||
… | XX项目 | XXXX万元 | 20XX年X月X日 | … | |||||||||
(如有,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八、其他资料(内容包括:具体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七、服务方案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
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广州交村集团
招标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年月
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建设资金拟按照土地开发配建+区财政、土储出资,最终以行业主
管部门批复为准(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
2.1.2建设地点:广州市
2.1.3招标规模:
2.1.3.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22-
2.1.3.2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和南沙区,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止于鸡谷山路(规划狮
子洋通道),路线全长约20.2公里,其中番禺段长约14.3公里,南沙段长约5.9公里,按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
路标准建设。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编制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并通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主要工作
内容包括:①项目概况及控规修正原因分析。调研、收集并梳理本项目基本情况,方案审批情况以及与总规、
土规、控规等上位规划协调情况。②控规修正的内容。本项目建设方案涉及多个导则地块,应根据最新的建设
方案对导则地块进行修正,如用地红线、容积率等;必要时应编制项目总规绿线占补平衡方案等需提起审议的
内容。③控规调整的影响分析。从社会、交通系统、生态环境等方面评价本项目控规调整的影响,并提出缓解
影响的规划措施建议。④编写项目控规修正公示材料、梳理相关征求意见,完成规划成果上网入库。⑤配合招
标人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批的相关工作,完成报批过程中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改工作内容。
2.2.2进行方案规划咨询。整理沿线道路现状调研及路网规划资料;分析通道功能定位及控制性要求;分
析线位推荐方案及沿线规划路网矛盾;协调沿线规划路网并提出处理建议;提出沿线立交点位设置及初步建议
方案;配合项目选线提供咨询服务;编制本项目方案规划咨询报告,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2.3进行周边路网衔接规划。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周边规划路网结构与功能分析。整理本项目周边各片
区规划路网审批进展情况,概括规划片区路网结构及功能作用,分析各片区规划路网调整的可能性。②沿线地
方道路衔接方案研究。结合高速公路通道功能定位、沿线交通路网条件和经济社会交通发展需求,提出本项目
工程方案立交节点整体布局建议,尤其与地方道路衔接的立交节点布局及转换功能规划建议;结合地区用地及
客流需求,分析沿线各片区地方道路与本项目衔接的必要性,综合考虑用地现状、地形及城市规划等因素,提
出衔接道路方案,含线位、宽度、车道规模等。③沿线地方规划路网调整方案研究。深入分析本项目线位对沿
线规划路网布局肌理的影响情况,协调高速公路线位与地方规划路网的关系,从必要性及可行性方面提出沿线
地方规划路网调整方案。④编制本项目周边路网衔接规划报告,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3服务期限:
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为止。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
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或注册城市(乡)规划师
资格。
3.5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登记前,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
将不予受理,投标人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
目。
3.8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
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
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
投标单位名单)。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发布日期与开标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与开标时间: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4.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00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 |
4.3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 |
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
4.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029950-889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
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
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
充均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
7.1.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1.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
7.1.3联系人:纪工
7.1.4电话(手机)号码:020-84029950-8895
7.1.5传真号码:/
7.1.6电子邮箱:/
7.2招标代理机构
7.2.1名称:广东粤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2.2邮政编码、地址:510610、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05室
7.2.3联系人:王工
7.2.4电话(手机)号码:020-37209484-805/18820054044
7.2.5传真号码:020-37209484
7.2.6电子邮箱:gdyxxg@163.com
7.3招标监督机构
7.3.1名称: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7.3.2邮政编码、地址:510335、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38号9-11层
7.3.3电话(手机)号码:020-84018295
7.3.4传真号码:/
7.3.5网址:/
附件一: |
投标人声明 |
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报告编制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 |
成员行贿。 |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 |
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 |
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 |
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 |
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 |
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 |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 |
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 |
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 |
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 |
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 |
“无”。) |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 |
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 |
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 |
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 |
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 |
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 |
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
特此声明。 |
投标单位(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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