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建瓯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
金额
800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建瓯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
递交时间:2024-01-15 16:44
递交时间:2024-01-15 16:44
文件编号 | E3507830701800023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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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1-31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0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24-01-31 09:0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4-01-31 09: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建瓯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FJHLJO(2023)0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建瓯市建筑垃圾综合处置特许经营权许可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的文件精神,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进行修改。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特许经营权授予及监管协议》以本次补充通知(二)重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np.gov.cn/npztb/)重新下载。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01月31日9时00分00秒。 三、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步修改。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建瓯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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