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110线镇北堡华西村至新干公路段修复养护等两项公路养护工程(大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健187096896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5
公告正文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110线镇北堡华西村至新干公路段修复养护等两项公路养护工程(大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110线镇北堡华西村至新干公路段修复养护等两项公路养护工程(大修改造)施工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110线镇北堡华西村至新干公路段修复养护等两项公路养护工程(大修改造)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21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2022年G110线镇北堡华西村至新干公路段修复养护等两项公路养护工程(大修改造)施工。

2.2工程地点:宁夏银川市境内。

2.3工程概况:G110线K1239+083-K1253+000段长13.917公里、K1253+000-K1268+420长15.420公里,两段总长为29.337公里,本次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重交通荷载等级。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A组: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11月28日,计90日历天;2.6标段划分: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结合招标工作需要,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组,每个组别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A组 一标段 G110线K1239+083-K1253+000镇北堡华西村至新干公路段计13.917km修复养护工程(大修改造),主要工程量:铣刨旧路4cm厚面层7926㎡、6cm厚面层7926㎡、7cm厚面层25016㎡、8cm厚面层49457㎡、9cm厚面层50116㎡、10cm厚面层128526㎡,挖除旧路水稳碎石基层2459㎡,回填水稳碎石基层2037㎡,铺筑8cmAC-25C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下面层(RAP掺量30%)208357㎡、7cmAC-25C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下面层(RAP掺量30%)41583㎡、6cmEME-16型高模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7926㎡,上面层采用4cmHMAC-13型高模量沥青混凝土罩面254795㎡,施划双组份标线20106.54㎡,增设A级活动护栏1412m,拆除隔离墩2420m,拆移恢复隔离栅2380m,新建电子信息牌2套,新建智慧斑马线LED地砖灯4套,新建地磁感应凸起路标600个。 二标段 G110线K1253+000-K1268+420新干公路至银巴路口段计15.42km修复养护工程(大修改造),主要工程量:铣刨旧路2cm厚面层9330㎡、3cm厚面层19648㎡、4cm厚面层79279㎡、6cm厚面层13862㎡、7cm厚面层39412㎡、8cm厚面层34443㎡、9cm厚面层17290㎡、10cm厚面层68547㎡,挖除旧路水稳碎石基层2326㎡,裂缝灌缝处理24441m,铺筑8cmAC-25C改性沥青厂拌热再生下面层(RAP掺量30%)136683㎡、6cmEME-16型高模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5639㎡、4cmHMAC-13型高模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269801㎡,回填水稳碎石基层2326㎡,施划双组份标线20100.15㎡,增设护栏2420m,拆除隔离墩2420m,新建电子信息牌2套。 注: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A组(一、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旧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新资质);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财务 能力 A组(一、二标段) 1.投标人在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2.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注: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每一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企业 业绩 A组(一、二标段)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厂拌热再生工程项目施工。 企业 信誉 A组(一、二标段)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自2019年7月25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9.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A组(一、二标段)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厂拌热再生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厂拌热再生工程的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为电子标,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为固定模板无法修改,本公告中部分内容修改如下:第3.3条修改为: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修正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由于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部门将同期实施多个公路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2年8月1日下午18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65号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层1303室西部CA客服部。

4.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组进行报名,组内所有标段全部报名成功才视为对本组报名成功。凡参加相应组别投标的投标人须按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组递交该组所有标段的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组内所有标段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除电子标自动生成无法修改的内容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外,其他投标内容各个标段必须一致,投标人须按各个标段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投标人不按照此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组内任意一个标段出现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未成功解密的情况,则投标人对本组的投标无效。

4.5招标人将对通过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开评标系统分配标段的规则,随机确定投标人在组内所投标段,且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只能分配到组内某一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对应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4.6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且将分配至组内不同的标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标段数量,若超过,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二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评标环节,未选取的关联投标人视为弃标。因此,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数量,根据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充,如再次出现以上关联情况,以此类推,直至补充到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为止。

4.7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瞒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8投标人采用电汇形式及电子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递交组内所有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组内任意一个标段未成功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本组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非电子保函(保单)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招标文件规定的组内所有标段保证金金额的总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5.5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注意事项:提前了解掌握国家和宁夏本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进入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按照引导标识,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银川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青银高速公路银川东收费站北侧大楼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1707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 系 人:武健

电 话:0951-8597161

电 话:18709689649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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